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发〔2017〕60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7〕6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
长沙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为加快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湖南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8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发〔2016〕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健康长沙战略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为使命,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导向,努力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结构性改革,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拓展中医药服务新兴业态,坚持中医药文化自信,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全面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创建国家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各领域得到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凸显,2018年创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地市)。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中医医院整体实力大幅提升,长沙市中医医院、浏阳市中医医院、宁乡市中医医院建设成为中医特色优势明显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长沙县中医医院成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00% 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0% 的村卫生室具备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72张,中医药在医改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有效激发,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明显减轻。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发展,初步形成一批健康服务新业态。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及重大疾病攻关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防治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人才教育培养体系更加健全,聚集一批学术领先、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中医药人才,每千人口卫生机构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4人。中医药产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标准、监督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管理体制更加健全。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中医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中医健康产业繁荣发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基本形成一支规模大、结构优、水平高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服务范围更加广泛。中医药文化有效弘扬,城乡居民中医药文化素养大幅提高,打造一批在全国和省内有影响的中医药文化品牌,“五名工程”(名医、名方、名药、名院、名科)建设成果丰硕,实现全面建成中医药强市的奋斗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稳步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中医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维护公立中医医院的公益性。加快市、县级中医医院发展步伐,长沙市中医医院、浏阳市中医医医院、宁乡市中医医院进一步发挥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龙头作用,长沙县中医医院成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浏阳市骨伤科医院力争成为二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设置标准化的中医药科室,充分发挥长沙市中医医院的名老中医馆作用,100%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支持发展10个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特色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支持康复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2.切实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强化市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中医诊治水平。重点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提高县级中医医院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能力。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基层中医药综合服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建立覆盖省、市、县的重点中医专科体系;深化重点中医专科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专科诊疗水平;扶持骨伤、针灸、肿瘤、妇产、肛肠、儿科、心血管、哮喘病和男性不育等优势重点中医专科建设,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品牌中医专科。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中医特色救援项目建设,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建立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3.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全面启动区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工作,开福区、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获评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望城区、长沙县加快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岳麓区、浏阳市和宁乡县进一步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成果,通过国家复评。(长沙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负责)
4.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高重大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临床疗效。探索建立完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在非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完善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政策,鼓励西医人员学习中医,加强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和基层中西医结合适用型人才培养。(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配合)
5.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对举办中医诊所的,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6.推动“互联网 + ”中医医疗。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构建集医学影像、检验报告等健康档案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跨医院的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二)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加快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现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市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在县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非中医医疗机构设立治未病科,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鼓励中医医院、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和药膳等技术支持。(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工商局配合)
2.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强化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治未病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鼓励中医药机构利用生物、仿生、智能等现代科技,研发一批保健食品、用品和器械器材。推广融入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食药监局配合)
3.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建设市中医康复保健中心,采用中西医结合,创新开展医养结合,填补省内养老服务项目资源不足。支持各级中医医院与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合作开展康复服务。支持中医医院与养老融合发展,支持县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支持建设中医特色老年病医院。(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负责)
4.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挖掘整合我市丰富的自然资源、深厚的中医药资源和多样的文化资源,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服务有机融合,形成体验性强、参与度广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开发中医药观光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中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特色医疗旅游、中医药疗养康复旅游、中医药会展节庆旅游、中医药购物旅游和中医药科普教育等旅游产品。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建设一批森林康养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文化、旅游、产业融合的中医药特色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举办层次高、影响大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展览、会议和论坛。(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1.提高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积极组织全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建设一批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长沙名中医传承工作室,举办名老中医学术思想研讨会,整理出版名医名家医案集,推动中医古籍数字化。做好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挖掘整理,形成规范、传承推广。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利用,对民间传统秘方和验方进行收集、筛选和论证,对分布在基层、民间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调查、挖掘和整理。(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负责)
2.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将师承教育融入到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鼓励医疗机构发展师承教育,加强长沙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组织长沙市中医医院的名老中医馆对基层中医骨干医师的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一批长沙市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工作,推荐优秀学员继续参加师承培养。(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3.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训。继续按照层级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城乡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和西学中培训,组织开展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培养、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和中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本科生培养等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四)推进中医药创新发展
