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7〕13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7〕13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业经大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八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9日
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关部署,贯彻实施《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34号),加快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先导地位,引领和支撑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速实现“四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和“两先区”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数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战略部署,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我市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总抓手,围绕建设东北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和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地的总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优势产业集群为重点、以培育龙头企业为载体、以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为核心,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打造产业基地。 着力加快自主创新,着力加大有效投入,着力开拓市场空间,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切实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我市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全面提升我市产业层级,推进经济转型发展。
二、发展目标
围绕国家和辽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总目标,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特点,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新材料这两个最有基础、最有条件的领域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集中优势资源,壮大产业规模,在全国形成一定的影响和优势。积极推进市场前景广阔的生物健康、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和文化创意等四大产业,迅速形成一定规模。其中,重点培育发展潜力巨大的集成电路、储能产业、智能装备、通用航空、大数据、基因检测与干细胞等六大领域,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在全国具有先发优势的特色产业集群。
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突破5000亿元,年均增长18%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或超过15%.新建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创新平台等各级创新平台50个。培育各领域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3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100家,打造一批国家和省重点创新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
1.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坚持“龙头带动、集群发展”战略,继续扩大发展芯片制造和封装测试业,提升集成电路设计能力和水平,积极发展集成电路设备、零部件及材料产业,初步形成以集成电路制造为核心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加快推进微电子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提升完善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技术平台功能。打造金普新区和高新区两个主要产业集聚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金普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重点企业:英特尔半导体、宇宙半导体、维德集成电路、芯冠科技、佳峰自动化、硅展科技、吉星电子等)
2.重点培育大数据产业。加快建设“国家东北亚大数据中心”,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互联网大数据分析大连分中心”“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东北亚分中心”“东北亚大数据中心”“东北亚大数据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外贸大数据研究所”和一批行业大数据中心等,建设一批大数据重点领域应用工程实验室和大数据公共技术支撑平台,组建大数据创新创业孵化器、大数据创新孵化创业投资基金、大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和大数据交易中心等。发展第三方云数据中心,鼓励电信运营商、信息服务提供商等建设第三方云数据中心。推动“大连智慧城市数据产业基地(高新区)”“中国移动(辽宁大连)数据中心(普兰店)”和“普兰店海湾工业区大数据产业园”等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高新区管委会、普兰店区政府;重点企业:华信、华录、瀚闻资讯、楼兰科技、九成测绘、文思海辉、宝尔软件、梯耐德网络、中国移动大连分公司、中国联通大连分公司等)
3.积极发展工业软件。结合东北装备制造、造船、石化和钢铁产业基础,以制造业的生产过程管理和控制软件为主攻方向,大力推动生产管理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的产品升级和规模化。重视培育协同集成类工业软件、云计算类工业软件、工业系统安全控制软件等新兴领域。支持加快研发面向物联网应用的嵌入式软件和相关硬件产品。支持工业软件的创新与应用示范,开展国家级重大软件项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高新区管委会、金普新区管委会)
4.积极发展物联网产业。以互联网推动工业、现代服务业、农业等各个行业快速发展,鼓励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服务。建设物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重点研究智能传感器与节点处理器的集成技术、极低功耗设计技术、信息预处理技术、开发智能传感器芯片;重点突破超高频射频识别(RFID)技术、视频监控SoC芯片技术等,开发射频识别芯片、信息安全和图像识别与处理芯片等产品。加快建设安全可信、可管可控的物联网基础设施,在工业制造、港航流通、交通能源、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高新区管委会)
5.积极培育人工智能。鼓励科研机构和领先企业开展人工智能相关的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加快视频、地图及行业应用数据等人工智能海量训练资源库和基础资源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建设支撑大规模深度学习的新型计算集群。发展多元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硬件和智能化系统,重点推进智能家居、智能汽车、智慧农业、智能安防、智慧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机器仿生、无人机、无人艇等项目研发和产业化发展。推动专业服务机器人和家用服务机器人应用,培育新型高端服务产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高新区管委会、金普新区管委会)
