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7〕9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大连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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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大连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7〕9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健康大连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业经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十二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大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7日



 健康大连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辽宁2030”行动纲要》,编制《“健康大连2030”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更好发挥《纲要》引领和约束作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每五年提出健康大连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转变卫生与健康发展方式,优化健康资源配置,促进健康公平,全面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共建共享。强化政府在健康领域的领导、保障、管理和监督责任,统筹社会、行业和个人三个层面,形成维护和增进健康的强大合力,激发个人健康意识,提高健康素养,形成热爱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

健康优先,融入万策。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所有公共政策。立足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两个着力点,使全体人民享有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实现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程健康保障。

均衡发展,公平可及。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

科学发展,转变模式。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转变服务模式,构建整合型服务体系,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

二、行动目标

2020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1岁,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抓好十项重点行动、健全十大健康体系,促进“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康管理普及化、健康服务多元化。

表 健康大连主要指标

领域指标2015年2020年

健康 水平人均预期寿命(岁)80.7681

婴儿死亡率(‰)≤4.5≤4.3

5岁以下婴儿死亡率(‰)≤5.5≤5.3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10≤9

健康 生活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 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92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秀率(%)-2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50≥50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6.325

健康 服务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13.70比2015年 降低10%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儿童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90

县域内就诊率(%)8590

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683.08

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3.143.85

每万人全科医生数(人)1≥2

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8385

主要慢性病社区规范化管理率(%)6065

健康 保障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 的比重(%)31.0228左右

健康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0292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41.5452.95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 好于Ⅲ类水体比例(%)7685

健康 产业社会资本办医床位数占比(%)2430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亿元)-712

 三、行动策略

(一)抓好十项重点行动。

1.健康生活促进行动。

(1)贯彻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深入开展食物(农产品、食品)营养功能评价研究,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摄入过多等问题。引领居民使用控油壶、控盐勺等健康支持工具,倡导减油、减盐、减糖。实施临床营养干预。开展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

(2)开展控烟限酒。全面推进控烟履约。严格执行禁控烟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建立多部门合作的禁控烟执法工作机制。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契机,加强公共场所禁控烟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努力营造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氛围。规范戒烟门诊,提供戒烟服务。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加强对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等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强化酒精过度使用危害的宣传,减少酗酒。

(3)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强化社会综合治理,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加强对性传播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减少意外妊娠和性相关疾病传播。普及有关毒品使用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加强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早发现、早治疗成瘾者。加强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的衔接。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逐步实现运动健身与静态医疗融合。秉承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基本方针,以普及健康生活为导向,倡导市民通过运动健身进行非医疗健康干预,将疾病防治关口前移,有效预防或延缓疾病的发生。进一步增强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引领全民健身新风尚,不断提升市民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

(5)建立“体医结合”工作机制。以营造健康环境为根本,体育组织积极与卫生组织协作,探索建立体医结合的工作机制。构建完善“以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为基础、以健身站点为依托、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发挥各级社会体育组织在活动组织开展、引领带动健身、健身服务指导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体育协会和健身站点标准化建设,加快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指导员队伍师资库,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

(6)逐步建立运动与医疗处方融合平台。以优化健康服务为重点,拓展全民科学健身指导服务领域和范围,搭建集运动、医疗处方于一体的信息交流平台,让体育锻炼、运动康复等与疾病防控、临床医疗等有效结合。利用科学健身宣讲、体质监测服务、运动处方开具等手段,为市民健身提供科学指导,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身需求。

2.深化医改促进行动。

(1)抓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广泛推行基于病种的分级诊疗模式,健全分级诊疗运行新机制。发挥各种医疗保障制度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控费功能。实施医师多点执业。执行国家《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大连市实施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按照行政区划注册执业地点。鼓励医师从人才资源丰富地区(机构)向人才资源缺乏地区(机构)流动,从省市县级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机构流动。

(2)抓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构建公立医院管理新机制。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2017年,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初步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破除逐利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施药品零差率。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抓好全民医保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基本医保制度整合,统一医保经办管理等相关工作,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统一”.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筹资机制,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推进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和责任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同步调整城乡居民参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逐步将部分价格昂贵、疗效确切、患者必须、难以替代的高值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衔接机制,发挥商业健康保险补充作用。

