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府办发〔2018〕22号《贵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加快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建设工作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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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加快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建设工作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8〕22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筑府办发〔20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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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加快内陆

投资贸易便利化建设工作方案》等

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加快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建设工作方案》《贵阳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贵阳市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金融支持贵阳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工作方案》《贵阳综合保税区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桥头堡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阳市加快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

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培育壮大开放型经济,争取到2020年贵州努力成为国家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试验区的排头兵、示范区、制高点,按照《贵阳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不断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


(一)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1.积极配合贵阳海关、省外汇管理局等中央驻黔机构,推进“差别化作业”“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和“全国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建设,提高我市货物出口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继续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资金积压成本,不断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二)加大口岸开放力度。


3.积极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加大贵阳航空港开放力度,2018年启动贵阳改貌铁路口岸申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支持全市出口退税资金池建设,根据实际到位资金情况,为全市外贸进出口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


(三)改善服务贸易发展环境。


5.拓宽外包服务新领域,创新服务外包新模式,举办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论坛,建设一批服务外包产业园,建成贵阳服务外包基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6.积极申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允许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离岸外包业务,推动形成离岸服务外包产业聚集。(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商务局)


7.积极支持离岸结算中心建设,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和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8.提升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对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外籍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提供出入境和居留便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9.提高国际通信服务水平,支持基础网络运营商为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和国际线路租赁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


二、着力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一)加快内外贸融合发展。


10.加快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全市内外贸企业提供融合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在内的全方位服务,以及报关、商检、退税等进出口流程环节的一站式服务;支持各区(市、县)及4个国家级开放平台企业加快外贸业务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11.加快市场采购贸易发展,指导和帮助具备条件的大型商品集散地或特色专业市场申报国家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并试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2020年培育和建成一批内外贸为一体的综合商品市场,推动农特优产品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2.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以贵阳综合保税区为核心开展跨境电商保税业务,依托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发展跨境电商直邮业务,培育观山湖区电商发展中心提高跨境电商服务能力,加强我市企业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合作,开拓产品海外订单培育跨境电商集散分拨中心,形成跨境电商及网络零售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观山湖区政府)


13.鼓励贵阳综合保税区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创新具有内陆特色的加工贸易方式,采用就地配套、内外兼销的方式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推动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二)提升外贸竞争力。


14.优化提升服务水平。建立重点骨干外贸企业联系制度,针对贵州轮胎、瓮福国际、开磷集团、茅台进出口、中国烟草贵州进出口等传统大型国有骨干外贸企业,开展定期调研和上门服务工作,保持传统企业发展优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15.提高外贸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新开发区科技兴贸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高新开发区服务外包示范基地、贵阳数字内容产业园服务外包基地等引领带动示范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扩大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农产品和服务外包产业的融合发展,逐步实现从“大进大出”向“优进优出”转变。(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商务局,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16.鼓励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境外业务,增加境外的商业存在,着力打造跨境电商平台、国际贸易发展平台、金融创新服务平台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17.积极建立1—2个规模在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供应链服务平台,依托供应链金融平台为全市加工贸易企业发展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18.争取商务部等相关部委支持,积极申请将贵阳市纳入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范围,拉动外贸进出口增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深入拓展经贸合作新领域


(一)全面加强与港澳台经贸合作。


19.深化港澳台在CEPA和ECFA框架下合作,采取共建园区、合作办学、旅游直通车等形式,提升金融、现代制造、现代农业、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生物技术、展览业、教育业、旅游业、民族中医药产业合作空间,深化开阳台湾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园全面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0.积极利用香港投资贸易活动周、澳门投资贸易活动周、两岸(贵州)台湾经贸交流合作论坛等活动,宣传贵阳、推介贵阳。(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二)大力实施“对欧美全面对接、对日韩提升水平,对东盟拓展深化”的招商引资新战略。


21.深化与瑞士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山地经济方面的经贸交流合作,突出资源高效利用和轻重并举,加快推进瑞士(贵州)产业示范园建设运营。(责任单位: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22.加强与美国有关方面在大数据产业规划、大数据产业生态链、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


23.以德国柏林职业教育集团来筑考察时达成的合作意向为契机,在资金、政策上支持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与其共建“中德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与认证中心”,共同建立现代职业教育暨工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机制与认证体系。2018年,市投资促进局、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工作小组,拟定合作协议,中途可安排赴德考察德方基地建设、师资培训等;2019年,根据协议和考察结论,按照协议拟定的建设方案和资金来源,开展基地建设,力争当年取得德方认证,并开展首批培训鉴定;2020年,基地完全建成并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阳职业技术学院)


24.加大东盟与我市在现代农业、特色食品业、职业教育等领域的合作。落实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与马来西亚大数据商务集团签署的合资协议有关内容,2020年联合设立马来西亚大数据交易所,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提供大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农委、市教育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商务局)


25.以与新加坡签署的《友好合作协议》为指引,加强双方沟通和交流,争取在教育、科技创新、旅游、人才交流与培训、大数据、产业园区规划与建设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外事办、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大数据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


26.支持韩国电子和汽车产业与我市的深入合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投资促进局)


四、加快打造国际化开放平台


(一)打造“四轮驱动”支撑型平台。


27.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构建新型产业体系,建成以大数据骨干企业为导向的经济转型发展先行区,到2020年,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打造“千亿”级园区。(责任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大数据委)


