沈政办发〔2017〕5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7〕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9日
沈阳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143号),进一步提高我市产品质量,扩大名优品牌数量,加快品牌建设,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国家、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的工作部署,以加强品牌建设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围绕优化政策法规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供给结构升级工程、需求结构升级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满足市场需求和消费需要。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品牌基础建设工程。
1.加强质量标准建设。健全完善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建立标准化创新资助奖励政策,强化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快构建新型标准体系。鼓励我市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持科技成果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和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根据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需求,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高企业改进质量、强化标准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力争到2020年,我市主导和参与制修订的国际标准2项以上,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350项以上,制订团体标准15项以上。(牵头部门:市质监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2.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资源积极发展检验检测产业,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市场化进程。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发展检验检测产业,支持具备条件的生产制造企业申请相关资质,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营造检验检测机构平等参与竞争的良好环境。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和品牌建设,支持技术能力强的品牌检验检测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争创国家级质检中心。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计量技术和方法。(牵头部门:市质监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
3.加强持续创新平台建设。到2020年,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达到700家以上;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达到100家以上。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加强对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上规模、上水平,使企业技术中心成为我市工业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载体。支持重点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大数据平台,动态分析市场变化,精准定位消费需求,为开展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支撑。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催生经济发展新动能。(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4.加强品牌软实力建设。围绕品牌建设,突出设计、营销、咨询等专业服务功能,鼓励发展一批品牌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公信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介服务品牌机构,引进一批国际、国内、区域著名的科技、金融、会计、法律、信息、咨询、评估、鉴证、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以独资、合资等形式入驻。鼓励和扶持本土中介机构创树品牌,对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省知名商号的中介机构给予相应奖励政策。落实和完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与管控,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牵头部门:市服务业委、工商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二)实施供给结构升级工程。
1.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支持乳品、饮料等行业龙头企业提高技术研发和精深加工能力,针对特殊人群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功能食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针对工业消费品市场热点,加快研发、设计和制造,及时推出一批新产品。支持企业加快智能升级改造,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满足消费者差异化需求。支持外埠名优新特产品在我市生产和销售。制定实施“传奇盛京,福运沈阳”旅游城市品牌营销“一揽子计划”,创建盛京皇城、棋盘山福运四季、中央艺术公园、传奇梦工厂、怪坡景区、中央新影沈阳影视基地等一批4A级以上旅游景区,打造沈阳法库国际飞行大会、沈阳国际旅游节四季游、中国沈阳国际冰雪节、中国(沈阳)国际旅游名品博览会等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节事活动品牌,将“传奇盛京,福运沈阳”打造成具有东北亚地区影响力的旅游品牌,树立国内外知名的旅游城市形象。(牵头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旅游委,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
2.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实施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加快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优势,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品牌化发展意识,扩大农产品生产规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争创名牌。到2020年,实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三品一标”累计认证面积保持800万亩以上,农产品“三品”认证数量保持在700个以上,地理标志产品总数量达到30个以上。参照出口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满足中高端需求。创新品牌农产品营销方式,大力发展直销配送、农超对接等新型营销模式,实现生产、经营、消费无缝链接。支持乡村创建线上销售渠道,扩大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范围,满足更多消费者需求。(牵头部门:市农经委,配合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服务业委)
3.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依托东北大学、沈阳金属研究院等科研院校的研发优势,重点推进沈阳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加快高性能有色金属材料、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贵金属材料、高性能精密合金、难熔合金制品等金属新材料发展,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全国领先的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集群。提高新材料质量,增强自给保障能力,为生产精品提供支撑。优选一批零部件生产企业,开展机器人、数控机床、重大技术装备等重点领域急需的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电机、数控系统、数控刀架、数控转台、传感器、自动化仪器仪表、无级变速装置、液压元件、气动元件、密封件等核心基础零部件自主研发、试验和制造,落实《沈阳市制造业智能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相关基础零部件制造企业的智能升级改造,提高产品性能和稳定性,为生产精品提供可靠性保障。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支持机床集团、沈鼓集团、北方重工、新松机器人、特变电工沈变集团、东软集团、远大集团、华晨汽车等重点企业瞄准国际标杆企业,创新产品设计,优化工艺流程,加强上下游企业合作,在智能装备、航空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医疗器械、重大技术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汽车产业等领域推出一批质量好、附加值高的精品,促进制造业整体升级。(牵头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质监局、外经贸局)
