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17〕26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2017〕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6日
武汉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
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武汉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的批复》(工信部规函〔2016〕501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先行先试,开展新兴产业培育、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先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三大试点探索工作,着力构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结构布局合理、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的先进制造业体系,为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发挥引领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贯彻与试点示范相结合。围绕《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十大重点领域和五大工程,不折不扣抓好中央政策落地落实。立足武汉发展实际,促进资源向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实现差异发展,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抓紧启动一批基础条件好、带动效应强的重大项目,着力解决保持工业平稳较快增长、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坚持总体统筹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统一规划,层层推进,勇于在重大举措、制度设计、体制机制、发展模式等领域先行先试,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努力在全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建设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在新兴产业培育、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先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上开展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初步构建“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有机更新的产业迭代体系;基本建成以创新型企业为主体,以新型研发机构、一流大学和科研院所等为支撑的产业创新体系;推动我市先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智能制造水平跃升。
二、重点领域
(一)信息技术
重点布局光通信、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与智能终端、新一代移动通信及下一代互联网、地球空间信息等细分领域,打造“光谷”“智谷”“网络安全产业港”,初步建成在全球有影响力的信息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1.光通信。大力发展大尺寸光纤预制棒、特种光纤、光接入系统、超高速率超大容量超长距离光通信传输设备、高端光电子核心芯片和器件,进一步掌握规模化生产的核心技术。加强量子通信核心器件相关研究与技术储备,抢占量子通信技术及应用研究制高点。
2.集成电路。加快建设国家存储器基地,加强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关键设备和新工艺、新器件以及专用材料等核心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围绕集成电路产业的系统应用环节,加强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大力推进与国内外知名电子信息企业之间的产品研发联动与合作,积极开发高端专业芯片市场,拓展高端应用领域,形成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以及关键材料和设备供应的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3.新型显示与智能终端。围绕薄膜场效应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有机电激光显示(OLED)、柔性显示、发光二极管(LED)、激光显示、三维显示、超薄光电玻璃、可折叠面板等领域,提升新型显示产业能级,壮大产业规模,建设我国规模最大的高端中小尺寸显示面板研发生产基地。大力推动新型显示上下游产品的开发,加快智能终端核心技术和产品研发,开发新一代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可穿戴终端产品,拓展产品形态和相关应用服务。
4.新一代移动通信及下一代互联网。积极参与5G的相关标准制定,开发试验系统,研发5G移动通信关键器件、设备,发展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和下一代互联网的共性核心技术,开发新一代物联网基础器件,强化运营支撑、信息安全、接入设备、终端产品、应用服务开发等。
5.地球空间信息。以北斗卫星应用为主轴,研发高集成度和高性能的核心芯片,建设北斗应用产业平台。重点突破实时精准定位、面向复杂环境的适应性智能导航等共性技术,着力打造空天地一体化的遥感产业链、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产业链、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与服务产业链,以及面向行业用户和大众用户的空间信息智能服务产业链。
(二)生命健康
重点布局生物医药与中药现代化、高性能医疗器械与精准医疗服务等细分领域,打造“药谷”,建成国内一流的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基地。
1.生物医药与中药现代化。开展大规模基因组识别、蛋白组学、代谢组学等研究和新药研发、大品种药物的二次开发,开展生物技术药物制备技术以及新结构、新靶点、新机制的创新药物研发,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提升制药行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开展中药复方等药效物质基础及制备方法研究、中药主要有效成分的作用机理研究、中药制备和生产新工艺研究。
2.高性能医疗器械与精准医疗服务。加快发展高端医学影像、激光手术、质子治疗和临床监护设备、体外诊断仪器和试剂,开发人机协同的手术机器人、智能诊疗助手。加速推进快速低成本的高通量基因测序设备、细胞治疗、个性化靶向用药产品和技术的产业化。研发生物兼容的生理监测系统、健康管理可穿戴设备和家庭智能健康检测监测设备,加强老年人产品的智能化,开发视听辅助设备、物理辅助设备等智能家居养老设备。
(三)高端装备
重点布局智能装备、商业航天与临空制造、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与智能电网等细分领域,建成国内一流的高端装备产业创新基地。
1.智能装备。推进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核心支撑软件、工业互联网等系统集成应用,研发智能产品及智能互联产品、智能制造使能工具与系统及建立智能制造云服务平台,促进技术集成与商业模式创新,重点打造“机器人之都”“智能家电之都”。
2.商业航天与临空制造。聚焦商业应用,坚持重点突破、集群发展原则,推进国家商业航天产业基地、通用航空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打造航空制造与维修、应用电子等产业集群,建设“临空制造港”。
3.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聚焦研究、设计与系统开发,着力加快国家海洋工程装备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海洋核动力平台等创新平台建设,引导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配套设备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延伸。
4.轨道交通装备。聚焦地铁、有轨电车、高铁、轨道物流装备、多式联运(智能化)装备、特殊介质储运装备,发展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的新型轨道交通装备。
5.先进电力装备与智能电网。聚焦新能源并网关键技术装备、特高压交流输电关键技术装备、柔性直流系统关键技术和控制保护设备,推动灵活交流输电、柔性直流输电、分布式能源并网、智能变电站集成等智能电网核心装备创新发展,提升智能电网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及自主提供能力。
(四)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
重点布局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打造“车都”,建成国内一流的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汽车产业创新基地。
