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府办发〔2018〕8号《贵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7 06:18:50

《贵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8〕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阳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行动方案(2017-2020年)


 


为加快推进城乡交通领域的“三变”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以市民为主体、企业为龙头、产业为平台、项目为载体、股权为纽带、共享为目标的停车产业科学化体系建设,优化停车资源配置,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实现停车产业富民、共建共享惠民的总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力争三年时间,通过停车产业“三变”改革,建成具有优质服务水平的市级智慧停车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停车场共建共享项目200个以上;新增公共停车位30000个以上;有序推进中环以外公共换乘(P+R)设施建设;逐步取消城区主干道占道停车;“龙头企业+社区停车合作社”推动停车产业“三变”改革模式初见成效,市民、城乡低收入群体通过入股参与停车场及配套产业共建共享项目得到实在的收益。


二、行动内容


(一)优化停车共建共享产业布局。


1.编制优化产业布局规划。以群众停车需求为核心,摸清停车资源底数,结合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和物流枢纽建设,编制贵阳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专项规划,全过程、全方位主导停车产业“三变”改革。针对位于不同地理空间和不同产业区域类型,推动基础设施联网优化,通过停车信息化升级改造、加强停车综合治理、强化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等方式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存量,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公共服务短板,解决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难问题,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各区(市、县)结合实际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本级总体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2.制定标准推动产业提质升级。精准掌握、紧密跟踪群众参与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意愿和停车业态新发展需求,做好相关发展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等研究。制定不同侧重点的停车场建设标准,加快停车场建设提档升级转型。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停车为辅,按照建筑性质、区位等属性差别,优化完善城市建筑项目停车位标准,推进国家汽车充电设施配建标准落地。鼓励企业开发、引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促进关键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逐步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评价、使用及维护全过程的标准规范体系。


(二)创新停车共建共享实施路径。


3.培育停车产业经营主体。市属平台公司以现有资金、停车场等资产方式入股组建专业化的投资运营公司,通过依法取得公共停车资源的特许经营权,统筹市域停车资源整合、产业发展、项目开发及停车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营和管理。以专业化的投资运营公司为主体,以停车场产业投资项目为载体,探索多种股份合作模式,分别组建以智慧停车为依托的轻资产服务运营公司,以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建设为主营的投资公司。鼓励各区(市、县)属地平台公司、资源所有人、社区居民停车合作社通过股权合作方式参与建设经营和管理。


4.建设多元化共享运营平台。坚持以市场为主体力量推进,结合全要素招商引资,鼓励和规范社会资本进入停车场建设、管理、运营,在资本合作、运营模式创新、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等领域开展合作探索。形成集专家咨询、规划设计、投融资服务、运营服务、营销服务、双创服务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平台体系,推动产业内的协同创新,激发创新活力,提高整体运行效益,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停车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能,增加市民实际收入及各类分红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5.构建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到2020年全面建成网络通、数据通、服务通的市级智慧停车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逐步整合各部门及社会停车资源接入平台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全市停车资源信息动态统一调度和管理。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研发推广便捷出行、停车引导智能化服务APP,接入市级智慧停车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对外服务。推进实现不同类型的停车场管理业态和个人使用者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6.打造停车产业链共享平台。全面推进停车产业改革,积极引导和培育新兴产业,以质量效率型产业化发展带动市民投资入股。积极探索在相关法律制度框架内灵活地对符合条件且可以带来经营收入的、与停车场产业相关联的产品或项目,与停车场基础设施进行合作经营,充分提高基础设施利用率,拉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7.推进各种资源要素共享。按照“市级统筹、区(市、县)为主、新型社区(居委会)牵头、企业(业主)共商共建、收益共享”,对权属不清的停车基础设施全面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探索根据具体情况将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管护权、处置权等权能相分离,打破地域分割和不同产权性质阻碍。探索建立停车场合伙人等制度,设计灵活的激励机制,将国有、企业及个人拥有的停车资源、资金、技术等进行科学配置,量化为股权股金投入经营主体。鼓励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住宅小区周边商业、办公等停车设施夜间向居民开放,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日间可向周边商业、办公楼宇工作人员开放,促进错时共享使用,双向利用停车资源,实现协同创新、合作共赢。引导市民、低收入群体通过个人“优先股”或参加社区停车合作社方式参与停车场共建共享项目。在新建停车场和棚户区、老旧停车场改造中,拿出一定股份吸引社会资本、普通市民、城镇低收入群体参与建设经营,合理确定收益分配形式,产生的就业岗位优先照顾低收入群体。


(三)加大停车共建共享支持力度。


8.用地支持。加强停车产业建设的用地保障,优先支持开展共建共享停车产业项目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同一地块上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停车场建设,采用多种方式增加公共停车位,专业化停车产业投资运营公司在不影响人防、防灾避险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和用地单位通过技术、资源及资金入股等多种投资方式,利用公共绿地地下空间、高架桥荫和人防工程配建地下停车场进行停车场建设。为鼓励停车产业化,共建共享停车场在保证应有功能、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不超过30%的附属商业面积,提升经营回报率。


9.规划支持。鼓励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定配建车位的基础上,增建公共停车位,增建的公共停车位不计入容积率、建筑密度,可采取自主投资、共享合作等方式建设。利用自有建设用地设置平面停车设施、机械式停车设备等临时共享停车设施的,经相关停车设施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后予以实施,永久停车设施应在同等行政许可的条件下,规划优先加快办理相关手续。在满足消防、安全及周边住宅建筑间距和日照,并处理好周边关系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停车设施退地界及与周边公建的间距要求。


