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18〕22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武政〔2018〕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武汉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7〕69号)要求,加快新(改)建一批厕所,全面提升全市厕所管理水平,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以人为本、统一规划、对标建设、有序推进”的原则,推进全市城镇公共厕所、农村公共厕所、农户无害化厕所、旅游厕所、交通厕所建设改造工作,实现全市城乡厕所设施“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按照2018年完成总任务的30%,2019年完成总任务的40%,2020年全面完成总任务的进度要求,有力有序组织实施厕所建设改造和管理水平提升工作。
(一)加快推进厕所建设改造
1.城镇公共厕所。按照城镇每万人拥有公共厕所不低于3.8座的标准,新建改造559座城镇公共厕所。其中城市公共厕所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的二类以上标准建设改造,乡镇公共厕所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的二类以上标准建设改造。(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农村公共厕所。按照每个行政村建有1座无害化公共厕所的标准,建设改造1895座农村公共厕所。重点选择在人口集中的居民点、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村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厕所粪便实施无害化处理,厕所污水统一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牵头单位:市农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农户无害化厕所。按照全市农户无害化厕所全覆盖的目标,改造21.5万户农户厕所。坚持“农户主体、政府补助,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的原则推进农户厕所改造,充分发挥农户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加快推进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污水治理、农村有机物沤肥利用,提高污水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旅游厕所。按照A级以上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乡村旅游点、旅游街区等重点区域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的标准,建设改造270座旅游厕所,实现旅游公共场所具有相应等级的旅游厕所和相匹配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旅游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5.交通厕所。按照普通国道、省道干线公路每200公里设置1座交通厕所的标准,完成沿线5座交通厕所的建设工作。加强公路、水路、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等人流密集地段厕所的建设改造管理,确保留有服务裕量。(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厕所管理水平
1.落实管理责任。落实“一人一厕”管理制度,健全公共厕所日常保洁责任制,加强责任考核,全面提升公共厕所精细化管理水平。各行政村对所辖的农村公共厕所要落实专人管理,加强日常保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环保、节水、节能和生态型公共厕所,建立厕所电子地图,积极探索“互联网+”“智能+”和“城市公厕云平台”等厕所服务。(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加强示范引导。发挥文明单位、文明乡镇示范作用,采取政府适当补贴的方式,引导和鼓励全市各单位向公众开放厕所,促进存量资源充分利用,避免重复建设。(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3.倡导文明如厕。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美丽乡村等创建工作,开展“厕所革命”志愿者活动,广泛开展公益宣传,推动文明如厕进景区、进社区、进农村,提升文明如厕的社会参与度。(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的全市“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厕所革命”工程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各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厕所革命”工程建设指挥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安排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各区“厕所革命”工作目标。
(二)落实保障政策。强化规划引领,市、区规划部门要将城镇公厕用地纳入全市规划管理一张图,各新城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农村厕所规划,落实建设用地。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区级财政为主、市级财政补贴的原则筹措全市厕所建设改造资金,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具体补助标准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落实。
(三)加强督查考核。“厕所革命”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农村“厕所革命”考核结果纳入文明村镇考评体系。各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督查督办,对各类厕所建设数量、完成时间、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通报激励,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不能按时达标完成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厕所革命”工作,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宣传亮点、剖析难点、聚焦热点、曝光缺点,有效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厕所革命”各项工作,激发公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1.全市“厕所革命”职责分工
2.各区“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武政[2018]2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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