1.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市级中医医院科研能力建设,搭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实施国家中药炮制传承基地建设项目,加强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药企业、医疗机构等交流合作。建立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评价标准和体系,制定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加大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科技成果评审支持力度。(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负责)
2.加强重点领域科学研究。鼓励中医医疗机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或参与中医药重大基础性课题研究。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重大传染病防治的联合攻关和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防治研究。推动基于中医理论的诊疗仪器、设备的开发。支持中药企业探索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新模式,推动重大新药创制。针对疾病新的药物靶标,在中药资源中探寻新的候选药物。鼓励中药企业与医疗机构合作,研发基于经典名方、中药制剂等中药新药。(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负责)
3.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配制。加大院内中药制剂研发力度,力争2025年全市医疗机构新增10—20个疗效较好、有一定影响力的院内中药制剂。进一步规范中药制剂配制,对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依法经批准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市质监局负责)
(五)推进中药产业发展
1.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加快推进我市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种植。加强中药材种植科学引导,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社,引导中药生产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自建或合建中药材种植基地。继续推进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基地建设,深入推进中药材“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中药材生产,推进精准扶贫。(市农业委、市林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市科技局、市扶贫办负责)
2.发展中药材产区经济。建设一批集晾晒、烘干、切片、仓储于一体的现代化产地初加工中心和产地交易市场,促进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支持长沙市本地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医药企业发展。大力提升中药制药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推动中药工业总体提质增效。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开展趁鲜切制和精深加工。以中药材生产大县为重点,打造一批种植面积大、产销旅一体的中药材农业园区,提高中药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中药材绿色循环经济。(市农业委、市林业局、市食药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负责)
3.培育壮大中药工业。推进中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中药饮片炮制加工、中药提取纯化、生产过程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应用,加快中药新药、经典大品种、中药提取
物、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开发和产业化。支持和鼓励中医药高校、中药企业以及社会力量投资建立中药材科技园、博物馆和药用动植物园。鼓励长沙高桥中药材专业市场建立中药材战略储备库。鼓励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兼并、重组、联合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一批知名中药企业。加快推进现代中药产业聚集区建设,积极引进上下游产品和相关配套产业,加速产业向园区聚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方大药。推进实施中药标准化行动计划,构建中药产业全链条的优质产品标准体系。严格执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推动以中药为核心的绿色、循环、低碳新兴产业体系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4.加强现代中药材流通体系建设。全力打造长沙高桥现代中药材流通市场,建成集现代商贸、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为一体的全新中药材专业市场,强化中药材价格动态监测和预测预警,实现中药材统一仓储、统一标准、统一检验、统一票据、统一物流,促进中药材交易模式由传统向现代转变。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道地中药材种植、加工、流通、使用全过程的有效追溯管理模式,加强第三方检测平台建设,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六)推进中医药文化与信息化建设
1.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加强马王堆汉墓文化整理研究,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强化中医药文物古迹遗址标志的保护和利用,按规定将具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中医药类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持续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医院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大医精诚”寓 核心价值理念。拓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积极争取申报,努力建设中医药博物馆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依托现有公园设施建设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中医药文化墙进农村。实施中医药文化建设项目,以医院环境文化、行为文化建设为载体,丰富内涵,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2.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深入挖掘全国名医大家、学术流派、民间传说等中医药文化资源,组织创作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广告创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3.广泛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和全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地市)为契机,营造良好的中医药发展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各大重要节日,大力宣传中医药法律,弘扬“医者仁心”“大医精诚”的优秀中医药传统文化,宣传正面典型,强化负面典型警示作用、努力亮化中医药行业风清气正的儒医形象。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中小学传统文化课程。(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
(七)积极推进中医药海外发展
1.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文化和产业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优秀中医药机构与沿线国家合作,结合不同国家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以及重大疑难疾病,提供不同的中医药产品、中医医疗和养生保健服务,推动中医药理论、服务、文化和产业“走出去”,在援外医疗中进一步增加中医药服务内容。开展多层次的中医药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生来我市接受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商务局、市教育局配合)
2.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支持中医药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国外的中医药合作。鼓励有条 件的中医药机构到海外开办中医医院、连锁诊所和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特色产品,开展符合国际规范的循证医学研究和发达国家药品注册,推进产品国际化。扶持中药产品出口贸易发展,落实优惠政策,提升贸易水平。鼓励各区、县(市)依托独特的生态、旅游和中医药资源,大力发展入境中医药健康旅游,承接中医医疗服务外包。(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长沙星沙海关、市旅游局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推进中医药法治化建设。开展中医药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法律素质,全面提升中医药监督能力。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等行为。加快建立中医药标准体系,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的应用推广。强化中药炮制、中药鉴定、中药制剂、中药配方颗粒以及道地中药材的质量管理。推进中医药认证管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负责)
(二)落实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落实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政策。增设中医药特色服务收费项目,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诊疗技术的劳务价值。按照医务人员职称,合理确定中医诊查费,并向名老中医倾斜。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合理确定中医医院医保付费总额控制指标和医疗服务支付标准。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研究制定鼓励中药制剂发展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优化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设施空间布局,优先用地供给。(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
(三)加快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药学生毕业后教育,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国家和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强化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及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培养,推出一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加强中医全科医生人才、基层中医药人才、中西医结合等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开展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培育中医药技术技能型人才。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做好湖南省名中医评选和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推荐工作。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作,依托健康中国云服务计划,配合建设好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和中医药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中医药大数据应用。全面实施中医医院信息化提升工程,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基础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长沙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研究提出中医药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区、县(市)政府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建立相应的中医药工作机制,加大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强化组织协调,扎实推进中医药各项工作。强化督导考核,加强中医药工作督导检查和跟踪调度,确保中医药改革发展政策全面落实。(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健全管理体制。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各区、县(市)中医药管理体系,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各区、县(市)要明确负责中医药管理的机构,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能,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营造良好环境。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持续开展健康大讲堂等中医药宣传活动,宣讲中医药发展政策,普及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保健知识,提高公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卫生计生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负责)
五、此纲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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