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8〕23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8〕23号
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2018年,省人民政府明确将31项工作作为全年督查重点,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将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的将追责问责。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8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责任部门要加强对责任事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强化工作措施,及时与省直对口部门联系沟通,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并于2018年3月28日前将工作部署推进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联系人:王梅林,联系电话:82826525)。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地开展检查督办,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落实落细。
特此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6日
2018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责任分解方案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
1.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精准脱贫专项工作;(责任单位:市农委)
3.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四个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园林和林业局、市环保局)
二、推动高质量发展
5.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7.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8.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9.“3121”工程实施;(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0.《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1.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及解决企业困难问题情况;(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12.市州县创新驱动发展情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3.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招商引资情况;(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5.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市安监局)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6.“三乡工程”实施;(责任单位:市农委)
17.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农委)
18.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
19.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0.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四、坚持以开放促改革
21.推进“互联网+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2.深入推进湖北自贸区建设;(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支持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4.规范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
25.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房管局)
26.医联体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27.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委)
28.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29.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30.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1.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附件:武政办[2018]2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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