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8〕4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旅顺太阳沟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8 04:53:02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旅顺太阳沟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4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旅顺太阳沟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案》业经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4日

 

旅顺太阳沟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旅顺部分历史建筑抢救保护工作的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护好、利用好、开发好”旅顺太阳沟历史建筑的具体要求,在对太阳沟历史文化街区开展综合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开放包容理性的城市规划建设理念,保护好、利用好、开发好旅顺包括太阳沟区域在内的老建筑,使之既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教材,也成为我市发展旅游产业、打造个性化城市品牌的重要资源。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连市军民融合太阳沟历史建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统筹部署,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大连旅顺太阳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谭成旭 市长

副组长:卢 林 常务副市长

王 光 大连军分区司令员

温雪琼 副市长

骆东升 副市长

衣庆焘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汤 凯 市国土房屋局副局长

刘东立 市规划局局长

王家胜 市文广局局长

李景平 市旅游发展委主任

李 军 旅顺口区政府区长

赵令军 大连军分区副司令员

迟俊鹏 大连旅顺太阳沟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和老建筑及土地产权地方化、产业转型、抢救濒危文物保护单位及老建筑、规划编制等4个工作组。

三、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一)老建筑及土地产权地方化工作组。

组 长:谭成旭 市长

副组长:卢 林 常务副市长

王 光 大连军分区司令员

成 员:衣庆焘 市政府秘书长

汤 凯 市国土房屋局副局长

李 军 旅顺口区政府区长

迟俊鹏 大连旅顺太阳沟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职 责:实现老建筑及土地产权地方化,对老建筑及土地产权地方化提出可行性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产业转型工作组。

组 长:谭成旭 市长

副组长:王家胜 市文广局局长

汤 凯 市国土房屋局副局长

李 军 旅顺口区政府区长

成 员:郑玮彤 市文广局副局长

成国建 市国土房屋局副局长

迟俊鹏 大连旅顺太阳沟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职 责:开展产业化转型工作,建设国家历史文化记忆公园,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三)抢救濒危文物保护单位及老建筑工作组。

组 长:温雪琼 副市长

副组长:王家胜 市文广局局长

李 军 旅顺口区政府区长

成 员:郑玮彤 市文广局副局长

郑 旭 旅顺口区政府副区长

王欣军 市国土房屋局副局长

赵令军 大连军分区副司令员

迟俊鹏 大连旅顺太阳沟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职 责:抢修濒危文物保护单位、老建筑,对急待抢救性保护的老建筑实施维护加固。

(四)规划编制工作组。

组 长:骆东升 副市长

副组长:刘东立 市规划局局长

王兆庆 旅顺口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陈 艳 市规划局副局长

郑玮彤 市文广局副局长

李大永 市国土房屋局副局长

张 峰 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迟俊鹏 大连旅顺太阳沟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职 责:开展基础性调研工作,包括老建筑普查归档、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扩充、重点保护建筑名录扩充,实现规划管理法定化,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和开发利用规划。

四、工作要求

各工作组要根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内容,分别制定分项工作计划、落实资金需求计划和保障措施,分专项推进开展具体工作,确保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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