28.高新开发区力争进入全国国家级高新区前30强,推进高新开发区引领大数据技术创新,打造创新型中心城市示范区。(责任单位: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29.推进贵阳综合保税区建设以大数据为引领的全省国际化引领区,全面推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工作,推动瑞士(贵州)产业示范园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将贵阳综合保税区打造成内陆开放型示范区“桥头堡”。(责任单位: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30.推进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以大数据创新为导向,利用好机场口岸优势,完善口岸作业区功能,建设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责任单位: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壮大产业投资项目型平台。


31.积极培育黔中核心圈,加快建设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区。(责任单位: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2.推进高铁经济带贵州园(A区)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33.推进“三区两县”同城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同城办、市发展改革委、观山湖区、白云区、修文县、息烽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三)培育开放创新服务型平台。


34.不断壮大外贸主体,打造第三方外贸服务平台,拓展国外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5.搭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有效平台,鼓励企业参与跨国采购,在境外建立商品展示中心和营销网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6.鼓励外资投向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云制造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打造会展论坛活动型平台。


37.推进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数博会等活动性平台提质扩能,继续办好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中国·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跨境投资贸易洽谈会暨全球贵商大会等活动,持续培育提升活动性平台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大数据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教育局)


五、有序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一)优化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机制。


38.2017年全面落实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三个清单”制度,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实行国家、省最新公布的政府核准投资目录,对目录范围外项目实行备案制;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职权,以清单形式公布,规范行使职权;实行责任清单制度,列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管理职权对应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建立问责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编委办、市法制局)


39.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流程,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备案机关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或政务大厅,提供快捷备案服务;对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预审作为前置条件,精简投资准入手续;按照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的要求,协同下放相关审批部门权限,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联”审批多项评估事项,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投资促进局)


40.建设良好中介服务环境,消除红顶中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会中介机构,探索建立将投资项目技术性审查交由具备相应资质中介机构承担的工作机制,严禁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从事垄断经营;加强对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的管理,严厉查处任何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大民间投资开放力度。


41.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开放油气勘探开发、配售电、国防科技等领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


42.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货币出资,或以实物、股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转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43.认真落实安排政府性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的要求,在投资项目审批、资金补助、土地、优惠政策等方面对民间资本同等对待,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规定,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民间投资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三)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44.进一步优化登记制度,适时在四个国家级开放平台试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17年开始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已经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无需另行申请“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45.引入第三方登记服务,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试点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协会等第三方机构的办公场所作为企业住所登记,鼓励其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允许同一地址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对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等无需大面积生产经营场所的新兴行业企业,可将同一办公场所中具体编号的办公位置(工位号)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允许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将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作为多个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进行集群登记。(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四)推进外商投资管理方式改革。


46.优化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参照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7.推行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一窗受理”制度;外商企业设立备案可在营业执照签发前或签发后30日内办理,完成备案时限由3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各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48.加强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按照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同步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49.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平台作用,形成各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外商投资全程监管体系,提升外商投资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五)有序放开外资准入限制。


50.逐步放开外资门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分层次、有重点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金融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持续推进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制造、支线和通用飞机维修、铁路旅客运输、加油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呼叫中心、演出经纪、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51.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章的前提下,创新外资融资方式,持续优化直接利用外资方式,探索利用国际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资本市场等利用外资形式进行融资,探索并实践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离岸人民币投资和跨境人民币投资。鼓励境内外有实力、有经验的专业机构或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园区投资运营、领办工业园。(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六)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


52.支持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自担风险开展工程承揽和劳务合作项目,大力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加工制造等重点领域的合作。2018年,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达到2.65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3.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境外基础设施投资和能源资源合作。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国际化水平,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积极稳妥推进境外农业投资合作。2020年,在省商务厅指导下,争取建立1家集融资、保险、法律、会计、咨询、信息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双向投资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优化政府债务结构。


54.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债务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偿债计划,加大土地出让力度、把控好土地供应节奏,整合财政资金,积极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投融办)


55.严控新增债务,市级项目凡涉及需要财政出资、承担中长期支出责任、使用政府性资源的项目或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在立项前都要经过市投融委审查,加强县级新上项目统筹管控力度。(责任单位:市投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56.创新化债举措,推进国有资产的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强化对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管控,增加财政收入。(责任单位:市投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八)培育和发展总部经济。


57.制定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六、做好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推进。


在贵阳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推进督办下,各责任单位和各级有关部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本实施方案,对应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狠抓任务落实。


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用好、用活、用足中央、省各项优惠政策,加强政策配套,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将支持措施进行项目化、定量化落实,促进各种发展要素向贵阳集聚;从工作方案重点工作中推出一批标志性、引领性项目,予以人、财、物等方面充分保障;积极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贵阳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报告,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考核督查。


切实加大对工作推进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力度,及时做好情况的收集、汇总和通报工作;科学制定落实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单位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建立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建设发展评估机制,定期对全市内陆投资贸易便利化建设发展工作开展评估。贵阳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贵阳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行动计划》(筑府发〔2017〕27号),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促进新兴产业开放创新发展


