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2016〕27号《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7 07:23:09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武政〔2016〕2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十二五”以来,全市各区(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下同)、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的三维纲要,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切实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作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强力实施污染减排,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成效明显,各区均完成了“十二五”时期确定的目标任务,其中江岸区、蔡甸区工作力度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为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作出了贡献。经研究,现对“十二五”时期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表)予以通报。


希望各区、各部门再接再厉,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补齐环境保护短板,扎实抓好“十三五”时期及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为推进我市绿色发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9日



“十二五”时期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表


(详见正文)


附件:武政[2016]2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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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武汉市, 武政, 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