1.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领域,培育一批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核心企业,建成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平台。加快电动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发展,提升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电机控制系统和整车电子控制系统及整车集成等方面技术水平。大力推进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的产业化进程,促进燃料电池膜电极、电堆、整车系统集成及储氢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2.智能汽车。发展自动驾驶汽车和智慧交通系统,加强车载感知、自动驾驶、车联网、物联网等技术集成和配套,重点发展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加快产业化进程。推动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汽车和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建设,着力打造集智能汽车、电子、软件、通信和交通等产业链融合发展的集聚地。
三、实施路径
(一)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1.发展新型技术创新机构。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继续发展信息光电子、高端数控、海洋工程装备等3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力争创建1-2个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3-5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10个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探索完善工研院市场化、企业化运作模式,支持和鼓励国内外领军企业、科研院所、创新团队等各类主体在汉创办多种体制的工研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新型技术创新机构,逐步构建系统完善、特色鲜明、作用显著的新型制造业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2.加快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建立企业研发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研发中心,设立海外离岸创新中心。吸引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及行业龙头企业在汉设立研发机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3.推进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依托产业基地和专业园区,新建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检测试验平台,打造开放、高效、专业化水平高的公共技术平台。发展研发设计、标准、信息、法律、会计、商务、金融等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实施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对接工程,开展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精准对接活动,引导创投基金参与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4.组织企业开展技术攻关。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制高点,对接《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结合武汉制造业实际,定期研究和发布技术创新路线图。发挥大型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攻克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依托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相关工程,鼓励行业领军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在部分关键技术领域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不断破解制约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产业转型升级计划
1.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进行新一轮技术改造,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制定发布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每年滚动推进50个重大技术改造示范项目,3年实现技术改造全覆盖,通过示范引领和整体推进,推动关键领域生产装备、生产流程智能化,产品检测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下同〉)
2.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加大对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产业技术基础和先进基础工艺领域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完善重点产业技术基础体系,提升技术工艺、装备水平、产品性能和质量,不断提高重大装备配套本地化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提升产品质量品牌标准。完善质量技术标准体系,突出企业在技术路线选择和行业产品标准制定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力争在云计算、光通信、远红外等领域制定出台国际标准2-3项、国家标准10项以上,制(修)订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总计达到3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4.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排头兵。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引导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一批细分领域“隐形冠军”,促进一批小巨人企业加快成长,壮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
5.加快推进军民融合。通过军地规划对接、重大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等方式促进军地需求对接,健全信息发布渠道,建立常态化的军地共用共享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保障军工单位科研生产条件,推动军工技术民用的转移转化,打造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6.提升绿色制造水平。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改造,适度推广地源热泵等节能新技术,完善节能服务体系,加大对工业节能改造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广工业清洁生产技术,提高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与集中处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计划
1.打造园区智慧化共享服务平台。着力提升工业园区发展品质,依托已形成的工业集聚区,推动园区从形态开发转向功能开发,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生产生活配套,加快建成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业务支撑体系、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信息系统,打造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的智慧化载体和平台。(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