(一)推动大数据产业国际化。1.依托园区及基地建设,以“实物化”“项目化”“工程化”“制度化”为导向,加快编制全市大数据产业集聚区规划(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委)。2.建设“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到2020年,确保实现全市公共数据“统筹存储、统筹规范、统筹共享、统筹安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委)。3.建设“数字丝路”跨境数据存储和服务中心,建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的数据存储与处理基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委,贵阳综合保税区)。4.推动阿里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创新工场“人工智能开放云平台”等项目落地建设,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委)。5.力争到2020年,培育200家以上大数据核心业态企业,形成1000亿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聚集10000家以上大数据市场主体,两化融合指数达到85以上,建成全域块数据城市,基本建成具有影响力的“中国数谷”(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委)。


(二)推动大生态产业国际化。1.加快发展以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为核心的大生态产业(牵头单位:市生态文明委、市发展改革委)。2.加快推进中德合作森林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经营水平,促进森林可持续发展;继续深化中德两国林业交流合作,推进贵阳市森林体验教育中心在长坡岭国有林场开展建设(牵头单位:市生态文明委)。3.加快推进外向型花卉产业项目建设,重点建设阿栗国际花卉交易中心、乌当花卉示范园区,打造花卉产业对外交流试点示范平台,促进花卉产业外向发展;围绕鲜切花生产、包装、销售核心业务,加强面向日本、韩国、荷兰等市场开发,推动花卉出口持续增长(牵头单位:市生态文明委,乌当区人民政府)。4.积极推进筑台农业合作,打造一批集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的台湾农业园区(牵头单位:市农委)。


(三)推动大扶贫产业开放发展。1.探索农业对外开放新路径,积极吸纳境内外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开发(牵头单位:市农委)。2.深入实施农村“三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程度,建立“产业+扶贫”的长效脱贫机制,持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牵头单位:市农委)。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高收益绿色农产品“泉涌”(牵头单位:市农委)。


(四)推动大旅游产业国际化。1.加快构建“两区两带八片”的发展格局,持续推动旅游业“井喷”增长,争取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牵头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在贵阳落地2—3个国际知名旅游产品(牵头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3.整合全省顶级旅游产品,推出一批世界级旅游精品线路;加强与省内各市州及周边省份城市的旅游协作,推进“西部中国”“中国南方喀斯特”等跨区域旅游精品线路产品建设(牵头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4.加密国内外航班航线,逐步开通或加密10—15条贵阳直达亚太及欧美重要旅游客源地市场的航线航班;加强与口岸部门和国内外航空公司、国际机场的合作,力争成为144小时过境免签城市(牵头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五)推动大健康产业国际化。1.发展健康药食材、健康医药、健康医疗、健康养生、健康运动六大产业体系,培育“医、养、健、管”新业态,到2020年,重点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产业链更加完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大健康医药产业向千亿GDP突破,建成全省大健康产业创新引领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3.健康药食材产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产业增加值达到15亿元(牵头单位:市农委)。4.健康医疗总产值达313.5亿元(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5.健康休闲旅游产业总收入达到650亿元(牵头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6.健康养老总产值达598亿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7.健康运动总产值达60亿元(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二、推动现代服务业开放发展


(六)优化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定位。1.以人民大道为突破口,以科技金融、楼宇经济、商圈经济、总部经济等为重点,着力把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打造成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引领全市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完善现代城市功能定位,优化城乡规划布局,构建现代城市+特色小镇+富美乡村城市格局,提升现代服务业全域承载能力。(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七)促进金融领域开放合作。1.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及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2.开展跨境股权投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运营等试点,加快推进试验区金融服务创新(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3.允许试验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在境外通过上市和发债等形式融资(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4.支持试验区复制中关村有关政策,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八)建设区域性物流枢纽。1.联动贵定,在东、西、南、北方向加快形成贵定、湖潮、改貌、扎佐四个综合性大型货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加快完善物流信息交换开放标准体系,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搭建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互通省际、下达市县、兼顾乡村物流信息共享互通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3.鼓励大数据、云计算在物流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仓储体系,优化物流运作流程,降低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4.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国际货运及航空物流,建立覆盖城乡,多层级、多元化、高效便捷的区域性和城市物流配送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九)推动其他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创新发展。1.引进一批大型服务外包企业、信息服务龙头企业(机构)和高端人才团队,培育壮大本土服务企业和机构(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拓宽外包服务新领域,创新服务外包新模式,建成全国领先的数据服务全产业链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3.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区域节能量市场化交易(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4.围绕打造中国夏季会展名城,吸引和鼓励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带动性强的会展企业将重大会议、展览、节庆落户贵阳,发展特色品牌展会(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三、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十)推动装备制造业开放创新发展。1.积极引进汽车零部件配套及发动机生产企业,重点抓好吉利30万台汽车整车产业化项目、奇瑞H5商务车及新能源汽车项目(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2.完善军民结合产业集群,加快发展航空航天产业,建设航天产品重要零部件科研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3.积极争取铁路专用设备、配件企业在贵阳设厂,打造国内铁路运输“重载提速”机车车辆配件的重要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4.加快发展应急装备产业,重点发展高速工程车、高速轮式挖掘机、高压氧仓、特种应急抢险装备制造(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十一)推动电子信息制造开放创新发展。1.到2020年,力争成为西南地区重要的智能终端制造基地,国内领先的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2.积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高端电子元器件、服务器及存储器、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人工智能应用等研发制造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3.建设计算机存储芯片、Wi—Fi通信芯片、物联网核心器件芯片、各类IC卡及电子标签等产品生产线,打造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十二)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开放创新发展。1.强化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产业链管理,发展做大中成药(民族药)产业规模,提高贵阳医药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局)。2.深入实施企业“巨人计划”和大品种培育,瞄准国内外同行业标杆,加快技术改造,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市场营销水平,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品种做精做优。(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3.鼓励药企开展兼并重组、股权合作,引进知名医药制造企业在贵阳投资设厂或设立研发机构,带动产业规模扩大和结构优化,全方位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开放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十三)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开放创新发展。1.紧跟国内外资源型产业发展趋势,用大数据手段对磷煤化工产业进行信息化、绿色化改造,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协调推进开磷集团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2.推进贵铝“退城进园”项目建设,实现煤电铝材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3.做特做优特色食品产业,在以辣椒制品、调味品、茶叶等为主要产品的特色食品产业基础上,支持重点企业围绕天麻、食用菌、猕猴桃、刺梨等贵州特色农副食品开展新产品研发,塑造“原生态、绿色、健康”贵阳食品品牌。(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4.引进国内外在高性能铝合金、高性能镁合金、高速铁路用特种钢材等领域内的领军企业,逐步将贵阳市打造成为国内重要的高性能金属及合金材料研发与产业化基地(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推动产业开放协同发展