(二)高端装备与新材料。
1.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加快高档数控系统及成套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研究,掌握高档数控系统关键和共性技术,提升高档数控技术的自主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为用户设计制造智能加工生产线和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培育和推动增材制造前沿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加快焊接、搬运、装配等工业机器人、洁净机器人、移动机器人以及安防、深海作业、救援、医疗等专用特种机器人的开发和产业化进程,鼓励特色智能装备企业开发生产智能磨削装备、智能清洗装备及动力锂电池智能制造装备,加快机器人数字化车间、机器人智能制造体验中心和检测中心建设,打造智能装备产业集群。组织实施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工程和应用示范,实现制造过程的智能化和绿色化。(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金普新区管委会、普兰店区政府;重点企业:大连机床、光洋科技、大连奥托、大森数控、四达高技术、现代辅机开发、豪森设备和大冷集团等)
2.重点培育通用航空。建设“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以重大项目为抓手,重点规划建设登沙河“大连航空产业区”、旅顺“三涧堡军民结合通用航空产业基地”,推进中航工业直升机公司民用直升机总装基地和运维中心建设和金普新区的“太行通用航空机场”等项目,以通用航空运营为先导,重点发展通用航空运营服务、物流保税、教育培训、维修保障和展示交易等通用航空服务业,积极发展航天航空材料、通用飞机组装、无人靶机、300公斤级无人直升机、高功率高能量电源装备等航空材料和制造业。把大连建设成东北地区通用航空产业集聚区、国家主要的海洋通用航空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金普新区管委会、旅顺口区政府;重点企业:中航通飞、小熊飞机制造、欧亚直升机、天翔航空、九成通飞、东北特钢、汇程铝业、世杰航锻等)
3.积极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发挥大连船舶重工、中远船务等龙头企业的作用和优势,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强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扩大海洋工程装备生产规模,提高国际竞争力,培育新的增长点。在海洋油气资源开发主力装备领域,重点发展大型自升式钻井平台品牌工程、超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半潜式生产平台、半潜式多功能支持平台、深水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在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新型装备领域,重点发展浮式钻井生产储卸装置(FDPSO)、深吃水立柱式平台(SPAR)、张力腿平台(TLP)、液化天然气浮式生产储卸装置(LNG-FPSO)、液化天然气浮式存储和再气化装置(LNG-FSRU)。在海上作业保障装备领域,重点发展大马力多用途工作船、中深水风电装置安装船(平台)、深水起重铺管船、大型海底工程安装船、深远海多功能综合救助船。在海洋大型浮式结构物领域,重点发展海洋空间资源开发用的能源供应、物资存储补给、生产生活、资源开发保障等不同功能的深远海大型浮式结构物。探索发展海洋能源、海洋环境处理及控制技术和海水淡化等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4.加快打造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以大连机车为龙头,加快旅顺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建设,推动时速400公里及以上高速列车及相关系统、时速120公里以上联合运输、时速160公里以上快捷货运和时速250公里以上高速货运成套装备研制。重点研究开发高铁及城市轨道制动系统、闸片、车轴/轮对、新型轻量化车体、高效内燃机、牵引变流控制系统及传感器,25KV高速电力机车用互感器、27.5KV铁道牵引站用互感器等产品,形成较为完整的研发、制造、检测、维修、配套的产业集群,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机车车辆研发、生产、维修体系。(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旅顺口区政府)
5.加快打造国家级新材料产业化基地。以花园口为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以旅顺北路为中心、以金普新区和高新区为两翼,建立新材料专业孵化器,加速新材料产业化进程,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力争在新能源、半导体、燃料电池、纳米材料、硼材料、催化材料、LED材料、高分子及复合材料和新型有色金属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领域实现突破。(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甘井子区政府、金普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6.积极推进瓦房店轴承产业走向高端。在瓦房店轴承产业集聚区,以瓦轴集团为核心,以六大轴承企业集团为骨干,以3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为支撑,多渠道促进轴承企业提高技术含量,加快和利用“国家大型轴承检测中心”等综合配套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一批大型高端轴承项目,重点研究开发高速铁路轴承、重载轴承、冶金轴承、精密轴承、风力发电机组主轴与齿轮箱轴承、特大型装备静压轴承、智能化轴承等产品,培育区域品牌,延伸产业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瓦房店市政府)
7.积极推进普兰店互感器产业走向高端。以大一互、北互、二互三个骨干企业为依托,加强品牌建设,加大研发力度,提高检测能力,提升产品档次,推动互感器产业在数字化、信息化、集成化、智能化等方面突破升级;建设产业规模稳定、创新能力明显、产品质量优、装备水平高的互感器生产基地;努力实现普兰店区互感器产业集群由“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变,全力打造“中国互感器之都”城市品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普兰店区政府)
(三)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
1.重点发展储能产业。以“融科储能”为龙头,重点提升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和装备研发的能力及水平,研究开发百兆瓦级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和关键材料、新体系液流电池、储能型固态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隔膜和正负极材料、钠基可充放电池、高功率低成本规模储能器件等产品。建设金普新区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备产业化基地、花园口全钒液流电池功能性材料产业化基地和庄河储能产业基地,形成全产业链的储能产业体系和综合实力较强的产业集群。加快大连20万千瓦液流电池储能电站建设,推广储能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金普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庄河市政府;重点企业:融科储能、中比动力、中科派思、博融新材料等)