(4)抓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加强药品监督与管理。强化基本药物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大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监督力度和检查频次。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遏制药品、医疗器械与耗材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5)抓好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加强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监管效能。

到2020年,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科学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高效运行的全民医保制度,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严格规范的综合监管制度,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康管理普及化、健康服务多元化,让人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病更舒心、服务更体贴。

3.健康环境治理行动。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以爱国卫生月等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为抓手,以环境卫生薄弱地段和群众反响强烈的卫生问题为重点,扎实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

4.公共安全保障行动。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扩大产品抽检覆盖面。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2)全面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飞行检查,巩固新版GMP、GSP认证成果,提高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水平。落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防控责任,严控渠道管理,切实保障上市药品质量。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强化医疗器械分类分级监管,建立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管体系。

(3)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完善职业卫生安全标准体系,逐步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体系。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多部门联合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监测和监管,做好放射诊疗辐射防护。

(4)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法规体系。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下降30%.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水平,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影响评价,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地方法规体系,全面深化交通秩序综合管理,建立完善交通事故救援与急救体系。

5.健康城镇建设行动。打造国家卫生城市升级版。2016年,我市成为全国爱卫办确定的首批健康城市试点城市,要以健康城市建设为契机,继续营造健康环境、培育健康人群、提供健康服务和构建健康社会。把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作为推进健康大连建设的重要抓手,围绕影响市民主要健康因素,编制实施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规划,开展健康城市干预项目。广泛开展健康街道(社区)、健康乡镇(村屯)和健康单位(场所)等细胞工程。

6.公共卫生服务覆盖行动。

(1)防治重大疾病,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加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采取科学有效的健康促进措施,推进以“三减三健”为主的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调动公众主动促进健康的积极性,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降低高血压等慢性病发病水平。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针对辖区高发的重点癌症开展早诊早治工作,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综合医疗机构建立慢病规范诊疗示范门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对患者进行精准医疗和健康宣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诊断,早期发现高危人群,对患者和高危人群实施科学、有效、持续的管理、随访、健康教育和危险因素干预。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

(2)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及早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减少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夯实常规免疫,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疫苗冷链监测系统,推进疫苗全程追溯体系建设,确保疫苗安全有效。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建立有效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反馈机制,探索建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

(3)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水平,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网络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增补叶酸等妇幼健康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不断提高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水平,继续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

7.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实施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三级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能力与研究能力。二级中医医院要不断提高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做好疑难复杂疾病的向上转诊服务。加强专科专病防治网络建设,依托现有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科室支持形成一批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在防治疾病中发挥示范作用。大力发展中医药非药物疗法,使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发挥独特作用。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支持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服务,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完善康复服务标准及规范。健全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推广适宜技术,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8.医疗服务优质高效提升行动。

(1)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实现医防结合。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举办主体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基层普遍具备健康“守门人”的能力。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全面建立成熟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提高服务体系整体绩效。

(2)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提升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推进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形成临床医师主动控制临床药物使用机制,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养成临床规范用血意识,基本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3)构建和协医患关系。认真贯彻落实行风“九不准”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培训和行风评测工作,落实三级医疗服务承诺,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优化服务流程,加强检查监督,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改善患者就医感受。强化制度建设,组织开展打击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强“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做好医疗纠纷化解。

9.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1)完善全民医保。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实现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城乡一体化参保缴费政策,均衡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理确定政府与个人分担比例。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完善门诊统筹制度,规范慢性病管理,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

(2)深化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完备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药品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建立完备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药品流通网络,全面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10.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1)优化多元办医格局。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重点举办康复、老年护理等医疗机构,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2)全面提升健身休闲产业。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64号),全面提升健身休闲产业的发展质量和效益,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培育以水上运动、马术、网球、垂钓、定向越野、山地自行车为代表的时尚休闲体育活动,扩展和提升市民健身项目的空间和品位,形成大连地域的品牌健身活动项目。支持各地区、各行业结合地域文化、农耕文化、行业文化和旅游休闲资源,传承、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增加市民的参与机会和参与热情。