(十四)强化与重点经济区域的协同合作。1.落实我市与各地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制定实施我市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3.积极参与“一带一路” 建设,广泛调动各类企业参与中国与东盟、南亚的经济合作机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十五)推动产能有序转移。1.积极承接发达地区电子制造业向内陆地区转移的项目,加快构建东西合作互动产业示范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2.鼓励和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在贵阳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服务业外包基地以及物流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管理营运中心和地区总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委)。3.加快建设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等区域合作产业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局)。


(十六)扩大对外产业合作。1.深化与欧美、班加罗尔在经贸、文化、大数据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商务局)。2.加强与东盟国家在贸易、教育、旅游等方面的合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产业发展委)。3.深化与欧洲、日韩、东南亚、北美等国家和地区以及港澳台之间的旅游合作,加强推进瑞士(贵州)产业示范园建设(牵头单位:市旅游产业发展委、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4.深化与台湾在精致农业、休闲观光农业方面的合作(牵头单位:市农委)。贵阳市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加快建设贵阳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结合贵阳市城乡“三变”改革和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要求,营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大数据、现代制造、生态旅游、大健康等七大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把我市打造成“门槛低于周边,服务高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常务会议精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方案》《贵州省外来投资和服务保障条例》《贵州省营商环境评估体系》《贵阳市大招商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工作要求。强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为重点,以企业满意和健康发展为标准,大力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和务实高效的营商文化,全面优化贵阳营商环境,为贵阳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城乡“三变”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为贵阳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建设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


1.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


(1)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最大限度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法制局、市直相关职能部门)


(2)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对于企业投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项目严格实行核准制,未列入国家和省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不得以证明、前置条件等形式搞变相审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全面实行负面清单准入方式管理,对各类市场主体基于自愿的投资经营行为,涉及市场准入的领域和环节,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升级完善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梳理承诺办结、现场办结、当日办结、限时办结等事项,制定目录清单并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2)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行市、区纵向联动审批和跨行政区域并联审批,推行行政审批部门开展“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验收”改革。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局、市编委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深化“集中审批、专职审批、窗口审批、标准审批”,做到“同一事项、不同地方、同一标准、同一结果”,并积极探索“零窗口”“零纸质”“零人员审查”的“智慧审批”。(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委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4)推进电子证照文库应用。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充分利用我市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互认共享。(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委、市法制局,市编委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5)不断丰富网上办理事项,充分利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力推网上办理,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鼓励申请人通过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凡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的,优先予以办理。将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全面推进“就近申请、远程办理、异地打证”等做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局,市编委办,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1)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制度,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基础上全面推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2)逐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3)充分利用我市大数据资源优势,依托“云上贵州”和“数据铁笼”系统平台推动企业基础信息与信用信息归集互通、集成应用、共享互认,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委、各相关业务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4)配合海关部门做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电子数据跨境传输和交换工作。加强ATA单证册业务在我市经贸、科技、文化和体育等领域的宣传推广,加快拓展商事证明、代办领事认证等业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相关业务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4.营造便利的投资环境。


(1)全面提升完善市、区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功能,对招商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开工、投产全过程中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供电、供水、供气、消防、排水、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免费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2)建立完善项目跟踪推进机制。确保每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从立项到投产都有责任人跟踪协调服务。对重大项目实施领导分包,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强化对重点产业龙头项目的行政服务、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全面推进市、区招商项目落地建设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联动,狠抓项目落地推进。(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4)建立市级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应诉服务平台和投诉协调解决机制,各级政府同步完善企业投诉应诉服务平台建设,确保企业投诉有门,形成上下联动、反应快捷、化解有道的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应诉协调网络。(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5)建立开放条件下维护经济安全的预测预警和快速反应体系。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实现对重点地区、敏感行业和关键企业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6)拓展商事法律服务领域。编写关于我市主要经贸伙伴的国别法律风险报告和法律服务指南,强化涉外商事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常年和专项法律顾问、企业资信调查、涉外商事案件代理、境外投资法律环境论证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法制局)


