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7〕90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内四区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内四区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7〕9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大连市市内四区土地储备(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7日
2017年大连市市内四区土地储备(供应)计划
为做好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统称市内四区)2017年土地储备(供应)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储备工作的若干意见》(大政发〔2016〕54号)和《大连市土地收购储备市区两级联动工作实施细则》(大土储委发〔2016〕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措施,积极落实去库存政策,合理确定土地供应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部署,牢固树立“大储备、大保障”的工作理念,按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人居环境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则,有序开展土地储备供应工作,为大连加快“两先区”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更好地服务城市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为完善城市功能做好土地储备用地保障。
(二)做好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大交通沿线的土地收储工作,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土地利用价值。
(三)推进企业搬迁改造的土地收储工作,通过企业搬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四)协调区政府推进市内四区棚户区和旧城区改造用地储备,切实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条件。
(五)做好职业院校整合搬迁后的土地储备工作。
(六)做好废弃工矿用地的土地收储工作,按照“宜林则林,宜建则建”的原则,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七)加大新兴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供应,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向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信息化产业发展。
(八)做好重点区域的土地储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城市环境,推动产城融合发展。
三、计划安排
(一)计划控制性指标。
1.收储计划指标。
全年计划实施土地储备37宗,面积约980公顷。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10宗,面积约600公顷;市内四区政府和两个重点区域管理机构27宗,面积约380公顷(其中:中山区4宗,面积约20公顷;西岗区1宗,面积约0.6公顷;沙河口区6宗,面积约30公顷;甘井子区11宗,面积约180公顷;星海湾管理中心3宗,面积约130公顷;新机场开发办2宗,面积约20公顷)。
全年计划推进土地储备32宗,面积约1100公顷。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15宗,面积约1010公顷;市内四区政府和两个重点区域管理机构17宗,面积约90公顷(其中:中山区14宗,面积约23公顷;甘井子区1宗,面积约7公顷;新机场开发办2宗,面积约60公顷)。
2.供应计划指标。
全年计划供应土地面积约850公顷,土地出让总价款约350亿元,政府收益约60亿元。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供应土地约650公顷,土地出让总价款约250亿元,政府收益约50亿元;市内四区政府和两个重点区域管理机构供应土地约200公顷,土地出让总价款约100亿元,政府收益约10亿元。
(二)供地结构。积极贯彻落实“去库存、稳增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按照市场需求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类用地供应规模。一是合理确定2017年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商住用地控制在380公顷以内,建筑面积控制在600万平方米以内,其中住宅建筑面积控制在480万平方米以内。二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产业用地供应。2017年计划供应产业用地470公顷,其中:旅游产业用地300公顷,物流产业用地60公顷,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70公顷,公共设施服务设施用地40公顷。
四、保障措施
(一)机制保障。按照我市土地储备工作“1+3”文件政策,指导市内四区政府和两个重点区域管理机构建立各类土地储备工作制度,通过现场办公、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及时解决“1+3”文件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
(二)制度保障。结合当前我市土地储备工作实际,修订《大连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土地收储成本和出让价格的管控制度,以市土地储备委员会名义出台《土地收储成本和出让价格管控实施意见》,明确两个指导原则:坚持以市场评估价格作为土地收储成本;坚持对产业用地参照《大连市市内四区国有建设用地收储补偿工作指导意见》(大土储委〔2014〕3号)作为浮动收储成本。
(三)资金保障。预计全年需土地储备资金400亿元。其中市土地储备中心需240亿元,市内四区政府和两个重点区域管理机构需160亿元。解决渠道主要有两个:一是市区两级财政建立土地收益基金,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落实土地收益基金制度;二是积极探索实施新的储备融资模式,按照《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选择具有区域规模的大宗土地,吸纳社会资本做好土地一级整理和前期开发工作。
(四)招商保障。坚持市场需求、区域发展和企业服务三大导向,准确把握房地产库存、土地一级市场需求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意愿,扎实做好土地出让前的招商推介工作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商工作,广泛宣传介绍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房地产市场大好形势,扩大土地有效供应。广泛征求己中标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意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改善投资软环境,确保项目尽早落地。
(五)协调保障。围绕土地储备重点工作,财政、国土、规划、土地储备、林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及时化解土地储备供应工作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2017年土地储备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
附件:
1.2017年计划实施土地储备项目一览表
2.2017年计划推进土地储备前期工作项目一览表
3.2017年计划供应土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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