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7〕98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7〕9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4日
大连市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02号),推动我市消费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消费品工业通过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向中高端发展,扩大消费品工业产品有效供给,提高消费品行业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重点消费品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末,消费品工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取得初步实效,优势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中高端消费品供给比重增加,重点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和重点产品的认可度不断提高,产品的丰富度和细分度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消费品行业重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
(二)重点消费品产品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市重点消费品质量标准、计量、检验、认证体系更加完善,标准技术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建立企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支持重点消费品行业和企业开展国际对标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推进消费品生产企业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创建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和企业标准体系。到2020年末,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达到95%.
(三)消费品行业品牌意识进一步加强。继续开展省市名牌产品和省市著名商标评定工作,引导企业树立产品品牌和商标意识,在开展相关评定工作中重点考评企业的产品标准水平,建立名牌品牌和著名商标的“国际标准看齐”意识。
企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商标专用权保护的法制环境更加完善。到2020年末,省、市级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数量增长20%.
(四)重点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消费品工业重点企业研发强度年均增长15%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创新研发中心数量有明显增长,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快于全部工业。在消费品重点行业,打造10个以上的市级创意设计和创新研发集聚区。
(五)开拓市场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充分利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和大连市获批国家自贸区大连片区等重大利好政策,帮助消费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大对重点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帮助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参加国内外各类专业展会和在大连本地举办的各类展会,组织企业积极参展,扩大产品宣传和市场开拓。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得到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六)增品种、调结构、扩总量。
1.巩固传统优势行业,加快产品研发。充分发挥大连现有的产业基础,通过挖掘和细分客户需求,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方面日益丰富和不断变化的产品。引导水产品加工、果蔬加工、木业家具、服装纺织等产业在巩固国际市场的同时,下大力气开发适销对路、满足国内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注重增加产品的功能性和多样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2.做强资源型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利用我市水貂品质优良、养殖规模化、设施工厂化等优势条件,通过建设大连皮毛拍卖行,将水貂养殖屠宰、生皮加工交易、成衣设计加工、成衣交易市场等全产业链引入大连,打造毛皮产业拍卖交易基地。利用我市海参、贝类、海藻、肉鸡、黄桃、樱桃、蓝莓、海盐等特色资源,扩展产品加工的深度和广度,细分市场产品、开发功能性食品、白酒饮料和其它特色产品,丰富产品品种。(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3.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规模比重。保持生物医药产业的快速增长势头,加大国内外知名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企业引进。充分发挥疫苗领域的研发生产优势,增加市场急需的疫苗品种。利用海洋产业的特色优势,支持海洋生物保健品产业化,培育健康产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海洋渔业局)
4.打造创意设计集聚区,提升产业研发设计能力。着力建设消费品领域创意设计和研发设计集聚区,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在服装设计创意发布、面料创新对接、工艺美术设计、水产品精深研发、家具创意设计、包装个性化定制、家纺流苏品种开发、功能饮料研发等领域开展创建工作。加强文化创意设计与消费品生产制造融合发展,举办设计创新培训、产品展示和发布,发挥创意设计园区和创新研发基地聚集优秀设计师、孵化品牌、助推产业的综合公共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5.传承发展传统工艺美术、“老字号”等产品,培育特色产业。挖掘贝雕、玻璃制品、酒类等大连特色产品的发展潜力,推动传统工艺美术、“老字号”与信息业、商业、旅游业对接合作。建设特色街区、小镇,融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凸显前店后厂,引领体验消费。(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委、市规划局、市旅游发展委)
6.举办创意设计评选活动,引导设计成果产业化。重点支持“大连杯”国际青年服装设计大赛、大连设计节、“市长杯”大连工业设计大赛等,吸引国内外服装设计师、工艺美术大师在我市设立工作室,举办个人作品展。鼓励消费品工业创新创业,引导企业开发中高端精品,增加中高端供给,提高消费品的文化附加值。(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高新区管委会)
(七)提品质、上水平、育工匠。
1.开展消费品制造能力提升工作。鼓励消费品工业领域智能制造项目建设,通过对传统生产设施进行数字化改造,打造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确定一批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的综合集成应用试点示范。推进传统消费品行业在生产工艺、原材料采购、生产协同等方面建立协同创新联盟,促进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网络协同制造试点、推广大杨集团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技术。(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2.开展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通过开设质量大讲堂、举办各类培训班等有效形式,指导消费品品牌企业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理念。通过宣贯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理念贯穿到企业生产、管理、销售和服务各个环节。建立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可追溯监管体系,推广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信息系统。鼓励企业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产质量体系,开展产品质量自我声明、质量信誉承诺活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3.开展国际对标和先进标准体系创建工作。支持消费品重点行业制定地方标准,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推进消费品生产企业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创建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和企业标准体系。推动企业在节能改造、绿色生产等领域建立先进技术标准,并积极引导企业和行业采用新标准、新工艺。支持和鼓励消费品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制定更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并引领行业内企业向高标准看齐,提升行业整体生产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
