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17〕30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武政〔2017〕3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武汉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方案
(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6〕24号)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促进武汉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新经济发展、全面创新改革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武汉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和强大带动力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系统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强市。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环境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知识产权制度对我市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有力支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一)知识产权创造有效支撑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全市专利、商标、著作权数量稳步增长,力争到2020年,全市发明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授权量、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达到32000件、12000件、1000件、30件,版权登记量、商标注册申请量、有效注册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分别达到25000件、50000件、140000件、110件,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驰名商标和精品版权,形成一批高水平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品质优良的动植物新品种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
(二)知识产权运用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能力明显提升,武汉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化效率稳步提升。力争到2020年,全市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专利保险投保金额、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规模分别达到40亿元、20亿元、1000万元、3亿元,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显著提高。
(三)知识产权保护有效保障城市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法治环境建设更加完善,司法保护作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到2020年,全市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按期结案率、查处假冒专利案件按期结案率均达到98%以上,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侵犯和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知识产权管理有效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及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重点企业普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力争到2020年全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达标企业超过30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超过15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示范区)工作不断深化,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五)知识产权服务有效促进全社会创新发展意识与水平提升。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和公共政策不断优化完善,力争到2020年,全市知识产权专项工作经费投入突破3亿元,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超过5个,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超过10个,知识产权高端人才超过50名,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全民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全面普及,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工程
1.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实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将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列入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建设重点任务之一。(牵头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编办、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
2.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加强区级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工作队伍和运行机制建设。指导、督促各区制订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方案,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区。(牵头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3.深入推进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建立健全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机制,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重要产业规划、重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开展重点产业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围绕全市支柱产业和重大项目建立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制度。(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网信办;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4.全面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重点聚焦新民营经济主体,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特派员、集聚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机制。实施企业知识产权“小巨人”计划。(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
(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工程
1.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强市、区两级行政执法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积极推进光电子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市编办、市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部门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互联网+”产业发展以及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网信办)
3.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畅通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工作对接渠道,建立工作考评机制,加快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积极推进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建设,推动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工商局、市文化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设知识产权信用标准,依法将故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制订知识产权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备忘录,推动各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模式。(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市文化局)
5.加强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监督。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抽查细则),全面推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管工作。深化线上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机制,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6.建立多渠道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联盟、专业协会等组织体系,依托武汉12330、12315、12390等知识产权投诉服务平台,构建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服务网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试点。(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配合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仲裁委办)
7.创新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体系,加快建设知识产权维权网络服务平台,建立知识产权案件线上举报与投诉办案信息系统。支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定期发布海外知识产权环境信息,积极探索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建立应对海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外办、武汉海关)
(三)实施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
1.深入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体系化建设。深入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高端创新平台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工作。大力实施“大学之城知识产权发展计划”,重点支持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优势高校和强势学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2.大力推进高校院所职务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武汉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 “三权”改革,积极探索高校、科研院所试行知识产权“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高校院所职务知识产权转化收益分配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重点支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建设面向全球的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与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建设以校企对接、军民融合为特色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积极探索构建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牵头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4.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试点。对接国内外一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创新主体和产业资本,实施一批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试点项目,培育一批特色突出、运营模式领先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联合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基金等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设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发展)基金。(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
5.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充分发挥“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政策优势,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体制与运行机制建设,深化国家知识产权金融平台试点建设,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证券化、专利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
6.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服务体系与平台建设力度,支持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
7.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武汉数据备份中心数据资源优势,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检索与分析系统公共平台建设,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设置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网信办)
8.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聚合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网络,依托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建设知识产权交易与运营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推动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构建功能完备、交易活跃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牵头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
(四)实施知识产权创造提升工程
1.全力推进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建设工程。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引导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加快创建一批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建设。(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文化局)
2.积极推进产学研知识产权协同创新。以武汉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工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平台及高端孵化器为龙头,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组建以核心知识产权为纽带的产学研联盟,培育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池。(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网信办)
3.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完善专利资助制度,制定并实施基础专利“突围”战略,充分发挥高校院所、院士工作站等创新资源优势,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布局,探索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推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网信办、市科协)
4.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深化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实施工作,制定专利信息服务规范、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招投标规范等知识产权服务地方标准。(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
5.深入推进标准与知识产权有机融合。加大对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与专利有机融合机制,研究制订标准必要专利布局指南,鼓励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牵头单位:市质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网信办)
6.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资产评估、投融资、运营等服务业。积极推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专利远程会晤接待站和复审巡回审理庭建设工作,深化审查员实践基地建设。支持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牵头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7.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园区。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创谷(特色小镇)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制度,打造一批具有武汉特色的知识产权创谷、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8.深化专利导航促进产业创新服务。深入推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专利导航光通信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开展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建设工作,优化产业知识产权布局,支持企事业单位获得外国发明专利。(牵头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网信办)
(五)实施知识产权环境优化工程
1.大力构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支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和公共政策体系。优化完善市、区专利资助政策措施,加大对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招才局)、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投入体系。推动社会投入与企业投入、政府投入相结合,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设立知识产权创业基金并积极投入运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金融工作局)
3.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建设城市标志性知识产权文化长廊,武汉电视台、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视情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年度“武汉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与“武汉地区知识产权十大案件”。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研究,支持创作兼具社会及经济效益的知识产权普及读物,促进支撑“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
4.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纳入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企业家和各类创新人才的知识产权培训。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工作,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培训指南。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打造一批中小学知识产权素质教育试点学校。(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5.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机制,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相关城市建立知识产权常态化友好合作关系,定期组织召开驻汉领事机构知识产权形势通报会。(牵头单位:市外办;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
6.强力推进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以“城市合伙人计划”为统领,深入实施知识产权“黄鹤英才计划”和“黄鹤专家支持计划”,加强“武汉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招才局)、市科技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附后),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办公,由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党委、政府“一把手”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各区、各部门要加快制订配套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考核检查。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工作纳入市委、市人民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的动态监测、评估分析、监督检查。
(三)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市区联动,加大市、区两级政府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的投入,建立与知识产权事业同步协调发展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财政资金投入结构,加大在促进知识产权实施运用、执法保护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万 勇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有祥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方 洁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库成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何建新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严中兴 市网信办主任
侯尤峰 市编办副主任
许甫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党 蓁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孟 晖 市教育局局长
李记泽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熊 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学云 市财政局局长
黄松如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谭本忠 市农委主任
韩民春 市商务局局长
叶文静 市文化局党组副书记
段晓明 市外办主任
刘 涛 市工商局局长
郑先平 市质监局局长
孟武康 市统计局局长
彭国元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
叶昌金 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刘立新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陈光勇 市科协党组书记
刘健勤 武汉仲裁委办常务副主任
李双利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卫宁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徐建华 武汉海关关长
马泽江 江岸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 湛 江汉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丹平 硚口区人民政府区长
盛继亮 汉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 洁 武昌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栿堂 青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林文书 洪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彭巧娣 蔡甸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利江 夏区人民政府区长
杨泽发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区长
曾 晟 黄陂区人民政府区长
赵利洪 新洲区人民政府区长
夏亚民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晏冠亮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汉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保国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附件:武政[2017]30号.pdf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