4.提高生活服务品质。围绕商贸流通、住宿餐饮、房产中介、美容美发、汽车维护、社区和家庭服务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领域,培育一批管理技术水平高、综合服务功能强、运营规范化的优势企业。支持优势企业整合现有资源,组建连锁机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方法,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生活服务企业品牌。主动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快的现实,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打造20分钟养老设施服务圈。以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要模式,扶持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发展。推进养老机构、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与周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合作,医养结合,实现共建共享。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在养老机构中推广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实现居家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全方位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牵头部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实施需求结构升级工程。
1.努力提振消费信心。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为政府、企业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提供服务,为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高低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征集、整合、共享和交换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并推进信用信息对外发布、查询和应用。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探索推动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估评级,促进信用交易,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宣传展示自主品牌。围绕国家设立“中国品牌日”,大力宣传I5智能机床、沈鼓压缩机及泵类产品、新松机器人、东软数字医疗设备、远大幕墙、辉山乳制品、八王寺饮料、福来豆制品、寒富苹果等沈阳知名自主品牌,讲好沈阳品牌故事,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将沈阳知名品牌纳入我市对外宣传中,通过宣传形象片、宣传画册等形式,增强知名品牌宣传的覆盖面和传播效应。鼓励广播电视以及平面、网络等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安排自主品牌公益宣传。结合定期举办的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及其他国内外重大展会,设置我市自主品牌展示台,加大对自主品牌对外宣传推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出入境口岸设置宣传广告牌,播放广告宣传片,积极参与我国在世界重要市场举办中国自主品牌巡展推介会,扩大我市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配合部门:市质监局、服务业委)
3.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农村居民质量安全意识,树立科学消费观念,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清理“三无”产品,拓展农村品牌产品消费的市场空间。畅通农村商贸渠道,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现代批发零售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电商及连锁商业企业打造城乡一体的商贸物流体系,便捷农村消费品牌产品,让农村居民共享数字化生活。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释放潜在消费需求。(牵头部门:市服务业委,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农经委)
4.持续扩大城镇消费。鼓励家电、家具、汽车、电子等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适应绿色环保、方便快捷的生活需求。鼓励传统出版企业、广播影视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新兴文化产业,通过打造沈阳故宫博物院儿童体验馆、盛京文化智慧城等一批精品项目,扩大消费群体,增加互动体验。推进康养旅游基地建设,提供养老、养生、旅游、度假等服务,满足高品质健康休闲消费需求。支持冰雪运动基地建设,合理开发低空空域等资源,扩大体育休闲消费。合理推动房车、私人飞机等高端产品消费,满足高收入群体消费升级需求。(牵头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广局、旅游委、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净化市场环境。建立更加严格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力度,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创新执法方式,结合互联网技术,加强电子取证及电子证据的运用,提高执法的有效性,追究执法不力责任。根据国家、省的具体部署,制定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有效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牵头部门:市服务业委、工商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质监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清除制约因素。清理、废除制约自主品牌产品消费的各项规定,形成有利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体制机制。建立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黑名单制度,大幅提高失信成本。完善汽车、计算机、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举证责任倒置制度,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品牌相关课程,培养品牌创建、推广、维护等专业人才。(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工商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三)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各类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以国家工商总局设立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沈阳受理点为契机,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推进我市商标质押贷款工作。发挥国家奖项、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激励作用,鼓励产品创新,弘扬工匠精神。(牵头部门:产业基金主管部门、市金融办、质监局、工商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四)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重大工程,力争尽早取得实效。要密切跟踪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具体政策措施,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牵头部门: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配合部门:市直有关部门)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