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2016〕189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7 07:15:29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武政办〔2016〕18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3日


武汉市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水平和品牌形象,加快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3〕51号)及《武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精神,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企业为主体,坚持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标准,加快武汉品牌培育,全面提升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推进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品牌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品牌发展的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品牌产品的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品牌竞争力明显提升,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品牌效应进一步显现,品牌规模进一步壮大,全社会品牌意识进一步增强;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市场认可度高的武汉品牌。


--打造50个国际一流品牌,发展100个国内领先品牌,培育200个地方性品牌。


--培训100名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


--培养500名潜心钻研、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武汉工匠。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品牌建设工作机制


1.建立领导推进机制。由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品牌建设(包括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和工程领域)各项工作任务和重点行动计划,其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负责制造业品牌建设,市农委负责农业品牌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服务业品牌建设,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工程领域品牌建设。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我市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


2.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市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纳入各区及相关部门绩效管理目标任务体系,作为衡量质量品牌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工作亮点、阶段性成果及推进计划等信息定期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对提升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3.建立品牌创建机制。制定实施“武汉知名品牌”认证制度。“武汉知名品牌”定位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国内一流的武汉品牌。按照“企业自主申明+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管”的思路,建立“武汉知名品牌”认证模式。制定“武汉知名品牌”评价标准、认证实施规则等通用规范。鼓励和引导国内外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武汉知名品牌”产品认证,推进国际互认。建立我市品牌价值测算指标体系和发布机制,对“武汉知名品牌”开展品牌价值测算,引导企业强化品牌建设。


4.建立政策保障机制。通过财政投入引导性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市级品牌培育专项基金。支持企业开展品牌规划、品牌认证、品牌宣传推广、品牌维护、品牌文化打造等项目;支持品牌服务机构开展品牌规划和建设咨询、品牌教育培训、品牌标准制定、品牌价值评估等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品牌企业的授信额度,加快发展品牌质押等新型信贷业务;推动政府采购项目优先考虑“武汉知名品牌”产品。


(二)强化品牌培育


1.推进品牌梯次创建。按照“地方性品牌--国内领先品牌--国际一流品牌”的思路建立品牌建设推进机制。对于国内已有一定知名度,具备相当生产规模和市场覆盖面的企业,鼓励其中具备国际化潜力的企业推进国际知名品牌建设,引导其开展国际化经营,逐步建立国际化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争创国际品牌。对于在国内知名度一般,但在国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和市场占有率的企业,推动其加大科技投入,增加品种档次,争创国内品牌。对于知名度不高,生产规模不大,但市场前景广阔,发展后劲比较强劲的企业,督促其加快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争创地方性品牌。


2.树立“武汉知名品牌”标杆典型。建立并完善区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长江质量奖-中国质量奖的卓越企业梯次培育评选推荐机制。鼓励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区长质量奖;争创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武汉市著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争创中华老字号等荣誉。引导企业通过争创荣誉,加强品牌建设基础工作,争当品牌建设标杆。


3.培育自主品牌。实施打造50个国际一流品牌、发展100个国内领先品牌、培育200个地方性品牌的自主品牌培育工程。培育对象的遴选实行部门推荐、企业申报、第三方机构认证、社会公示、政府审定的原则。国际一流品牌、国内领先品牌和地方性品牌均为通过“武汉知名品牌”不同等级认证的品牌,其中农业品牌、服务业品牌、工程领域品牌占比均不低于5%。


4.发挥品牌建设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围绕研发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增强品牌营销策划、传播宣传、风险控制能力。引导企业强化品牌竞争意识,重视品牌国际化,加强品牌创新,塑造企业文化,培养顾客忠诚度。引导企业诚实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支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引进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培育造就一批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


(三)夯实品牌质量基础


1.提升标准水平。探索构建武汉产业标准体系,研究制订一批国际先进、国内一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标准。鼓励企业主导和参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的制(修)订。扎实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武汉)建设,推动技术标准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深入推进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利用市场机制倒逼质量水平提升。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开展标准符合性认定、标准比对、标准验证等创新工作。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进国有检测机构改革,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新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武汉)建设,完善我市检验检测产业链发展。搭建“互联网+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及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检验检测服务。


3.打造一体化服务模式。运用“互联网+”质量技术基础模式,整合资源,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建设一批质量技术基础“一站式”服务点。探索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链条化技术解决方案,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4.构建质量大数据。打破条块分割,汇集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管理数据,搜集互联网中质量及其相关数据,强化质量大数据信息的归集、分析和共享,强化质量风险预警、品牌风险预控。围绕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消费者质量信息需求,加快建设我市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


(四)优化发展环境


1.加大品牌保护力度。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建立反应迅速、统一协调的重点品牌保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傍名牌、仿名牌等不法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建立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案件网上受理、案件移送、信息反馈等制度。推进质量品牌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无过错赔偿和消费者公益诉讼等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各种质量品牌纠纷调解机制。