2.大规模推动企业智能化升级。鼓励、引进互联网企业建设云制造平台和服务平台,面向制造企业在线提供关键工业软件和模型库,开展制造能力外包服务,推动中小企业智能化发展。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每年组织10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区域行”活动、组织100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工作、组织20家企业申报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推动5家已试点企业通过国家评定。加强智能工厂关键技术和体系方法的应用示范,重点推广生产线重构与动态智能调度、生产装备智能物联与云化数据采集、多维人机物协同与互操作等技术,提升工厂运营管理智能化水平。3年内组织实施市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80项,力争30项达到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水平,5-8项达到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水平。(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3.大力推广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支持和引导企业在设计、生产、管理、物流和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构建新型企业组织结构和运营方式,推进服务型制造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广个性化定制,扩大智能产品供给。支持智能家居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提供互联共享解决方案。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智能化水平,加快培育人工智能产业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
(四)制造业人才聚集计划
1.加快引进海外科创人才。面向全球,集聚一批诺贝尔奖级、院士级全球战略科学家、产业科学家,引进一批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国际工匠人才,以及相关领域的商界领袖、管理型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完善“城市合伙人”工作机制,构建面向全球的招人聚才网络体系,争取每年引进1-2名产业顶尖领军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推进“双百工程”。实施“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大力推动校友资智回归,借势借力,创新发展;实施“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为大学生留汉提供落户安居、就业见习、就业机会、创业工位等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3.强化职业教育培训。结合产业调整升级需求,建设一批产学研联合实训基地,围绕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产业,聚集一批高技能人才。以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培训中心为依托,形成专业与产业对接、学校与企业对接、招生与就业对接的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业用地保障
加快土地整理储备,拓展产业用地来源,保持全市工业用地总量平稳增长。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优化产业用地地价形成机制,合理确定产业用地出让底价,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端制造业等产业项目依法依规适度降低出让底价,减少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工业用地集聚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单位面积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小微园
坚持以“亩产论英雄”,加快建设现代产业园和科创型小微产业园,打造基础完善、要素集约、功能集成、服务高效的产业发展平台,提升产业空间承载能力,促进高新高效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统筹整合支持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聚焦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在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等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支持重大创新项目招商、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产业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投融资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完善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扩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比例。(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强化金融服务支撑
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多渠道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挂牌上市,扩大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规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信贷融资的支持力度,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制造业贷款稳定增长机制。(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五)优化工业发展环境
建立常态化服务企业的制度和机制,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继续深入开展市领导对口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活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建立与企业家沟通联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编办)
五、推进机制
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周期为3年。2017-2019年,为全面推进试点建设阶段,重点围绕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调整优化,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020年,为进行建设总结评价阶段,全面总结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成果,系统开展工作考核评估,对有阶段性成果的试点工作和举措进行总结评估,制订下阶段发展规划。
(一)组织领导
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领导小组承担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考核、指导工作,负责争取国家支持在我市进行产业布局,指导各区、各部门开展试点示范相关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对接全市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以及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并定期向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
(二)协调推进
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我市 “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共性困难,制定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强化责任分解,推动市、区联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扎实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中国制造2025”相关领域(区域)的试点示范项目,围绕新兴产业培育、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先进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等重点领域主动开展试点示范。
(三)考核评估
将“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目标任务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结合工业投资、工业增加值等重点指标确定考核目标,定期对各区、各部门和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情况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以督促工作落实。
附件:1.2017-2019年创建工作主要指标
2.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项目、区域一览表
(附件详见正文)
附件:武政[2017]2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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