(7)建立政府数据依申请开放机制,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大数据信息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委、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港经济区管委会)


(8)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投资促进作用,加强信息共享,营造亲商惠商环境。积极向国家、省“一行三会”争取更多金融牌照和其他特殊牌照,吸引投融资主体集聚。支持贵阳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引进战略投资者。(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府金融办)


5.规范中介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1)严禁以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责任单位:各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主要由市场形成,除少数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中介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外,其他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出台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政府购买社会中介服务制度,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中介服务领域,推动市场交易、市场监督鉴证、法律和财务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社会中介机构发展壮大。(责任单位:各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收费目录清单,规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与行政审批权利中介服务清单相对应,防止随意设置。(责任单位:各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4)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实行清单管理,在市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编委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构建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


6.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全面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发挥政府信用建设示范作用,推进政务公开,支持信用服务市场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及数据采集共享平台。完善信息公示制度,以企业法人国家信息资源库为基础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登记备案、监管、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信息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4)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应用清单,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制度。对守信主体在表彰评优、资质认定、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在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者禁止,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5)建立信用管理项目制度,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与协同监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7.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改革。


(1)制定实施关于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尽快完善市场监管规则,防范管理“真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建立政府新型监管体系。实施公正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探索审慎监管,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拓宽监管渠道。出台鼓励公众参与市场监管的政策措施,采取聘请群众监督员、行业信息员等方式,有效督促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规范化建设,探索业界自治。筑牢市场主体自律的第一道防线,市场机制可以解决的问题交由市场解决,促使市场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创新市场评价机制、发挥金融机构的市场制约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8.大力推进“双打”工作。依法严惩影响创新发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面推进贵州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运用。加强侵权和假冒伪劣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社会预防与调解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庭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中院,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巩固专利和商标代理等传统优势业务,拓展知识产权其他领域业务,帮助我市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防控海外知识产权风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4)加强我市企业出国展览知识产权工作,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和“贵阳制造”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0.推进司法公开,强化法律保障。


(1)充分利用好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发展的有关政策,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相关文件,为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局)


(2)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力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行为,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司法部门免费为来筑投资兴业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业务,对企业申诉程序要依法进行司法公开,建立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阳光司法机制。构建事前提醒告知、轻微违法约谈与告诫、严重违法依法处置的“三段式”监管方式。(责任单位:市中院,市司法局)


(3)完善纠纷多元、快速化解机制,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执行,降低诉讼成本。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市中院)


(4)提升仲裁的公信力,加强仲裁领域国际交流。依托贵州省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贵阳市积极营造与国际商法接轨的法律环境。推进投资仲裁、电子商务网上仲裁等多元争议解决业务发展。(责任单位:市中院)


(5)建立“贵阳市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律师服务团”,为试验区的建设及外来投资者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1.完善综合执法体系。制定关于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综合执法和专业执法相结合,坚持机构设置精简高效,整合政府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统一执法力量,有序推进、逐步整合,探索形成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治安管理三大综合领域为重点,若干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农林牧渔、劳动监察、卫生监督等)为补充的综合执法体系。(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法制局,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12.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建立登记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委托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对企业开展的例行检查、日常巡查等日常检查活动,不同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多项监督检查可一并完成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组织有关行政机关实施合并或联合检查;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多项监督检查的,应合并进行,减少检查次数。检查时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13.建立营商环境外部评估机制。


(1)根据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将改善营商环境纳入各地政府督导范围,定期对有关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加强对重点地区、主要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导。(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2)广泛开展民主评议,确保窗口部门和重点岗位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3)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将第三方评估和民主评议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4)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建立公开曝光制度,鼓励社会和媒体参与监督,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工作措施


坚持主动、务实、创新、高效的工作理念。找准工作突破口,有序全面推进。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贵阳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分管投资促进的副市长任组长,相应的副秘书长、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负责人、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统筹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工作。


(二)深入开展调研、明确问题导向。


对贵阳市营商环境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研。每年进行2次调研活动,特殊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责任单位:贵阳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市投资促进局、市督办督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工作意识和工作能力。


1.大力营造主动为企业服务的良好氛围。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以学习贯彻落实《贵州省外来投资和服务保障条例》为契机,领导率先垂范,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逐条逐句学《条例》,学懂弄通、学以致用、迅速落实。(责任单位:贵阳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培训。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重要培训内容。各相关部门联系本单位实际,开展行业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法制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四)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各地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应主动作为,研究制定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制度和措施,建章立制,认真执行。


1.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贵阳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府主抓,市投资促进局综合协调,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动员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持续发力,通过专项整治,持续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工作创新,从制度上有效防治和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建立由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参加的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投资促进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中心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直相关职能部门)


4.建立投诉调处工作机制。实行贵阳市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级处理的机制。各相关单位都要明确负责营商环境建设投诉的机构,制定和完善投诉举报具体办法,履行相关职能职责,提高依法受理举报投诉的结案率。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5.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制度。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指定一名联络员,每两个月向领导小组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及《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各级政府投促部门、各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职能作用。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动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机构,配备和充实精兵强将,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科学统筹安排,明确阶段任务。做好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完成好各阶段任务。第一阶段:发动动员阶段(1—3月)。制定工作方案,营造良好浓厚氛围。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6月)。以钉钉子精神层层贯彻落实,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摆,精准靶向突破,并对专项工作进行上半年小结。第三阶段:重点督查整改阶段(7—9月)。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的问题梳理归类,提出整改意见,推进务实整改。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0—12月)。建立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实行绩效考核,做好总结表彰。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实绩考核内容。金融支持贵阳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