2.加快打造兆瓦级风电设备研制基地。依托重工·起重“风电传动及控制部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着力打造风电产业系统化发展支撑平台。进一步提升3兆瓦及以上级风电核心部件研制水平,强化自主研发和产品系列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鼓励和推进3兆瓦及以上级风电机组在连布局和研制,力争形成整机制造、核心部件、配套零部件制造三级产业体系。延伸风电产业链,着力打造国内最大的风电核心零部件研制基地。推进中船重工大连庄河新能源装备产业园和大连庄河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瓦房店市政府、金普新区管委会、庄河市政府)
3.积极推进核电核岛设备制造规模化。依托中国一重核电设备制造基地、大高阀门、宝原核设备、深蓝泵业和重工·起重等骨干企业,加快三代核电技术的消化吸收,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百万千瓦级核电先进技术开发、设计、装备制造能力。推进核电核岛关键设备成套及配套规模化生产,继续保持其在国内的领先地位。(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4.积极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依托新源动力燃料电池及氢源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辽宁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动力控制与整车技术重点实验室、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等研发机构,力争在燃料电池系统、混合动力电机及发动机总成、纯电动汽车电控技术、锂离子动力电池、动力电池隔膜和正负极材料等领域取得突破。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研发上取得重要进展。鼓励新源动力、比亚迪纯电动客车、华晨专用车、一汽客车(大连)有限公司、创新零部件等企业,重点发展纯电动客车、机场摆渡车、校车、公交车、农用车等新能源商用车,鼓励奇瑞、东风日产、黄海汽车整车企业生产新能源乘用车,支持发展新能源专用轮胎,加快形成纯电动车、动力电池完整产业链,把大连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尤其是新能源商用车的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金普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普兰店区政府)
(四)生物健康。
1.重点发展基因检测和干细胞。通过联盟合作,依托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医企联合体,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搭建检测服务、技术研发、生物数据、生产转化等四大平台,建立完善的基因检测产业链。确立肿瘤基因筛查、无创产前诊断、遗传疾病筛查、微生物组基因检测四大技术应用方向,形成检测服务、数据服务、科技服务三大支撑体系,逐步形成以恶性肿瘤、遗传疾病、药物基因组学等为特点的临床生物样本数据库与基因资源数据库,成为东三省最大的国家级基因检测示范中心。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以及开发国产干细胞药品,推动金普新区建设以凯荣干细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干细胞库为龙头的干细胞生命科学小镇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金普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重点机构: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大连晶泰医学检验所、大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辽宁博奥医学检验所、凯荣干细胞生物科技等)
2.加快打造东北生物医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以双D港为核心区,在促进金普新区提升生物产业层级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推动花园口、甘井子生态科技创新城形成新的生物技术产业集群和高新区的生物医药创新基地建设。在肿瘤、重大传染性疾病、神经精神疾病、慢性病及罕见病领域开展药物原始创新。重点开展针对新靶点、新机制创新药物以及新释药系统、新型制剂的研究开发,加强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开发Ⅰ类和Ⅱ类新药品种、中药和现代复方中药品种、新型联合疫苗及免疫规划疫苗、治疗性疫苗、干细胞产品、二肽或多肽类药物等产品。结合嵌入式软件、电子信息、新材料、高端制造等产业资源,重点研发高品质医学影像诊断设备、超声设备、先进治疗设备、精准化检测设备、植(介)入医疗器械、高效生物材料、体外诊断仪器及检测产品、中医药原创性诊疗及康复设备等产品。(责任单位:金普新区管委会、甘井子区政府、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庄河市政府、普兰店区政府、市科技局)
3.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和海洋制品业。推进国家级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大连现代海洋生物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海洋生物育种与健康养殖产业,加快形成以海洋生物制药、海洋生化制品、海洋生物基因制品、海洋功能保健食品为主的海洋生物医药、保健产业集群。突破海洋药源生物规模化培育技术和高值化利用技术,加快系列海洋生物药源产业化。充分挖掘我市海参、海带、裙带菜等优势海产品功能,研发具有辅助降血脂、预防心脑血管病、动脉硬化、糖尿病、骨质疏松、贫血等病症及益智延寿、促进生长发育等功能的新型食品。提高近海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应用技术,大力推进海洋生物工程材料研发与应用,推动海洋环境生态系统循环利用。推动普兰店“中国辽参产业之都”建设。(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科技局、普兰店区政府)
(五)节能环保。
1.积极发展节能环保设备产业。依托节能环保重点工程,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发展一批自主品牌。大力发展高效节能锅炉窑炉、高效蒸汽热交换装置、新型通断供热计量装置、节能监测和检测设备、智能电网设备等一批节能装备和产品的生产与应用,重点推进工业领域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液化天然气高效利用等。重点发展工业除尘设备、脱硫脱硝成套设备和各种净化设备等大气污染防治装备、水污染防治装备、土壤及场地污染修复装备、扬尘污染防治装备、减震降噪设备、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装备、海洋环境污染修复所需环境功能材料及设备、环境监测和检测仪器、低成本土壤修复剂、船用环保产品等一批环保装备、产品和药剂生产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金普新区管委会、普兰店区政府、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
2.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鼓励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和一批节能示范项目。以环境工程设计为重点,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污水处理、环境监测检测、城市垃圾、危险废弃处理以及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市场化,培育一批工程总承包企业和一批具有专业运营能力、规范化运作的优质企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3.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快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物质有机物资源化利用等。开发利用工业废弃物生产高性能建筑材料技术、高效低耗干式厌氧发酵装备、污水资源化系统与装备、高纯氢气纯化设备等产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的、种类齐全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90%以上的社区设立规范的回收站点,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标准化、专业化的回收、集散配送中心,实现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培育2-3家龙头企业,将生活垃圾收集、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再生资源产业链,全面促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局)