10.财政支持。合理降低共建共享停车场经营成本。新建、改扩建共建共享停车项目(含配建附属经营设施),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按低限或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绿化赔偿费、临时占道费、挖掘修复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积极探索将不能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合理合法地转变为股金以支持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建设项目按停车泊位配建标准超额配建的停车面积,在法定权限和范围内,按低限或免缴城市建设配套费。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实行潮汐定价。


11.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共享停车场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市场的能动作用,创新停车场投融资和合作模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在停车场建设管理中的应用,形成以PPP结构下的融资、基金融资及债券融资为主导的多种融资模式,为停车产业融资、进入交易市场创造条件,促进停车产业市场化。


12.技术创新支持。成立由市交委主管,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负责行业规范编制宣传贯彻、项目咨询和服务指导。结合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人才引进与培训等专项资金,支持停车产业发展。从科技攻关计划中安排科研经费,支持关键技术攻关研究。落实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智慧停车建设关键技术研究根据需求纳入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制定政策对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的区(市、县),以及有技术创新有重大贡献的企业和机构给予资金支持。


13.法规支持。修订完善现行停车管理办法,加大对违反停车场建设使用管理规定和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理随意改变停车场用途和非法侵占停车场的行为。


对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逐步推行“非售即租”的管理模式,提高车位使用率。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贵阳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领导小组(名单及职责附后),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分管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区(市、县)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加大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权重占比,统筹协调推进。


(二)简化审批程序。由市交委牵头,各职能部门建立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对停车场建设项目及相关产业审批实行联评联审,简化程序,限时办结,促进项目快落地、早见效。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地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文件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贵阳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更好地推进贵阳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工作,成立贵阳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徐 昊(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魏定梅(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 波(市政府副秘书长)


俞 洋(市交委主任)


成 员:徐 梅(市委群工委副调研员)


冯峻辉(市发展改革委总工程师)


胡 欣(市规划局副局长)


周海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永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总工程师)


华 晓(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 荣(市国资委副主任)


胡开荣(市城管局总工程师)


肖 昂(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明义(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卢 勇(市城乡“三变”办副主任)


张洪溢(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罗继荣(市审计局副局长)


安尤光(市安监局机关党委书记)


何 勇(市法制局副局长)


莫 智(市司法局副局长)


简 毅(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赵 亮(市人防办副主任)


戴丽霞(市工商局副局长)


周 勤(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文捷(市大数据委副主任)


赵 旭(市督办督查局副调研员)


杨海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何 辉(云岩区政府副区长)


冯 青(南明区政府副区长)


秦永康(花溪区政府副区长)


代 勇(乌当区政府副区长)


王益彬(白云区政府副区长)


刘俊生(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


张明权(清镇市政府副市长)


黄顺江(修文县政府副县长)


何 明(息烽县政府副县长)


杨家武(开阳县政府副县长)


刘 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志荣(贵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 军(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兰 京(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罗 杨(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曾 军(金阳公司董事长)


杨炜峰(市住投公司董事长)


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委,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波担任办公室主任,市交委主任俞洋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统筹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如因工作需要对外行文,由市交委代章。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交委负责统筹全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工作,负责对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有关方案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牵头抓好“龙头企业”的组建工作。


市委群工委负责统筹指导组建社区经济组织,统筹指导社区盘活社区公共资源。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办理或指导相关区(市、县)办理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立项、备案审查等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各区(市、县)、管委会编制停车产业专项规划,及时审批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规划方案和办理项目相关规划手续。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停车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备案,配合开展停车资源调查及停车产业共建共享中涉及住建部门的相关工作。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停车场共享共建中涉及公安交通管理相关业务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及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和各部门安排的涉及停车产业的相关资金,在职责范围内对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资金实施监管。


市投融委办公室负责做好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工作中融资需求审查工作。


市国资委负责监督平台公司做好停车产业“三变”改革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停车场的规范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或指导相关区(市、县)办理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土地征收、出让、供应等工作。


市土地储备中心为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建设土地流转、开发工作提供支持。


市城乡“三变”办负责配合全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区域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工作开展。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投资入股参与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中申请救助的低收入群体的审核把关,进行精准掌握和管理,确保真正的低收入群体有效参与到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工作中,获得切实的收入。


市生态文明委负责指导、协调办理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做好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财政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和督查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市法制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行停车场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及停车产业“三变”改革工作中涉及法制部门的相关工作。


市司法局负责社会资本、普通市民等入股参与停车场共建共享项目的合同公证、建立法律服务机制和服务团队等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负责指导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实施主体、市、区(市、县)融资平台作好融资工作。


市人防办负责做好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中涉及的人防工程用地利用等方面的审查等相关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做好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及停车产业“三变”改革中涉及工商职能的服务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停车产业“三变”改革中停车产业延伸链的商业业态布局。


市大数据委负责指导智慧停车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市督办督查局负责将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配合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停车产业共建共享项目中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是推进停车产业共建共享及“三变”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重点负责抓好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政策保障、运行监管等工作。


市属相关平台公司按要求积极参与专业化的停车产业投资运营公司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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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贵阳市, 政府文件,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