试验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贵阳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就金融支持贵阳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市场运作和防范风险的原则,以推进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和创新发展为方向,以加快建设西部科技金融创新城市和互联网金融创新城市为载体,以防范金融风险为前提,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不断完善金融组织体系,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建立公平共享为目标的大数据金融创新高地,打造全国新型金融先行区,有效满足贵阳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金融服务需求,基本形成金融服务开放型经济建设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在试验区依法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积极向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争取更多金融牌照。深入实施“引金入筑”工程,积极支持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在贵阳设立(参股)机构、开展业务,推动设立、引进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基金、金融租赁等法人金融机构的区域性总部和功能性总部,扩大总部聚集优势;支持条件成熟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鼓励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鼓励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设,拓展同业合作,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扩大贵阳银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两家地方金融机构市场份额,增强地方金融机构实力,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中所起的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进一步健全我市银行体系,为实体经济提供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二)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全国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建设,鼓励银行推出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贷款产品支持企业融资,不断丰富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推动股权投资机构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展,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为科技企业提供股权投资服务,支持创新创业。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杠杆放大作用,通过设立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创新型中心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强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辅导,大力扶持各类型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着力推进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鼓励现有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发行公司债及可转债等方式进行再融资,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市场规范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在贵州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贵阳众筹金融交易所挂牌,充分发挥其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功能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四)完善大数据金融体系。依托贵州金融城,大力发展贵阳互联网金融特区。围绕大数据与互联网金融,积极拓展大数据金融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激励大数据金融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着力构建贵阳大数据金融生态体系。推动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金融监管、票据交易等金融领域的应用。提升数据交易技术能力,完善数据交易技术体系。促进众筹交易所规范发展,打造创新创业的金融支撑新平台。大力推动移动便捷支付工程在交通、医疗、交管、旅游、商圈等场景的推广应用,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精准的移动普惠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五)鼓励保险产品服务创新。积极对接各保险公司,推动保险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合作,细化企业在经营借贷、贸易赊销、预付账款、合约履行等方面的风险,创新开发信用保险、贷款保证保险产品,探索“政府+银行+保险”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合作经营模式。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为企业提供投资、运营、用工等方面的保险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六)创新金融支持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方式。支持各级政府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支持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试验区建设,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依托产业引导基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支持“大数据”“大旅游”“大生态”“大健康”等产业发展。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资金、智力、产品等优势,在试验区重大项目建设、编制合作规划、推进产业承接转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委、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市生态文明委,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七)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和政策性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积极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和政策性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和政策性小额贷款公司做大做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不断完善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增强贵阳市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实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八)提升企业“引进来”及“走出去”的配套金融服务水平。依托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综合保税区等优势开放平台,引入境内外资金对接贵阳企业和项目,在保税区先行先试可行的金融创新产品;发挥金融机构智力和资源优势,加强总分行联动,积极介入前期招商引资,及时为“引进来”企业提供财务顾问、项目贷款、并购融资等配套金融服务方案。鼓励金融机构跟进企业“走出去”后续投融资金融服务,增强对外向型企业贸易融资支持力度,开展打包贷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出口发票融资、出口信保融资等本外币贸易融资产品,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及各金融机构海外分支等,开展跨境项目投资和境内外金融产品联动,帮助“走出去”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升产业综合实力,助推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市生态文明委、市大数据委、市商务局、市外事办,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九)积极开展跨境金融业务。支持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允许金融机构和企业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在境外通过上市和发债等形式融资,开展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充分发挥贵阳综合保税区外汇管理政策优势,支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试点在贵阳综合保税区先行先试;加大对贵阳综合保税区出口企业退税资金池的资金支持力度;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整合全市金融资源,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运营的产业投资基金等;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推动社会资本申请跨境人民币、外汇支付结算牌照,设立跨境结算平台;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收取外币租金和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支持开展抵消海外承包工程公司间境外债务试点。(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十)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运用大数据、云计算、金融科技等新兴技术,做好全面风险管理,严守风险底线。建立“数控金融”项目平台,加强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行业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研判,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业务及风险事件的监测评估。严格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预警提示、快速化解处置异常情况和风险苗头,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贵阳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推进督办,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按照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体系、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贵阳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报告,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配套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用好、用活、用足各项优惠政策,不断加强政策配套和落地,吸引各种金融发展要素向贵阳集聚。积极落实《贵阳市科技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发展规划(2014—2017)》(筑党办发〔2014〕17号)、《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筑党发〔2014〕29号)、《支持贵阳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筑府发〔2014〕36号)、《关于支持贵阳国际金融中心加快建设和发展的意见》(筑府发〔2014〕59号)等政策文件,持续推进我市金融产业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三)加强对策研究。坚持研究先行和问题导向,发掘整合各类金融研究资源,搭建多层次、高质量学术研究平台。以第二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为契机和载体,针对金融合作、金融改革创新、金融风险防范等问题开展富有前瞻性、具有针对性的对策调查研究工作,为贵阳市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发挥智力研究支撑作用。推动建立贵阳市与各金融机构的对接协调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业务对接,邀请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对外招商引资活动,针对境内外投资者的金融服务需求设计融资服务方案。