4.加快建设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庄河静脉产业园)。按照产业链条合理化、资源利用规模化、技术装备领先化、基础设施共享化、环保处理集中化和运营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主要发展再生资源、低碳、绿色、循环等高科技类四大产业集群,打造集工业、生态、旅游、低碳经济为一体的再生资源园区。(责任单位:庄河市政府)
5.加快建设瓦房店红沿河循环经济区。依托红沿河核电项目,重点围绕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带动发展海水淡化、盐化工、海洋防腐化工、海洋生物化工、海洋娱乐和旅游业以及核电装备制造、核电相关配套产业,形成海洋资源区域循环,实现热能和海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着力打造绿色能源、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示范区。(责任单位:瓦房店市政府)
6.加快建设LNG冷能利用示范区。充分利用大连LNG接收站冷能,开发LNG冷库、发电、空分、橡胶粉碎、制备干冰、伴生气轻烃分离等冷能利用项目,延伸能源港区产业链。(责任单位:金普新区管委会)
(六)文化创意。
1.积极发展数字创意。积极发展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以大连“国家级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基地”为依托,加快数字视听终端新产品研制,鼓励数字多媒体、数字娱乐、数字教育、数字健康等智能数字家庭产品推广,支持发展多业务网关和机顶盒等配套产品,完善产业链。依托科技企业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裸眼3D、交互娱乐引擎开发、文化资源数字化处理、互动影视等核心技术的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高新区管委会)
2.积极发展影视制作业。支持华录、“高满堂”工作室逐步延伸和拓展影视剧产业链,使其成为大连影视剧产业的“旗舰”企业。鼓励支持前期策划、后期制作、影视器材、美术道具、演员经纪等影视企业,打造影视文化全产业链。推进中广国际传媒公司的海上影视基地、影视创意服务平台、影视产业园区、影视培训基地等项目建设,协调光线中国电影世界主题乐园综合体项目落户大连。(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3.积极发展设计创意产业。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建筑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等,在船舶设计、汽车设计、冶炼设备设计、服装设计、园林设计等领域形成大连的品牌优势和产业规模优势。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借助“大连设计节”影响,尽快培育和扶持本地有潜质的工业设计企业的发展,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工业设计公司,同时吸引高水平工业设计人才来大连发展创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4.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积极促进旅游业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围绕海洋文化、移民文化、外来文化、高新技术和特色产业等,加大本土特色旅游产品开发力度,进一步提升文化内涵和数字化水平,促进虚拟旅游展示等新模式创新发展。支持企业拓展“互联网+”应用,促进旅游服务智慧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创新,促进旅游共享平台企业规范发展。利用温泉滑雪节、樱花节、赏槐会、啤酒节、沙滩文化节等,形成新的旅游景点和旅游吸引点。挖掘创意“三农”发展潜力,提高休闲农业创意水平,促进海鲜、樱桃、草莓等地理标志农产品、乡村文化开发,以创意民宿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重点开发以大连建筑文化、历史文化为核心的观光旅游项目。推动大连金州古城文化产业园、旅顺太阳沟文化产业园、香洲田园城和大长山岛海洋文化产业园等一批大项目建设。构建南山风情街、俄罗斯风情街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观光都市街区旅游,太阳沟历史文化区、复州古城、张店汉城遗址等历史遗迹旅游,金石滩文化博览广场、海昌-东方水城、老虎滩渔人码头、旅顺口大连记忆文创旅游区等都市文化旅游三大旅游系列。(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农委)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推动体系。
1.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建立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拟订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在本方案的基础上,于2017年11月底前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市发展改革委每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做好年度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总结评估,形成发展报告报市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充分发挥产业联盟的作用和功能。提升“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联盟”功能,整合资源,推进项目,促进相关科研机构、产业协会、创新联盟等交流与合作。组织成立由产业专家、技术专家、企业家等组成的专家智库,根据产业发展新情况、新变化,适时提出产业发展的技术路线、战略布局调整建议,开展常规性、跟踪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建立产业信息服务机制,跟踪分析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重要政策、发展趋向、关键技术、竞争态势、市场信息等,定期发布分析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年度分析报告,为企业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参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围绕集成电路、储能、智能装备、通用航空、大数据、基因检测与干细胞等六大重点发展领域,继续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设立发展专项基金,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支持政策。培育一批行业的单项冠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独角兽”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4.建立项目推进机制。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储备、筛选、管理和推进机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征集、策划和申报国家和省级重大产业专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5.开展统计监测调查。制定《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品指导目录》,建立统计报表制度,摸清产业最新发展情况,跟踪分析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动态。(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二)强化科技创新体系。
