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8〕32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7 06:59:45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8〕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7日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推动招商引资落地开工切实增强武汉发展动力案》(以下简称1号议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三化”大武汉和国家中心城市奋斗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加大协调调度,提高审批效率,强化要素保障,全程跟踪督办,大力推动招商引资项目向落地延伸,切实形成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见效的全链条、全周期、全责任闭环,确保往年招商引资项目开工2/3以上,当年招商引资项目开工1/3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签约项目定期流转落实


1.定期流转项目。按照工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科技、金融等招商项目的产业分类,及时将亿元以上招商引资项目流转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等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招商项目的建设地点及时流转至相关区,实现条块协作,合力推进。(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2.建立项目库。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将招商引资项目入库建档,按区域、行业、投资额等做好分类统计分析。各区、各部门相应建立各自项目库,每月更新,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城乡建设委、市金融工作局等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3.编制推进计划。按照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前期项目、策划项目等4个层次,组织各区、各部门编制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推进计划,滚动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强化落实工作责任,逐项确定前期工作关键时间节点、开工(开业)时间节点以及竣工时间节点,切实将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项目单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二)分级分类推进签约项目落地


1.签订责任状。按照招商引资推进计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市人民政府与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责任书,并纳入绩效考核。(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2.实施挂图作战。严格对照项目推进计划和签订的责任状,组织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设横道图,将时间量化到每个节点、把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挂图作战、强力推进、对帐销号。(责任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3.设立开工日。自3月开始,将每月7日作为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开工日”,每月集中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各区、各部门在每月28日前将下月集中开工活动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委汇总。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条块结合方式,确定全市每月集中开工活动主会场和活动主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4.实施周通报。市发展改革委每周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各区、各部门招商引资项目开工情况及完成投资情况,已落地项目完成投资情况,前期工作项目进展情况,并通报各区、各部门相关工作督办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开展月调度。每月召开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调度会,统筹调度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对进度滞后的责任单位进行红黄牌预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6.组织季讲评。每季度召开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讲评会,安排季度排名靠前的责任单位交流经验,排名靠后的责任单位作表态性发言,并通过解剖典型案例,推广先进经验,查找滞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三)深入推进“三办”改革,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1.启动“先建后验”。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承诺审批制,企业在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并按要求作出相应承诺后,可自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施工,竣工后接受相关验收,实行“先建后验”。(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


2.开展统一评价。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报建审批区域性统一评价,对已经整体规划、主导产业明确、功能定位清晰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或者功能区,由政府委托统一开展水土保持、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害性、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评价评估,入驻区域内符合整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属于主导产业的投资项目可不再单独进行评价。(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责任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3.建立“绿色通道”。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按照“三办”的要求,优化流程,前移窗口,提前介入,容缺审批。(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4.强化要素保障。按照保当年、保重点、保开工的原则,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并及时上报招商引资项目要素需求计划表,一事一议、急事先办、特事特办,确保土地指标、环境容量以及水电气、资金、人力、技术等要素优先保障落地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环保局等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5.全程代办帮办。实行招商引资项目全程帮办代办制度,对每个招商引资项目指定一名干部,提供“一对一”的精准化、全流程、保姆式的代办帮办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成立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组织召开全市1号议案办理工作动员部署会,签订责任书,组织各区编制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推进计划。


(二)办理落实阶段(2018年4-9月)。每周在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上通报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工作进度、每月召开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调度会、每季度召开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讲评会。每月组织全市招商引资项目集中开工活动,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并在市主要媒体上公布集中开工项目清单。6月,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带队检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上半年工作,推进下半年任务。7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上半年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改进薄弱环节。8月,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市人大代表考察调研部分招商引资落地项目推进情况。9月,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队检查督办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检查汇报阶段(2018年10-12月)。10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对办理工作进行总结。11月,起草1号议案办理工作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满意度测评。12月,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治庸问责办组织对1号议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对责任单位逐一督查问效。根据安排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1号议案办理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全面统筹、协调推进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建立强有力的议案办理工作推进机制和落实机制。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订推进举措,密切配合,确保完成项目落地目标任务。


(二)抓好宣传引导。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在市级主要媒体全面展示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发布项目落地成果,积极宣传报道项目落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项目落地的浓厚氛围,掀起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热潮。


(三)强化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1号议案办理工作的日常督办、调度和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督查,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及人大代表全程参与监督1号议案办理工作。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每月对照招商引资目标计划和招商引资项目完成进度进行跟踪督办,倒逼整改落实,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尽早落地,尽快开工。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服务不到位、政策不落实,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陈瑞峰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红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许甫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王永胜市能源局专职副局长


张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池富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峰市科技局副局长


袁运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文涵市国土规划局副局长


张颉市环保局副局长


荣先国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贺敏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车国强市农委副巡视员


易仁川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宏斌市文化局副局长


刘庆香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林晖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副局长


谭冰市旅游委副主任


陈林祥市体育局副局长


蒋于市统计局副局长


彭扬市园林和林业局副局长


余新建市民防办总工程师


穆争社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叶晓飞江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劲江汉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尹天兵硚口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艳明汉阳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继德武昌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高志明青山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李东辉洪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肖建华蔡甸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朱俊华江夏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周少敏黄陂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振新洲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冯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总工程师


张德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委员


何建文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许甫林兼任,副主任由王永胜兼任。


附件:武政办[2018]3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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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 武政办,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