(四)加强监管协调。建立金融风险管理协调合作机制,加强与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监局、贵州证监局及贵州保监局等部门的监管合作,密切关注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定期开展沟通协调,在推动金融业稳健发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净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形成监管合力。


(五)加快人才培养。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建立协同合作的培训机制,加快开放型经济人才的培养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大创新创业人才的集聚力度,逐步实现金融人才要素汇聚效应,为行业发展提供创新思路,输送智力支撑,形成初具规模、服务金融业的“智囊团”。贵阳综合保税区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


试验区桥头堡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贵阳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要求,在全市“四轮驱动”对外开放格局中找准“轮位”,以更快速度、更好质量加快建设全省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和加速发展的“新引擎”,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全省建设内陆开放试验区机遇,深入推进“大数据、大扶贫、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紧紧围绕全市建设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的总体要求,坚持开放带动、创新驱动,推进全市“四轮驱动”开放创新发展,加快培育新产业、发展新经济、增强新动能,积极探索西部地区综保区发展的新经验,立足创新、聚焦主业,加快建设国际化山地型保税区,让全市人民共享贵阳综保区发展红利。


(二)战略路径。一是聚焦主业,重点发展“1+N”产业(“1”即以保税功能及政策为基础的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及保税服务等保税产业,“N”即是布局发展相关联的高端制造、跨境电商、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服务贸易等产业),形成以海关特殊监管区为核心,保税功能及政策为特色,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统筹两种资源,区内区外联动的开放型经济产业格局;二是立足创新,加快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三是强化保障,提升开放型经济综合服务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主业,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1.狠抓瑞士(贵州)产业示范园建设,打造国际合作样板。发展具有瑞士特色的“高精尖”产业,建设以精密制造、医养健康、人才培训、特色食品、金融服务为主要产业,打造集自由贸易区、高端制造区、现代服务聚集区、高端配套区四大功能板块于一体的国际化特色园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贵阳综合保税区)


2.在省口岸办、贵阳海关、省国税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等有关部门支持与统筹下,在贵阳综合保税区积极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模式,便利企业开展外贸进出口业务。会同贵阳海关开展“跨境保税模式”非试点城市调研,学习借鉴国内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加快推动完成跨境电商辅助系统部署与调试工作,并同步完成保税仓库的硬件系统部署,实现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线上线下功能连通,打通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业务的关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驻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贵阳综合保税区、市国税局)


3.构筑大数据特色功能平台。推进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一带一路大数据服务基地”、“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形成在人工智能、“一带一路”领域的特色优势;推进“全省数字经济示范园区(贵阳综合保税区)”建设。(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贵阳综合保税区)


4.探索建设“数字丝路”跨境数据枢纽港。依托贵州国际金贸云基地数据中心,建设“数字丝路”跨境数据枢纽港,打造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的数据存储与处理基地。(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贵阳综合保税区)


5.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打造人民币离岸交易平台,逐步建设人民币与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平台及人民币金砖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平台。(牵头单位:贵阳综合保税区;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大数据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


6.推进大数据企业融合发展。加强大数据企业培育,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大数据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助力贵州易鲸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贵州小爱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远东诚信管理有限公司、贵州东盟信息云服务有限公司等大数据企业深耕国内市场,并把产品和服务推向海外。(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7.积极推进茶产业“一二三”融合发展。利用贵阳综合保税区国际平台、以科技创新推进茶产业发展。在基地建设、品牌建设、拓展国际化销售渠道等作出贵阳综合保税区积极贡献。(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8.建立健全开放型经济金融服务体系。依托贵阳综保区外汇管理试点优势,深化贵州省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运用,拓宽境内外资金渠道,有效支持项目落地;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整合全市金融资源,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市场化运营的产业投资基金、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支持推动社会资本申请跨境人民币、外汇支付结算牌照,设立跨境结算平台,支持跨境贸易产业发展;支持区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收取外币租金和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支持开展抵消海外承包工程公司间境外债务试点。(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驻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贵阳综合保税区)


9.“跨区合作、共享发展”。利用贵阳综合保税区驻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已经建成的标准厂房、保税仓库等优势资源,为各区、市、县引进的开展保税加工、保税仓储、保税物流等业务的项目提供场地支持,对入驻项目,贵阳综合保税区将积极协调驻区海关、商务、工商、环保、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全面协助项目办理相关手续,提供“一体化通关”等服务。约定利益分享机制,按照“谁引进谁收益、综保协同服务”的原则,企业相关经济指标——外贸进出口指标、工业指标(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等)、就业指标、区级留存税收等全部纳入项目引进地统计。(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统计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二) 立足创新,加快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


1.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下,推进“一局两中心”(贵阳国际邮件互换局、商业快件监管中心、个人物品监管中心)设立及申报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驻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贵阳市邮政管理局、贵阳综合保税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电商物流分公司、贵阳机场)


