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8〕3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市内四区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市内四区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3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大连市市内四区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23日
2018年大连市市内四区土地储备(供应)计划
为做好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统称市内四区)2018年土地储备(供应)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之以恒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紧紧抓住中央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和赋予大连“两先区”建设的有利契机,奋力开拓大连“两先区”建设新征程。
二、基本原则
(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美丽大连,为市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二)助力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发展实体经济,构建具有鲜明大连特点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四)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推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城市规模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提高城市运行基础保障能力。
(五)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三、工作思路
(一)牢固树立“大储备、大保障”的工作理念,更好地服务城市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为完善城市功能做好土地储备用地保障。
(二)推进企业搬迁改造的土地收储工作,通过企业搬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三)协调市内四区政府推进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用地储备,推动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广大市民居住水平。
(四)做好体育新城周边、地铁沿线等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大交通沿线的土地储备前期调研工作,拓展土地储备事业未来发展空间。
(五)做好废弃工矿用地的土地收储工作,按照“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六)做好租赁住房土地供应工作,促进“房住不炒”“住有所居”楼市供求新格局的形成。
(七)加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供应,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向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信息化产业发展。
四、计划安排
(一)计划控制性指标。
1.收储计划指标。
全年计划实施土地储备26宗,面积约491公顷。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10宗,面积约240公顷;市内四区政府和两个重点区域管理机构16宗,面积约251公顷(其中:中山区4宗,面积约15公顷;沙河口区3宗,面积约12公顷;甘井子区4宗,面积约92公顷;星海湾管理中心5宗,面积约132公顷)。
全年计划推进土地储备41宗,面积约526公顷。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12宗,面积约220公顷;市内四区政府和两个重点区域管理机构29宗,面积约306公顷(其中:中山区14宗,面积约25公顷;沙河口区3宗,面积约27公顷;甘井子区6宗,面积约124公顷;新机场开发办6宗,面积约130公顷)。
2.供应计划指标。
全年计划供应土地面积约300公顷,土地出让总价款约180亿元,政府收益50亿元。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供应土地约200公顷,土地出让总价款约120亿元,政府收益约40亿元;市内四区政府和两个重点区域管理机构供应土地约100公顷,土地出让总价款约60亿元,政府收益约10亿元。
(二)供地结构。
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引导和稳定预期,合理确定各类用地供应规模。一是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2018年商服、住宅用地控制在175公顷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280万平方米以内,其中住宅(含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240万平方米以内。二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产业用地供应。2018年供应产业用地125公顷,其中文化旅游产业用地110公顷,物流产业用地15公顷。
五、保障措施
(一)拓宽土地储备资金渠道。2018年预计共需土地储备资金200亿元,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需100亿元,市内四区政府和两个重点区域管理机构需100 亿元。一是市区两级财政要建立土地收益基金,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落实土地收益基金制度。二是市区两级财政要确定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开展土地收储工作。三是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通过招标方式,积极吸引国有企业参与土地一级整理,发挥企业融资优势,完善土地基础设施配套,推动土地储备供应工作。
(二)着力破解企业动迁补偿问题。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举措,针对企业动迁难的问题,研究确定企业动迁补偿方式,科学合理制定补偿价格制度,使被收储企业获得的补偿能够异地重新建设,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
(三)加强土地储备工作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在前一阶段集中出台《土地收储补偿工作指导意见》《土地储备审核工作规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集中力量研究出台破解动迁难和储备资金瓶颈方面政策,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工作、建立土地储备现代管理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四)创建资源配置合理的市场环境。坚持市场需求、区域发展和企业服务三大导向,准确把握房地产库存、土地一级市场需求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意愿,扎实做好土地出让前的招商推介工作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商工作,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改善投资软环境。
(五)加强政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财政、国土、规划、土地储备、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及时化解土地储备供应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2018年土地储备(供应)计划有效实施。
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省、市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
1.2018年计划实施土地储备项目一览表
2.2018年计划推进土地储备前期工作项目一览表
3.2018年计划供应土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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