(3)促进生物技术与医药产业发展。优先发展生物技术药物,重点发展新型生物技术药物、制剂及关键性产业化技术。做强做优化学药优势领域,以创新药物与新型制剂为方向,加快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重大创新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发展先进医疗设备和新型生物医学材料,大力发展微创介入、外科植入、人工器官和组织工程产品以及新型生物医学材料。充分挖掘海洋生物资源,加快培育和发展中药、海洋药物特色产业。积极推动医药研发外包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快金普新区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和花园口经济区生物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医药技术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新药研发平台、天然药物分离制备平台等产业发展平台的建设。加快干细胞转化医学中心建设,推进科研向临床应用转化进程。

(二)健全十大健康体系。

1.建立健康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加快推进全市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强化健康信息规范共享,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省、市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强化基层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承担健康教育任务,努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课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开展以全面促进健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自觉地采纳和保持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减少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为学生一生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2.完善健康体育服务体系。推动体育融入生活,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实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完善城乡居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健身与康复设施“直通车”.配套建设城乡居民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提高市民体育健身便捷化水平。

加快推进区域市民健身中心建设,力争实现区市县市民健身中心全覆盖。扶持乡镇(街道)文体中心、健身广场建设;在有条件的城区建设健身运动长廊;配套建设行政村(社区)健身活动室,使行政村(社区)的全民健身设施实现全覆盖。

3.健全口岸公共卫生体系。认真贯彻《国际卫生条例(2005)》和《国境卫生检疫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坚持“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国门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本宗旨,积极构建有大连特色的口岸公共卫生体系。建立完善大连口岸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大连口岸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口岸卫生监督体系,规范口岸病媒生物监测与病原体检测;完善国际旅行健康服务体系,提供及时有效的国际旅行健康咨询、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服务;加强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防控体系,提升大连口岸核生化涉恐事件应对能力;持续提升大连口岸核心能力,力争创建大连卫生国际机场或港口,保障大连口岸卫生安全。

4.完善人口均衡发展政策体系。落实全面二孩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式,更加注重服务家庭,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加大再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保障力度。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实行奖励扶助金标准动态调整。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户籍、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信息共享。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自然平衡。

5.建设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和市域内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依托现有机构,建设引领省内、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省级医学中心,建成一批区域医学中心和国家、省重点专科群。加强康复、老年病、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6.健全医保管理服务体系。严格落实基本医保基金预算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总额预付下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按服务绩效付费。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与风险分担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和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面实现医保智能监控,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推进“互联网+”和大数据在医保领域的应用。创新经办服务模式,逐步发展商业保险参与经办项目。

7.加强药品及医用耗材供应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序建立特殊人群基本药物保障体系。建立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综合评价体系,逐步提高基本药物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使用比例,有序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落实免费治疗药品政策,保障儿童用药,落实国家和省药物政策,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监管,建立健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公开制度,配合落实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

8.健全城乡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依托生态环境优势,丰富健康、家庭、养老等服务产品供给,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健康服务企业和知名品牌。促进医养融合对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有序衔接、合理分工的服务网络。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培育和引进国内外健康管理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发展产业链条完整的养老服务业园区。开展专业化、国际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引领形成投资健康的消费理念和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

9.构建健康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和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强化医学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的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医学研究科研基地布局。加快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培育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一批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创新中心,推进医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高效协同。加强医药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建设,促进生物医药先进技术与成果转化推广。完善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科研基地、生物安全、技术评估、医学研究标准与规范、医学伦理与诚信、知识产权等保障机制,加强科卫协同、军民融合、区域合作,有效提升基础前沿、关键共性、社会公益和战略高科技的研究水平。

10.建设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市电子病历与健康档案库,加快推进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的动态关联,推进居民健康卡应用,实现居民健康卡、健康档案及电子病历的信息整合与利用,实现居民健康卡在大连市各医院预约及自助挂号、诊间结算及在新农合结算、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等功能。

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提供医保互通、社区服务、双向转诊、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远程医疗、网络健康教育与咨询等服务,支持实现区域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卫生管理一体化。

建设虚拟医院智慧管理和应用系统,实现基于云计算平台的医院综合业务管理,支持电子病历共享和医学图像信息交换等医院管理功能。推进远程图像传输、海量数据计算处理等技术在虚拟医院建设过程的应用,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共享大医院的技术服务水平。

完善公共卫生信息应用,建设妇幼保健、疾病防控、卫生执法监督等信息系统,提高免疫接种、疫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的信息采集、网络监测和管理决策能力。