2.加强品牌诚信建设。以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发布、应用为主线,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健全我市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扩大质量信用信息应用范围,在政府采购、奖项评选等领域推广应用质量信息,实施联动奖惩。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发布企业信用报告,提高信用水平,增强消费信心。


3.加强品牌文化建设。广泛宣传武汉质量精神,倡导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管理理念。开展针对企业家、员工等各层次的质量品牌培训,增强质量品牌意识,让使用品牌、保护品牌的观念深入人心。引导企业将“工匠精神”纳入企业质量文化建设,使“工匠精神”成为企业决策者、经营者和全体员工共同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4.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加强对质量品牌消费意识和品牌建设经验的宣传,营造推进品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各单位品牌文化传播的作用,利用城市形象推介、展会、博览会等活动,搭建“武汉知名品牌”展示、推广的公共服务平台,将“武汉知名品牌”推向全国。


(五)发挥带动作用


1.助推中小企业成长。充分发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的引领作用,带动广大企业找差距、找空间、找对策,以创建“武汉知名品牌”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发挥区域品牌共享性特征,降低中小企业创建名牌成本。激活中小企业内在动力与后发优势,促进中小企业管理水平、质量标准水平的提升,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2.推进集群品牌建设。引进发展质量效益型骨干企业,加速品牌产业集群和产业链的形成。以武汉传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为依托,培育形成行业性品牌集群;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服务业园区和关联产业连片区为依托,鼓励品牌抱团发展、板块式发展,培育形成“武汉光谷”等区域性品牌集群。


3.发展品牌经济。发挥品牌在集聚要素、整合资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集中力量加快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重点领域集中,推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品牌经济。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商标国际注册、收购国际品牌,加强品牌整合,推进品牌国际化。


四、重点行动计划


(一)国际一流品牌打造计划


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能源环保等千亿级产业,汽车、光纤光缆、光电子、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服装、家用电器、食品等消费品领域为重点,每年制定国际一流的产业标准20项以上。到2020年,制定国际一流的产业标准80项以上,制造业、农业、服务业和工程领域的企业为主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5项以上、国家标准80项以上。完善品牌国际化发展基础体系,推进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结果国际采信、互认。(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市网信办)


全面提高武汉制造业创新能力,提高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到国外设立研发机构。深度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2%,规模以上工业每亿元主营业务收入的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1.3。(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


积极引导品牌企业“走出去”,推进商标海外注册,鼓励企业到海外投资设厂。支持有条件的“武汉知名品牌”企业通过海外参股、换股、并购、建立战略联盟等形式与国际品牌企业合作,推动研发、品牌、营销、管理的国际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


(二)全国知名品牌培育计划


围绕光电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环保、化工、机械制造、食品、服装等优势行业,遴选一批潜力企业,帮助企业完善计量、标准及质量保证能力。推动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提高企业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品牌保护水平。充分利用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资源优势,由政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帮助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提升产品档次,塑造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网信办)


在工程建设行业(桥梁、地铁)、生产性服务业(工业设计)遴选一批在国内同行业具有较强竞争实力和较高知名度的企业,由政府加大投入,对上述领域的企业从品牌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立、企业管理流程等方面重点进行培育,使武汉成为国内外知名的“设计之都”和“桥梁制造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


加快构建生态和谐、优势明显、品牌突出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重点打造8-10个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品牌农业产业。以蔬菜种植、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综合性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其中在我国中部地区领先、全国一流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品牌成长计划


围绕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加大科技投入,建设一批公共研发、设计和服务平台;在技术改造项目中优先安排新产品研制、产品共性质量问题攻关和产品公共质量保障能力建设等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从全面质量管理、标准化、质量检验、计量检测等方面开展全员质量培训。建立“中小企业质量能力提升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专利在线查询和质量问诊等服务。支持300家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全面提升质量保证能力。(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


(四)品牌宣传计划


从2017年起,设计制作“武汉知名品牌”网站,制作公益宣传片、海报开展宣传推广。每年开展一次消费者喜爱的“武汉知名品牌”产品评选及满意度调查活动,提高市民对品牌的关注度。发布品牌价值排行榜单,每年对100家企业开展品牌价值评估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武汉知名品牌”宣传广告,提升“武汉知名品牌”知晓度。(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人才培养计划


按照市场化要求配置人才资源,培养一批高层次的职业经理人,打造一支高水平的质量专家队伍。发挥企业家领军作用,大力培养企业家队伍,培训100名企业家。在深入推进黄鹤英才(高技能)计划、首席技师和技能大师培养选拔等工作的基础上,实施工匠培养计划,培养选拔500名武汉工匠。(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市领导小组其他各相关成员单位)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1月-2017年6月)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部署提升行动。


(二)推进阶段(2017年6月-2020年9月)


各责任单位全面推进落实行动计划,推动全市企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三)总结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总结评估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落实工作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强经费保障,促进质量品牌提升行动顺利实施。鼓励和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质量品牌建设投入。


(三)加强宣传发动。及时总结、交流推广质量品牌提升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进行宣传报道,树立武汉产品的良好社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附件:武政办[2016]189号.pdf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37783.html

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 武政办,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