1.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重点发展的产业技术领域,组织开展重大战略产品研制、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扶持一批产业创新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鼓励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承接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及高价值核心专利转化项目,引导和支持更多的科技项目和成果在我市落户转化。探索和完善“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创新产品产业化支持政策,建立相关产业示范应用风险补偿机制,着力打通企业研发、制造、应用链条。鼓励科技成果出资入股,探索以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3.集聚高能级创新资源。加强与国内外的跨国公司、央企、行业龙头、上市企业、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在连设立研发机构、联合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抓住大连与上海对口合作的机遇,加强与上海张江高新区、重点科研院所、大学等在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人才培养等领域的深入对接。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人才+技术+资本”的引才模式,深化“人才+项目”的跨国境、跨地域、跨领域、跨单位集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商务局、高新区管委会)
4.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投入,选择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骨干企业,鼓励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与在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共享研发平台。支持建设军民融合技术研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推进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辽宁重大装备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国际合作创新中心等一批创新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5.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市政府采取购买服务、适当补贴等方式,支持建设一批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检验试验平台、技术转移机构等重大产业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体系,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技术测试、技术转化、技术推广、信息交流、企业孵化、产品认证等公共服务。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专利标准化和标准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三)健全人才支撑体系。
1.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改进科研人员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支持市属事业单位从事科技研发、成果转让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以个人入股科技型企业,经本单位同意,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允许回原单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完善科研人员在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才双向自由流动。落实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规定等新一轮人才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连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才办)
2.提升人才政策精准性。落实完善“5+22”人才政策,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的高端人才、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研究制定覆盖吸引、培养、使用、留住的全链条人才解决方案。分行业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纳入紧缺人才开发目录,研究制定出台培养和吸引创新创业型人才、新产品管理人才、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的针对性政策。加快形成职业经理、产品经理、首席产品官、项目经理等实战型职业化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培育新型创业孵化平台。落实好《大连市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进一步促进创业型人才在连创业办法》,组织开展市级创业孵化平台认定管理等工作,落实创业孵化各项补贴政策。推动传统孵化平台与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开展深层次合作,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创业创新服务运营团队,着力构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应大众创业创新需求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全国重点高校在连校友会在促进创业中的作用,支持北京大学创业训练营等知名机构在我市设立专门机构开展公益性创业孵化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创促办)
2.建立双创示范基地。加快推进高新区和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强化中国(大连)创业者公共实训(孵化)基地功能,积极探索“政府+”支持创新创业新模式,推动创业孵化平台升级建设。通过建设使用“大连创业之家”网络服务平台,紧紧围绕创业者需求,有效发挥集聚效能,加快社会优质资源整合。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孵化服务资源共享化,跨界合作线上线下一体化,努力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创促办、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3.构建创业创新技术平台。探索建立行业龙头企业+孵化的工作模式,鼓励企业开放试验试制设施设备,提供磨具、材料、生产线和销售终端等资源,建立从创意设想到产品试制、服务推广、产业支撑的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服务。对企业提供的软、硬件服务,市政府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创促办)
(五)完善投融资体系。
1.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放大大连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规模,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建立工作。加快发展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吸引著名投资机构在我市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采用基金小镇等模式加快形成集聚效应。支持民间资金、社会资金参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并购重组、技术改造升级等。(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
