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7〕43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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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17〕4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6日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3号


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防汛抗灾综合能力的建议案》(以下称3号建议案)的办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四水共治”为抓手,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农村防汛抗灾综合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2-3年时间,实施府河、举水、通顺河、沙河等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新城区堤防加固92.8公里,湖堤改造加固12公里;完成8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消除现有15处大型排涝泵站的安全隐患,提升泵站信息化管理水平;新建25座排涝泵站,新增抽排能力750立方米/秒;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推进高效节水工程,力争实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全覆盖,着力提高全市农村防汛抗灾综合能力。


2017年,完成8项河道堤防灾后重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推进黄陂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建设;推动15座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全面提高泵站安全保障系数和信息化水平;加快13座新建大中型泵站的建设;完成35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完成新洲区举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年度建设任务,深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后管护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统筹谋划,科学编制农村防汛抗灾规划


1.编制《武汉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2017-2030年)》,严格落实《武汉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及各项防汛抗灾专业规划,抓紧落实《武汉市“四水共治”工作方案(2017-2021年)》,统筹指导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农村防汛抗灾综合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


2.修订完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及排水防涝、水库调度等专项预案,完善防汛指挥体系,进一步落实市、区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3.开展全市“十三五”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圈层布局和区域布局研究,为防汛抗灾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市农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二)人水和谐,构建生态水网打造滨水绿城


1.推进汉口金银湖连通工程、黄陂南部水网、中法武汉生态新城水网、沌口水网等湖泊水网连通工程,加快实现江河湖泊连通。(责任单位:蔡甸、东西湖、黄陂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2.新、改、续建野芷湖公园、南太子湖体育休闲公园、马头潭公园、江夏中央大公园、龙山湖运动公园、柴泊湖公园等6个新城区湖泊公园,推进后官湖湿地公园、黄家湖湿地公园、涨渡湖湿地保护区等3个湿地公园建设,提升湖泊调蓄和景观功能。(责任单位:洪山、蔡甸、江夏、东西湖、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市园林和林业局;协办单位:市水务局)


3.在防汛抗灾工程方案设计、审批和建设过程中,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注重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推动水利工程向资源水利、生态水利、环境水利、景观水利转变,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水务局)


(三)系统整治,综合提升水系防汛抗灾能力


1.加快推进黄陂区后湖、武湖、四联垸泵站,新洲区武湖一站、武湖二站、沐家泾一站、沐家泾二站、篾扎湖泵站,蔡甸区东湖、西湖泵站,东西湖区塔尔头、白马泾泵站,武汉化工区北湖泵站,市属汤逊湖、大军山泵站等15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蔡甸、东西湖、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化工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加快推进黄陂区后湖二站、武湖二站、童家湖、盘龙城泵站,新洲区武湖三站、挖沟泵站,蔡甸区谢八家泵站,江夏区金口二站、三门湖排涝系统综合治理(2座),东西湖区李家墩、46公里泵站,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周家河泵站等13座新建排涝泵站的建设,提升水系排涝能力。(责任单位: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完成3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同步建设小型水库水雨情测报系统。(责任单位:江夏、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实施新洲区举水西堤郑园段、东河东堤(叶家大桥至106国道段)、城北防洪堤、举东堤(叶家大桥下游段)除险加固工程,黄陂区府河西湖堤除险加固工程,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新合堤除险加固、通顺河堤内塘填筑和下东城垸堤白蚁治理、长江干堤堤顶防汛道路恢复工程等8个河道堤防灾后重建项目主体工程建设。(责任单位:黄陂、新洲区人民政府,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5.继续推进黄陂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工程建设,完成黄陂区下石港河前川至罗汉寺段综合治理工程。(责任单位:黄陂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水务局)


(四)补齐短板,掌握农村防汛抗灾建设主动权


1.制订本区小型农田水利统筹建设方案,将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土地整理、农业生产基地等各类专项任务有机结合,合理利用市级下达的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统筹推进区域内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小塘堰、小机站、小涵闸、小渠道)建设。(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2.推进高效节水工程建设,完成新洲区举水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等年度建设任务,提高农业灌排能力。(责任单位:新洲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加强对跨街镇的小流域和河道综合治理,科学核定民垸民堤高程。(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五)加大投入,完善农村防汛抗灾投入机制


1.建立市、区两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拓宽筹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


2.深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后管护工作,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持续加大对小型农田水利建后管护工作的投入,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管理,全面提高农村防汛抗灾软实力


1.加强基层水利站、堤防所等基层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提高人员待遇,充实和稳定基层水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加快建设智慧水务管理平台,完善江河湖库闸站监测站点布设,推进防汛抗旱、泵站、水库等综合调度信息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3.加强水利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加大对破坏防汛抗旱设施、河道、堤防、水库和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市水务局)


四、进度安排


(一)2017年3-4月。起草并印发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结合职责制订具体的办理工作方案,形成完整责任链,并报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2017年5-6月。各责任单位根据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办理工作。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办理情况。


(三)2017年7月。各责任单位报送3号建议案上半年办理工作小结。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带队检查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征求市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总结2017年上半年办理工作,部署2017年下半年办理工作。


(四)2017年8月。各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参加市政协常委专题协商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市政协委员对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将其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落实。


(五)2017年11月。各责任单位形成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总结,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书面总结材料,邀请市政协领导、委员视察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六)2017年12月。对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年度总结,部署次年办理工作,于2018年初向市政协全体委员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水务局办公,负责3号建议案办理的组织联络和协调推进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及进度安排,制订本区、本部门和单位办理3号建议案的具体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措施。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通报3号建议案办理进展情况,研究解决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各阶段重点工作。建立检查督办制度,通过邀请市政协领导、委员调研视察指导以及媒体监督等形式,加大对建议案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以工作信息、简报等方式,交流办理工作经验,做好3号建议案办理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3号建议案办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龙良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雷勇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斐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刘新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世红 市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


杨维祥 市国土规划局总规划师


张军花 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车国强 市农委副巡视员


舒基元 市园林和林业局副局长


明 铭 武汉未来科技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 洋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副主任


王小兵 武汉化工区管委会副主任


叶 林 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厚光 蔡甸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肖水林 江夏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郭小平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汉明 黄陂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陶加顺 新洲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张斐兼任。


附件:武政办[2017]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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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 武政办,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