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7〕164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第二批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暨对标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试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8 04:27:21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第二批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暨对标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试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7〕16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市政府决定在总结首批复制推广工作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对标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措施,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全市范围内的改革事项(19项)。

1.投资自由化领域(5项),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便利化改革、鼓励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投资合作等。

2.金融开放创新领域(4项),包括取消对外担保事前审批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等。

3.产业升级及转型发展领域(3项),包括支持企业参与大型成套设备出口、工程承包和大型投资项目等。

4.贸易便利化领域(5项),包括开展会展检验检疫监管新模式、海事集约登轮检查制度等。

5.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2项),包括培育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高学历在华工作的外籍华人开辟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渠道等。

(二)大连片区范围内的改革事项(21项)。

1.贸易便利化领域(4项),包括仓储企业联网监管、延伸拓展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功能等。

2.金融开放创新领域(5项),包括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等。

3.航运中心建设(3项),包括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优化沿海捎带业务监管模式、提高中资非五星旗船沿海捎带业务通关效率等。

4.法制保障(1项),包括适时通过地方立法制定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

5.事中事后监管领域(4项),包括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建立项目综合管理平台、整合重大项目信息、开展外商投资统计改革试点等。

6.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4项),包括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涉企收费清单等。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7年12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做好宣传和部署,并做好操作细则制定、操作系统调整、软硬件设施就位等准备工作。

(二)推广阶段(2018年1月-2018年3月)。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各项改革试点经验进行细化梳理,分类推进。同时,对复制推广和对标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协调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

(三)总结阶段(2018年4月)。2018年3月31日前对复制推广工作的落实情况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2018年4月30日前对复制推广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三、推进措施

(一)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在大连市首批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快工作进度,切实抓好第二批改革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确保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措施落到实处。各牵头部门要通过出台方案、意见、通告(公告)、管理办法等方式,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加强与市自贸办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市自贸办要进行督促检查,通报(上报)各部门进展情况。

(三)形成案例,做好成果总结。各牵头部门要定期做好推广情况总结,按照时间节点将推进落实进展情况报市政府。结合所负责的复制推广工作内容出台正式文件,工作推进的过程要以实践案例(建设成果)的形式展现。



附件:大政办发〔2017〕164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第二批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暨对标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试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大连市第二批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暨对标上海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试点任务清单分工表.doc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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