2.整合市本级扶持资金。最大限度地鼓励和帮助企业、科研机构申请国家级、省级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统筹利用市级现有政策,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3.鼓励各类融资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建立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机制,推进开展知识产权、仓单、应收账款质押以及保理等业务。支持和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利用上市、“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发行债券、股权私募等方式直接融资。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服务,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担保体系。支持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服务模式,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六)培育新兴市场。
1.加大应用示范力度。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创新产品拓展市场。组织实施信息惠民、新型健康技术惠民、绿色发展、智能制造、绿色汽车维修、双十双百(十城万盏)、蓝天工程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在两化融合、物联网、新能源汽车、LED照明、绿色建筑、海水淡化、太阳能光伏、储能电站建设等领域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重大装备应用,以应用促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建局、市环保局、市海洋渔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积极推动信息消费。梳理政府、行业的信息化需求,将需求转变为软件企业开发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实际业务。引导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非核心和对IT技术要求较高的业务外包,创造更多的信息消费需求。通过政策手段引导和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企业和机构将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等非涉密业务外包,培育和壮大本地市场。(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3.推动政府数据公开。按国家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公开有关政策文件和《大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大政发〔2017〕43号文件印发)要求,开展我市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启动政府数据分类分级工作,推动建立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清单和开放目录,制定政府数据共享和公共数据开放计划,优先推动医疗等民生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在脱敏后向社会公开。鼓励社会公众对开放数据进行增值性、公益性、创新性开发。(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4.培育新业态和新型商业模式。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分享经济发展,建立适应分享经济发展的监管方式,促进交通、旅游、养老、人力资源、日用品消费等领域共享平台企业规范发展,营造分享经济市场氛围。扩大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将创新创业等第三方服务纳入范围,推动全产业链服务。在物联网、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领域,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现代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新型商业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建局、市环保局)
5.形成新能源汽车应用和服务体系。探索具有商业可行性的市场推广模式,稳步扩大电动汽车示范推广规模。在基础设施建设上适度超前布局规划充换电设施,建设智能、规范、便捷的充换电服务网络,加快实现新能源汽车在全市的无缝驳接运行。建立覆盖所有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服务设备的服务网络,并通过对车辆及电池性能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在此基础上,打造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推广应用带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
(七)推进新兴产业军民融合。
加快推进大连市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强与国内军工集团、军工科研院所、重点军工配套企业以及其他国家顶级科研机构、知名院校合作,在人工智能、船舶和海洋工程、先进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领域搭建一批军民融合创新平台,研制开发一批高新技术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八)扩大对外开放。
1.开展技术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和研发机构积极开展全球研发服务外包,在境外开展联合研发和设立研发机构,在国外申请专利。鼓励境内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政府科研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大力开展主题招商和定向招商,全力推进大项目、好项目的引进和落实。鼓励外商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培育国际品牌。支持我市企业通过并购海内外科技型企业,获得国际先进的高技术产品、专利技术和品牌。支持我市企业境外注册商标,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产品、技术和服务开拓国外市场,培育国际品牌。(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4.鼓励境外投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在海外建设科技和产业园区、在境外以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多种方式融资。(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5.推动对外高技术产业合作。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以及创业风险投资等领域,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技术转移和交易平台、产业孵化平台、投融资平台和人才平台等,进一步推动大连与以色列、德国、美国、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在高技术等领域开展务实的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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