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8〕20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07-08 04:38:33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大政办发〔2018〕2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同意在大连市设立“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的复函》(旅函〔2017〕169号)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完善邮轮产业政策体系、促进邮轮中心建设管理能力、提升邮轮产业服务质量、培育本土邮轮服务力量、扩大邮轮经济产出水平为主要内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建设我国东北地区国际邮轮旅游中心,促进我市邮轮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建成东北亚国际邮轮旅游中心。积极引进国际邮轮公司进驻大连,培育壮大本土邮轮公司,提升邮轮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拓展邮轮旅游客源市场,使大连成为接待邮轮艘次多、客流量大、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好、游客满意度高的东北亚国际邮轮旅游中心。3年内,始发和挂靠邮轮艘次每年增加10%,吸引1-2家国际邮轮公司把大连作为母港。

(二)成为国际邮轮人才培训基地。发挥在连高校人才集聚的优势,坚持产学研结合,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建立和完善邮轮旅游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为大连乃至全国邮轮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三)成为我国邮轮制造和维修基地。发挥我市在船舶制造方面的产业优势,开展邮轮装备技术研究、邮轮设计和制造,拓展邮轮产业链条。

(四)成为中国北方邮轮物料供应中心。发挥我市船供业务优势,紧紧抓住自贸区建设机遇,打造邮轮保税船供平台,打通国际邮轮在大连的快速供给通道。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的领导。成立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地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各有关单位)

(二)有序推进邮轮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大连市邮轮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邮轮码头岸线、配套用地及关联产业资源,推进邮轮产业基础与配套设施、水上安全监管设施设备、口岸查验与警务安全设施设备、配套环境和产业项目建设,不断优化邮轮通航环境和旅游服务水平,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邮轮产业发展体系。(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大连邮轮产业远期规划。加大对码头、港区等的建设力度,支持邮轮旅游项目用地、用海。3年内,实现2座15万吨级邮轮码头投入运营。(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屋局、市海洋渔业局、大连海事局)

(三)提升邮轮产业整体综合服务管理水平。建立定期的邮轮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口岸联检部门、船舶代理、港口及旅游企业共同参加,旨在完善口岸联检保障工作,规范邮轮业务运行,明晰邮轮报备、作业流程。合理配置邮轮码头查验、安全与服务设施,形成合理的码头内部功能分区,营造功能完善、环境舒适、服务便捷的邮轮旅客候船环境和口岸秩序。(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市公安局、大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大连边防检查站、大连海关、大连海事局)建立清晰的邮轮业务运行规范,细化作业流程,完善保障方案,规范服务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构建大连国际邮轮港综合交通体系,实现邮轮港区与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市区主干道、轨道交通以及市区主要旅游景区之间的便捷交通连接。(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快拓展邮轮产业链。积极培育和组建本土邮轮运营企业,加大金融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与邮轮公司及相关旅游经营单位联合,探索组建大连本土邮轮公司。(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经信委)创造良好投资环境,鼓励国际邮轮公司、国际性邮轮组织或行业协会在大连设立地区性总部。(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各有关单位)打造集邮轮综合服务、休闲度假、购物观光、文化娱乐、商务办公于一体的邮轮产业综合体,形成以邮轮中心为主导的“邮轮中心-旅游-城市”产业集群和集成一体化发展的现代服务业生态集群。(责任单位:大连港集团、中山区政府)培育邮轮制造维修业。利用我市船舶制造基础,积极培育邮轮生产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支持邮轮维修、配套企业发展,加快邮轮零部件及配套设施设备等产业发展,打造大连邮轮生产维修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五)引导邮轮旅游规范发展。制定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加快邮轮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形成邮轮票务销售、码头服务、旅游服务等环节与国际接轨的操作流程、行为规范和服务要求。发挥本市相关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作用,建成全国邮轮旅游标准化示范区。(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质监局)加强对票务代理、旅游服务提供商等的筛选和管理,规范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推动旅行社在邮轮产品研发、销售和服务上朝着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逐步提高大连邮轮旅游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建立健全以游客评价为中心的邮轮旅游评价机制,在邮轮港建立旅游咨询与投诉处理中心,探索建立社会组织、邮轮公司、邮轮码头与旅游企业相结合的邮轮旅游纠纷快速调处机制。(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大连港集团)大力培育邮轮文化,制定邮轮文明旅游公约,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加强对邮轮游客消费行为的引导,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观念。(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旅发委)

(六)大力推进邮轮产品和邮轮旅游市场开发。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不断开发从大连始发的多港挂靠邮轮航线,争取有条件地开放无目的地航线。大力吸引邮轮公司开辟挂靠大连港的航线。(责任单位:大连港集团、市旅发委)有效整合大连及周边旅游资源,针对邮轮游客的特点,重点开发不同特色的旅游线路,形成层级丰富、规范有序的邮轮旅游产品体系。制定邮轮旅游宣传年度计划,选取适当方法和渠道全方位加强邮轮旅游宣传营销。(责任单位:市旅发委)

(七)完善邮轮旅游扶持政策。设立双向便利的免税购物商店,探索开展免税购物、免税消费体验和境外游客离境退税。(责任单位:市港口口岸局、大连海关)利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对邮轮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始发港邮轮招徕及运营等项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积极利用自贸试验区政策,推动自贸试验区与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的区港联动,完善贸易便利化监管措施,鼓励邮轮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延伸、优化和完善邮轮旅游产业链,增强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打造中国邮轮旅游人才高地。鼓励我市大中专院校通过多种办学形式开展邮轮专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重点兴办国际邮轮产业经济、邮轮设计维修、邮轮海员、邮轮海乘、邮轮经营管理、邮轮产品销售等专业,支持高校建立国际邮轮企业实训基地。积极创造条件,选拔有能力、高素质的邮轮人才到先进国家和地区学习深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旅发委)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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