(三)推进七项健康工程。

1.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构建完善的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体系,形成分工明确、协作有效、监督到位、评估科学的工作机制;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方式更加新颖、方法更加多样,师资力量配置齐全,教育基地布局合理,宣传资料规范充实,禁毒社会氛围更加浓厚;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18岁以下未成年人涉毒违法犯罪人数占涉毒违法犯罪总人数比例不高于0.3%,人民群众对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满意率达到95%以上,新滋生吸毒人数大幅减少,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2.开展残疾人康复保障工程。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到80%,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积极开展残疾预防。

3.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证率。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加强农村饮用水监测覆盖率,加大监测点位和监测样本量,提高水质达标率,全面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改善饮用水质量,确保百姓喝到“放心水”.

4.深入开展蓝天工程。落实《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依据分区推进、限时建成的原则,逐步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落实《大连市煤炭消费控制方案(试行)》,严格耗煤新建项目审批,推进大型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控制工业废气污染。深化推进烟气脱硫治理、脱硝改造工作。加快实施除尘升级改造工作。推进集中供热,控制扬尘污染,建立全市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平台。控制机动车船等污染,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交通管理。

5.持续推进碧水工程。认真落实《大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专项整治水污染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实现饮用水全过程监管,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工作。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改善河流水质、消灭黑臭水体。继续实行区域地下水禁采、限采制度,严控地下水超采。定期调查评估饮用水源及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研究建立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开展入海排污口清理整顿工作。推进海域和沿海地区生态健康养殖。推进船舶港口污染控制。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推进再生水、海水利用。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实现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规范、促进再生水利用。

6.启动实施净土工程。加快实施《大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保障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落实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理和处置实施全过程控制,避免和减少二次污染。加强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新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和危险废物填埋场。鼓励水泥生产企业和火电厂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建立健全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发展静脉产业。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详查结果,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保障农产品安全。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高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完善垃圾转运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治理旧填埋场。

7.实施中医药健康工程。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构建覆盖城乡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立中医药特色的预防保健平台。在市中医医院设立中医“治未病”中心,在区市县(先导区)中医医院设立中医“治未病”分中心,将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延伸到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立中医“治未病”健康指导室,为辖区居民配备“治未病”健康服务指导员,实现“治未病”服务全覆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方法和传统运动。

全面系统继承历代各家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不断弘扬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在建设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的基础上,建设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加快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中医药管理机构要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技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项目组织管理模式,整合中医药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科研基地建设。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注重通过专利、商标注册等方式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和技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投入保障水平。

1.强化领导责任和实施职责。各地区、各部门要将《纲要》和《行动计划》重大任务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列入党委(党组)和政府会议年度重点事项,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抓好主要指标以及重大行动、重大体系以及重大工程项目的落实工作。

2.提高投入保障水平。要充分认识推进健康大连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财政部门要健全稳定可持续的投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加强协调与合作,形成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3.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有关职责分工,制定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实施时间表和路线图,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

(二)加强舆论引导,提高法治保障水平。

1.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大连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规划编制、实施、监测评估、监督考核全过程的舆论宣传,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大力倡导和宣传广大卫生与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通过系统推荐、社会发现、突发事件涌现等渠道,挖掘和宣传行业典型,传递正面、积极、向上的观点和态度。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不断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2.强化《纲要》实施法治保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健康大连建设。加强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立法和修订工作,研究制定有利于健康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完善健康方面部门和地方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健康领域标准和规范。加强卫生与健康领域综合监督执法,建立集中、统一、专业、高效的监管体系,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治理格局。

(三)加强监测评估,提高决策支持水平。

1.创新和改进统计工作。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和数据资源,提高《纲要》实施监测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2.建立评估机制。建立卫生与健康统计、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重点任务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的监测。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领域重点问题适时开展年度专项评估,报送市卫生计生委,2020年末,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评估,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3.健全动态调整修订机制。基于《纲要》监测分析及评估结果,确需调整时,由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方面提出调整方案,按程序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批准。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纲要》要求实施,未经相关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主要目标任务。

4.提高决策支持水平。强化年度评估、阶段性评估、终期评估及专项评估结果的运用,将《纲要》实施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监测数据的利用,提高建设健康城市的决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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