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8〕20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8〕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28日
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以世界军运会为契机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建议案》(以下称2号建议案)的办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为目标,以承办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以下称武汉军运会)为契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城市环境品质,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注重品质提升,开展城市环境整治行动
1.强化环境分类整治。加快出台《武汉市环境提升分类实施导则》。对道路街面和市政设施、既有建筑、绿化广场、城市家具和公共艺术、户外广告和夜景灯光等细分领域的整治提出统一要求,作出有序分类和制订系统规划。对部分城市家具进行外部容貌提升,在保持城市家具原有功能的基础上,以部分城市家具为载体,通过艺术创作,提升城市家具外部容貌的艺术美感。(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协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武汉航发集团、市城投公司、武汉地产集团)
2.提升城市生态功能。充分发挥园林植物生态和美学功能,以道路立体绿化提升、背街小巷美化提升、街头园林小景塑造、庭院美化整治为突破口,提高城区“美视率”。(责任单位:市园林和林业局;协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3.打造城市综合立面景观。对城市色彩、建筑风貌、桥梁涂装、广告牌匾等进行系统规范,整合城市视觉资源,进行整体联动性的调整、优化与重建规划。通过开展高水平的建筑立面整治、重要节点打造、重点区域亮化景观打造等,清除视觉污染,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立面景观精细化品质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协办单位:市城管委,各区人民政府)
4.加强城市标志的规范化和艺术化。对城市标志进行合理化、国际化设计,高标准修订,进一步规范标志引导系统。(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
1.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针对当前城市大规模建设的实际状况,积极研究制定与城市定位相匹配的精细化质量管理标准,将精细化要求贯彻到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高标准修订完善《武汉市城市管理工作手册》,形成一整套城市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标准体系,以标准化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协办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2.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容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围绕推进智慧城管建设,通过管理重塑和流程再造,实现城市管理的统一指挥、巡查、服务、监督。针对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工地扬尘和噪音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开发面向城市管理单位、作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城市管理、环保、水务等各类APP软件,实现城市管理扁平化和社会化参与监督。(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协办单位:市网信办、市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3.推进市容环境作业市场化。在铁路、公路、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集贸市场、商业门面等城市窗口地带,推进市容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管养分离、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的管理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升窗口服务环境。全面推进“厕所革命”,运用市场化机制和手段,提升公共厕所的系统管理和运营维护成效。(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协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旅游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区人民政府)
4.实施严格的交通规范管理。严格规范出租车运营、公交站点设置和公交车行驶、私家车停放秩序管理,更加精准地满足公众共享单车需求,分区域加大共享单车调控力度。全面开展电动车安全行驶宣传,规范和细化配套法规实施办法,推进解决电动车规范管理热点问题。针对出租车、客运班车、旅游班车及网约车等不同类型营运车辆制订相应的管理细则。(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协办单位:市旅游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委)
(三)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1.加强教育宣传,汇聚社会各界文明共识。强化市民文明意识和文明规范,加强文明观赛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市民素质,正确引导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加强对志愿者工作指导,不断放大管理成果效应。(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协办单位:市城管委、市体育局)
2.加大动员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组织市民群众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文明寻访、治安巡逻、文明交通等“与军运同行”活动,使公众在武汉军运会中增进获得感,并支持和参与此项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协办单位:武汉军运会执委会有关部门、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3.净化社会风气,多措并举促进社会和谐。以加强宾馆、网吧、酒吧、影剧院等场所的规范管理为突破口,净化社会风气。完善法制长效机制,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着力纠正各类不文明现象。重点抓好全社会文明生活习惯的养成。(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协办单位:市旅游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8年1-2月)。研究制订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办理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办理阶段(2018年3-7月)。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办理工作。适时邀请市政协委员视察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听取意见,即行即改。7月下旬,各责任单位报送2号建议案上半年办理工作小结。
(三)检查阶段(2018年8-10月)。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带队检查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征求市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各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向市政协常委专题协商会汇报工作情况,听取市政协委员对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市政协委员反馈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加以落实。
(四)总结阶段(2018年11-12月)。各责任单位形成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年度总结,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书面总结材料,邀请市政协领导、委员视察并接受满意度测评。12月,向市政协全体委员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委主任任副组长的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委办公,负责2号建议案办理的组织联络和协调推进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
(二)制订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部署,制订本区、本部门和单位办理2号建议案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于2018年3月9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通报2号建议案办理进展情况,研究解决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定期向市政协汇报工作进展。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合作,建立沟通协商机制,责任单位要勇于担当,协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以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建议案的办理工作。
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龙良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席丹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顺年 市城管委主任
成员:王烁 市网信办副主任
田冰 市文明办副主任
刘南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奇志 市国土规划局副局长
周才志 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办主任
叶立猛 市城管委副主任
陈佑湘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余刘琦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文波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国华 市文化局副局长
郑云 市爱卫办专职副主任
张颉 市环保局副局长
黄立 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副局长
李劲松 市旅游委副主任
陈林祥 市体育局副局长
张新兴 市工商局总经济师
吴克军 市园林和林业局总工程师
王升才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唐超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钱乔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副主任(副区长)
夏喜平 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朱功伟 江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彭勇军 江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刘斌 硚口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肖永久 汉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鹏 武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周斌 青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陟 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许巍 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曾建辉 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韩忠翔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丁朝辉 黄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余建军 新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文珊 武汉航发集团总会计师
朱斌 市城投公司总工程师
张全胜 武汉地产集团副总经理
附件:武政办[2018]20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2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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