2.在贵阳海关、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统筹下,积极开展并全面推广“自主申报、自行缴税”等海关税收征管改革制度,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政策。(牵头单位:驻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3.在贵阳海关、省口岸办的支持与统筹下,积极制定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所需样机、样本、试剂等便捷通关措施。(牵头单位:驻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配合单位:贵阳综合保税区、市商务局)


4.在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分局等有关部门支持与统筹下,依托贵阳综合保税区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贵州省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平台,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设立服务贸易基金池,积极推进国际服务贸易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贵阳综合保税区)


5.支持贵阳综合保税区积极探索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多证联办”登记制度改革,并依托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共享平台和省通用审批平台,实现部门间外商投资企业从设立到运营的有关信息共享、数据互通、结果互认。(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配合单位:贵阳综合保税区)


6.加强跨境电商平台、国际贸易发展平台、金融创新服务体系等建设,积极推进离岸结算中心建设,允许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离岸外包业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贵阳综合保税区)


7.打造治理科技创新基地。依托贵州远东诚信管理有限公司等治理科技企业,建设“身份链”基础库,大力引进相关企业团队,成立联合实验室,积极开发惠民治理场景。积极引入政产学研多方资源,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开展跨境跨域合作,促进治理精准化、智能化。探索推动诚信农民体系建设,数字钱包、基于北斗云的物联终端项目等重大应用创新。争取获得贵州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治理科技创新基地”授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大数据委、市科技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三) 优化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服务效率。积极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示范区建设,助推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实现事项清单目录化、办事资源标准化、服务企业实用化、服务渠道便捷化。积极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准入负面清单与工商登记“一窗受理”受理新模式。支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同时,畅通企业退出渠道,全面推行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名存实亡的小微企业加速市场出清,提升“全流程便利化”服务水平,实现市场准入、退出的良性循环,切实解决注销企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的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2.推动开放型资源整合共享。实施“区港联动、优势互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现综保区、一类口岸、空港、铁路港、水港等的联动发展,实现大通道、大通关、大口岸的资源整合,为企业就近通关提供便利,为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打好体制机制及硬件基础。(牵头单位: 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配合单位:贵阳综合保税区)


3.加大项目保障服务力度。充分运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认真梳理涉及省、市、区三级项目审批权限事项,并在平台上探索实现区区(白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联动审批、数据共享、结果互认。同时,按照“全程覆盖、高效快捷、注重细节、服务至上”的原则,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免费代办服务工作,让“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白云区政府、贵阳综合保税区)


4.创优政策环境。围绕企业落地制定专项支持政策,从要素支持、金融支持、创新支持、人才支持等方面服务企业发展,着力推动“一企一策”政策服务工作落实。加大政策支持,对开发区、功能区引进的高层次、国际化和紧缺急需人才要优先给予专项资金、个人所得税等政策支持。对开发区、功能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专家证》等相关证件时享受便利服务;在住房方面可在全市人才公寓中予以优先保障;在就医方面持“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可在全市优质医疗机构享受优惠和便利;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在全市优质学校就读;企业按照用工计划对招录的工人实施培训,享受就业资金补助。(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人才办、市卫生计生委、贵阳综合保税区)


5.发挥保税区功能作用,引领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务发展。加快平台系统及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引进更多知名电商入驻,同时积极挖掘和引导本地传统零售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从资金和支持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本地团队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让更多贵州特色商品卖向全世界、让全世界更多物美价优的商品卖入贵阳。(牵头单位: 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驻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三、保障机制


1.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全市共建共享贵阳综合保税区发展的机制。按照“服务全市、共同促进、市场主导、利益共享”的原则,完善顶层设计,建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贵阳综合保税区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各区(市、县)共建、共用、共享综保区平台,完善管理、投入、分配、共享机制,合力促进综保区创新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商务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2.完善管理体制,加强与行政区之间的统筹协调。按照“去行政化,增强功能化”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归并内设机构,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充分体现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特点。要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开发区管理机构管辖范围,逐步理顺开发区与所在地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充分依托属地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减轻开发区行政负担,让综保区轻装上阵,充分发挥功能作用。(牵头单位:白云区政府;配合单位:贵阳综合保税区)


3.建立激励机制,深化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人事行政管理事项委托开发区自行管理,加大开发区干部管理权限,对市直部门派驻开发区机构的负责人实行干部双重管理。根据各开发区机构设置性质,改革人事管理体制,推行雇员制,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双轨制”;建立分配激励机制,将干部职工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直接挂钩,试行工资薪酬体系“双轨制”,实现薪酬管理由 “铁工资”向“活薪酬”转变,焕发体制机制活力,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4.建立考核机制,完善开发区评价考核制度。按照硬化标准、细化考核、量化评分、优化结果的要求,建立健全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实行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集中检查相结合、考评与奖惩相结合,制订专项考核指标,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统计部门要积极支持建立健全开发区统计体系,全面反映开发区的开发程度、产业集聚度、技术创新能力、创新创业环境、带动就业能力、债务风险等情况,加强目标管理和动态考核。(牵头单位: 市督办督查局;配合单位:市统计局、贵阳综合保税区)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委办,市人才办。


市法院,市邮政管理局,市投融办,市同城办。

市公安消防支队,贵阳供电局,贵州燃气(集团)公司,贵阳海关,人行贵阳市中心支行,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贵阳机场。

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电商物流公司,驻贵阳综合保税区海关。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30日印发


共印1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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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贵阳市, 政府文件,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