4.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引导药品生产企业主动实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提升仿制药质量水平。对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企业,在技术改造、科技研发上优先支持,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加强对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开发应用,探索推动医药云建设,加强药品供需信息监测,做好药品短缺预警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5.开展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公共计量测试平台、质检中心及第三方认证体系建设工作。加快大连市食品检验所、大杨集团科诺检测中心等国家、省级示范中心建设,发展第三方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机构,提高检测认证机构公信力。建立“大连造”自愿性第三方认证体系,通过标准化的认证体系,严格约束大连本土产品的品质,对符合标准的产品及企业,用“大连造”标志进行标识、宣传。(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
6.开展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大连工匠”工作。组织“工艺美术大师进校园”活动。搭建产教融合对接平台,推行以企业与职业院校为基础、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终身培养模式,培养恪尽职业操守,崇尚精益求精的高技能人才。以“工匠精神”“工匠文化”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理念,走以质取胜、质量强市的发展道路。(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广局、市质监局)
(八)创品牌、拓市场、增效益。
1.支持各类重大品牌展洽活动。重点支持中国(大连)国际服装纺织品博览会、大连国际啤酒节、中国(大连)轻工商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家具(大连)展览会、大连春秋时装周等重点展会,通过在大连本地举办消费品行业展会,吸引国内外采购商前来洽谈采购,扩大大连消费品行业和企业在国内外的品牌知名度。支持参加国外专业展会如德国汉诺威工业展览会、澳大利亚悉尼服装专业展览会、法国巴黎服装展览会等。宣传推介“大连造”,定期组织品牌商品和名优产品“全国行”“网上行”“进名店”等展览展销活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委、市外经贸局、市贸促会)
2.营造培育品牌的良好环境。建设品牌评价实验室、品牌创意中心,培育品牌服务企业。组织企业、园区参加品牌价值评价活动,鼓励品牌企业参与工信部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依托品牌创新合作平台,开展品牌营销服务外包。鼓励优势品牌企业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引进收购国际知名品牌。吸引国际时尚品牌大赛落户大连,增强城市国际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外经贸局)
3.推进各行业建立品牌商品工商对接机制。凭借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优势,促进消费品与跨境电商共同示范体系园区建设,鼓励跨境电商优先推广地工消费品。鼓励企业与大型电商平台、零售商超对接,开展统一议价、集中采购。开展工业电子商务示范活动,推动品牌企业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央企、机场、火车站、港口、旅游景点、外贸集团等单位合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旅游发展委、市国资委、市外经贸局、市服务业委、市港口口岸局)
4.实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工程。继续巩固普兰店西装、瓦房店家纺流苏、甘井子内衣等区域品牌的知名度,推动“中国海盐之乡”“中国辽参产业之都”等区域品牌荣誉称号落户大连。扶持一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发展生态原产地、地理标识保护产品,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5.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指导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和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建立商标价值评估体系,组织企业开展商标价值评估。依法指导企业认定保护驰名、著名商标,开展省、市著名商标认定。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品牌入户工程”,落实“三书一表”工作制度。建立商标数据库、商标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6.落实品牌和商标奖励制度。组织消费品工业企业申报省、市名牌产品,继续开展“质量奖”评选工作,争创“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培育树立标杆企业。继续落实市政府对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及“质量奖”奖励制度。(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7.鼓励企业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支持国家、省、市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在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品牌产品,讲述品牌背后的文化故事。利用搜索引擎、手机APP等新形式,开展品牌推广,鼓励企业建立品牌宣传平台。建立大连市消费品三品战略网站,对在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中涌现的优秀产品、企业、个人进行表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文广局)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大连市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建立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统一行动。每年初根据国家和辽宁省当年“三品”专项行动计划内容,制定《大连市本年消费品工业专项行动工作要点》。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加强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十)加强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商标、地理标志、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外观设计、发明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支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建立商务信用征信、评信和用信机制,形成综合性信用评价体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先进制造业基金和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等国家各类基金和资金扶持政策。充分利用我市各级财政相关资金,重点支持品牌企业广告宣传推广、参加国内重点专业展会、服装和工艺美术行业人才培养、医药企业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方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
(十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各级社会组织熟悉专业、了解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加强沟通交流,营造共同推进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的良好氛围。行业协会要强化行业自律,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提出政策建议,参与政策研究、标准制修订、人才培训、宣传推广、新产品展览展示、国内外交流合作等工作,与政府部门共同做好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有关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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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大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