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8〕28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精准灭荒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精准灭荒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8〕2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精准灭荒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3日
武汉市精准灭荒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8〕3号)精神,为加快实施我市精准灭荒工程,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巩固扩大绿满江城行动成果,建设生态化大武汉,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的目标,大力推进精准灭荒,实现宜林荒山应绿尽绿,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生态功能,为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努力打造国内外知名的滨水生态绿城、全国一流园林城市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从而不断满足全体市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各级政府对辖区内荒山造林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增加资金投入。鼓励和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精准灭荒,多层次、多形式推进造林绿化。
(二)坚持生态优先,兼顾效益。以绿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为优先目标,在适宜的地方发展特色经济林,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造林。遵循自然规律,科学合理选择造林树种、造林方式和经营管理措施,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四)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把荒山造林与林业生态修复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和林业扶贫攻坚结合起来,整合项目、统筹推进,提高精准灭荒综合效益。
三、目标任务
我市精准灭荒工程造林任务共计22448.65亩,其中,黄陂区13373.8亩、新洲区7837.4亩、蔡甸区510.15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47.5亩、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190.5亩、江夏区189.3亩;计划于2018年内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精准灭荒造林目标,实现宜林荒山应绿尽绿。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摸底,挂图作战。采取卫片判读、实地核查等方式,准确摸清全市所有宜林荒山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和立地条件,并录入全省造林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绿化一块、验收一块、核减一块。
(二)分类施策,科学造林。由市园林和林业局负责制订精准灭荒工程实施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技术导则),各相关区要按照技术导则的要求,科学制订荒山造林设计方案。
1.合理选择造林主体。对于土壤和气候条件相对适宜的地区,积极支持林业企业通过林地流转实行规模化造林,发展经济林、商品林;对于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的地区,由政府主导,通过成立专业造林队或者招标引入造林公司等实行工程化造林;鼓励义务植树基地化,推进精准灭荒。
2.合理选择造林方式。对于立地条件较好、集中成片的地块,可按照技术导则实行机械整地,成片造林;对于立地条件较差且分散的地块,可实施点播或者点栽,并进行封山育林;对于难利用地或者杂灌、杂草茂密而难以实施造林的地块,可在清除杂草保留目的树种的基础上直播造林、封山育林,严禁毁林造林。
3.合理选择树种苗木。广泛推广乡土树种和侧柏、湿地松等适宜山区贫瘠土壤生长的树种,大力培育良种壮苗,实行大苗、容器苗上山,提高荒山绿化的成活率。
(三)造管一体,强化管护。按照“谁造林、谁管护”的原则,落实新造林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推广专业队伍市场化管护。加大管护资金投入,将荒山造林纳入森林抚育项目范围,连续支持3年。强化管护措施,适时对新造林进行松土、割草、清杂、补植等抚育管理,杜绝一栽了之。切实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高新造林存活率。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按照全省精准灭荒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精准灭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精准灭荒工程建设指挥部要将精准灭荒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综合考核体系,严格考核结账,对不能如期完成精准灭荒任务的,约谈相关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实行部门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国土规划、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做好矿山复绿和道路、河堤沿线的生态修复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义务植树和荒山造林活动。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除省人民政府对精准灭荒造林按照每亩600元给予补助以外,市级财政对各相关区精准灭荒实行以奖代补,经核查验收后,按照每亩800元的标准再予以补助。各相关区人民政府也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荒山造林,确保满足精准灭荒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
(四)加强检查督办。市园林和林业局要加强检查督办,对各相关区实行包片、定点督办,挂图对表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组织开展荒山造林专项检查验收和绩效目标考核评价。
附件:武政办[2018]2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精准灭荒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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