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18〕19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在汉高校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07-07 07:19:01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在汉高校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



武政〔2018〕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5号)精神,大力支持在汉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充分发挥其在加快推进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中的关键支撑作用,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开展科学研究


(一)支持开展以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的基础研究。支持高校依托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学科,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包括数学、测绘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光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生物学、地质学、医学、电磁学等学科在内的基础理论研究支持力度,促进基础科学与应用科学相结合,推动军民融合发展。鼓励高校发挥一流学科优势,积极参与武汉经济、社会、文化和民生福祉等领域发展,发挥其高端智库和政策咨询作用。(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社科院)


(二)支持建设高端创新平台。支持空天信息、光电科学、生物安全与技术等湖北实验室建设,为争取国家实验室布局武汉、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提供支撑。大力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建设与提档升级,加快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第四代同步辐射光源等国家大科学装置布局武汉,支持筹建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等顶尖创新平台,为武汉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开展原创性技术研究。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优势,支持其跟踪、并跑、领跑世界颠覆性技术创新和群体性技术变革,力争在信息网络、健康医疗、智能制造和机器人等领域率先突破,为形成武汉产业创新引领型发展格局提供支撑。(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武汉长江新城管委会,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一)推进科技成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工程”,推进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高校完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体系和科研人才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开放共享的科技成果信息库,支持高校举办专项成果推介会、路演活动、创新创业大赛,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机构,集聚一支技术经纪人队伍。协助高校拓展科技成果转化融资渠道,引导科技金融参与支持科技成果在汉转化。(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科技成果转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招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校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高校与在汉企业联合共建工业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联合攻关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支持高校与在汉企业联合共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生创业特区、环高校创新带、环高校创新创业街区、小微科创园、大学科技园等各类众创孵化载体和产业化载体,促进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鼓励高校与在汉企业联合共建“院士工作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知识产权战略联盟等研发、推广、应用的创新示范平台。(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科技成果转化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支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联合在汉创办高水平大学。鼓励高校与国际知名大学、学术机构和国际企业开展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在汉举办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吸引更多外籍专家学者来汉交流或者工作。为高校师生参与国际交流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武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责任部门:市外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科协)


三、支持人才队伍建设


(一)支持引进高端人才。结合武汉产业发展需求,推进“海外科创人才来汉发展工程”向高校延伸,大力支持高校引进“诺奖级”、院士等国内外顶尖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立市校联动对接机制,将高校急需人才纳入全市重点人才项目库,共享资源、凝聚合力,打造全市招才引智统一品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校地人才双向流动发展。择优推荐高校高端人才入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在项目资助、科研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为其提供优质服务。(责任部门:市招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二)推动百万校友资智回汉。深化“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强化“在汉高校校友总会联盟”桥梁纽带作用,汇聚整合校友海内外人才、资本、创新资源,做好资智回汉项目承接落地和服务保障工作。发挥好“校友资智回汉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高校校友在汉创新创业。整合武汉海外人才工作站等资源力量,在境内外设立一批武汉市校友联盟服务中心和校友服务站,感召更多校友回报母校。(责任部门:市招才局、市招商局)


(三)合作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深入推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建设大学生实习(实训)见习基地、公益性创业学院,为在汉高校大学生提供实习(实训)与创新创业培训机会。支持创业导师开展创业辅导,组建创业服务团,提供免费创业工位,扩大“青桐基金”等政府性创业基金规模,厚植人才培育发展土壤。加强高校学科建设与产业对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人才培养链和武汉产业链相融合,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责任部门:市招才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优化提升办学环境


(一)提供发展的空间保障。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预留“双一流”高校建设发展用地。鼓励高校与城市创新资源联动,按照校城一体、校城互补的理念,优化功能布局和空间环境,构建一体化校城空间功能格局。在教学用地、项目报建、审批时限、规费减免等方面依法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高校高端人才实验空间、人才用房紧缺等困难。(责任部门:市国土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校园周边环境水平。推动高校周边“三旧”改造,加快高校周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微循环道路建设。加强市校联动,建设平安校园、生态校园和美丽校园,切实增强在汉高校师生的安全感、幸福感。(责任部门:市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环保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打造环大学创新经济带。推进高校周边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环东湖创新经济带、环南湖创新经济带、环黄家湖创新经济带等。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深化高校周边特色街区建设,实现高校周边区域经济发展提档升级。(责任部门:市国土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五、建立发展保障机制


(一)强化经费支持。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推进“双一流”建设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武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在汉高校发展目标,统筹财力、资源给予高校“双一流”建设经费支持,重点用于建设自主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在汉转化、引进与培养高端创新人才、建设学科相关基础设施、改善办学环境等方面。(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二)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市校合作,建立市校领导联络交流制度。成立市校战略合作工作协调小组,与在汉高校签订个性化的市校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大学+”发展模式。按照“一事一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高校“双一流”建设发展中的问题。(责任部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昌、洪山等相关区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附件:武政[2018]1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在汉高校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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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 武政,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