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7〕54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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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实施意见》



大政办发〔2017〕5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抓手,是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于2004年正式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实施了三轮健康城市建设行动规划,被全国爱卫会确认为全国38个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为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爱卫会关于健康城市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全爱卫发〔2016〕5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5〕2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大连市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要求,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和促进人的健康为宗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文化,提高人群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产业结构优化的先导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区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坚持把人的健康放在首位,针对市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制定有利于健康的公共政策,立足于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将健康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之中。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强化政府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促进部门协作,鼓励、组织和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居民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活动,提高全社会的参与面和支持度。

坚持城乡统筹,示范引领。推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地区、薄弱环节倾斜,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健康服务均等化。通过培育和推广典型经验,强化示范引领,拓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覆盖面。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创新。通过开展健康需求调查,找准城乡发展中制约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发展和影响群众健康的主要问题,科学施策,综合治理。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引领作用,推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城乡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建成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市,建成一批健康村镇示范村镇,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广泛深入开展,为建设健康大连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领域和任务

(一)营造健康环境。坚持品质立市理念,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健康影响因素。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城乡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做到科学合理、兼顾长远。统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防洪防涝等工程建设,建设“海绵城市”.加快建设“公交都市”, 提升公共交通全域城市化水平。科学推进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市场化运作,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推进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目标,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和净土工程。着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维护好大连独具特色的自然环境优势,建设山青、水绿、天蓝的美丽大连,打造中国北方最佳生态宜居城市。

(二)构建健康社会。提高城乡居民教育、住房、就业、安全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水平,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对小康社会美好新生活的期待。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保障人群基本覆盖,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促进“医疗卫生、养老服务、老年教育”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和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保障饮食用药安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有尊严地生活和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水平。

(三)优化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抓好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健全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疾病监测和干预能力,积极防治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动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养老、中医药医疗保健等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搭建发展平台,支持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医理疗的特色优势,打造东北亚中医理疗中心。

(四)培育健康人群。完善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基层服务能力,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强化妇幼健康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逐步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全面开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引导更多市民参与健身锻炼。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所有学校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定期开展健康素养监测调查,评价干预效果。加强防治结合,建立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组织体系。引导居民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

(五)发展健康文化。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宣传,传播科学的健康理念,营造崇尚健康的社会氛围。着力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移风易俗,改变陈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把健康科学知识转变为易于实践的良好行为习惯。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群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大力倡导健康文化,鼓励和支持健康文化产业发展,引导社会各界创造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文化作品,加大健康公益广告宣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健康文化需求。广泛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实施公民素质提升行动,强化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自救意识和健康意识。

三、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重点行动

(一)开展健康“细胞”建设行动。以健康社区、健康村屯、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为重点,以整洁宜居的环境、便民优质的服务、和谐文明的文化为主要内容,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倡导团结和睦的人际关系,提高家庭健康水平。以学校、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为重点,完善控烟措施,落实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疫情危险因素控制、职业防护、安全管理等制度,营造相互尊重、和谐包容的单位文化,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到2020年,全市要建成200个健康示范社区,200个健康示范村屯,500个健康示范单位和2000个健康示范家庭。

(二)开展打造“最干净城市”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落实城市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城管执法重心下移,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到底,全力推进打造“最干净城市”工作进程。坚持“软引导”和“硬约束”并重,采取有力措施治理城区乱堆放、乱搭建等行为。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等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五老”爱国卫生义务检查员队伍建设,完善群众环境卫生举报投诉平台工作机制。做好“最干净街道”和“最干净楼院”评比活动,完善创建标准,提升创建质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环境卫生状况的整体提升。

(三)开展健康运动场所建设行动。依托我市“城在山中,山在城中”的城市地貌,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城市山体绿道。合理利用城市山林绿地,高标准修建山体公园,形成覆盖城区的绿道网系统,为市民健身休闲提供便利。合理利用空间场地,安装多功能、季节性、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对市内现有的公园、绿地、广场及社区村屯的体育健身设施进行健身路径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将现有300公里健身步道改造为智能化健身步道,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提高市民体育健身便捷化水平。到2020年,建成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平方米以上。

(四)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行动。强化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注重与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机融合,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培育适合不同地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2017年,瓦房店市申报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到2020年,所有区市县达到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标准,积极申报国家级示范区。在做好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建设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鼓励广大市民在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同伴教育和自我管理,系统学习运用健康自我管理的知识技能,在饮食、运动、心理健康和求医问药等方面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减少亚健康和疾病带来的困扰。

(五)开展“走进健康生活”系列健康促进行动。根据相关需求调查,确定各年度实施计划和重点干预内容,并在争取多渠道筹资的基础上,通过举办大连健康讲坛社区行和乡村行、健康素养传播行动、健康膳食指导行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促进活动,吸引市民积极参与,引领市民健康风尚。积极倡导“主动健康”新理念,倡导广大市民主动了解健康常识,自觉掌握促进健康的方法,积极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努力引导广大市民将关注健康的意识转化成追求健康的行动。

(六)开展健康指导员经验推广行动。推广健康指导员试点工作经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市民提供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慢病管理、组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指导市民健康生活方式在内的个性化健康教育服务。做好健康指导员关于健康促进与教育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沟通技巧和服务礼仪方面的培训和指导,修订健康指导员管理和考核细则,做好健康指导员日常管理和集中考核,切实发挥健康指导员在为市民健康保驾护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配备健康指导员人数要达到5人。

(七)开展公共场所禁控烟行动。积极推进出台我市公共场所禁控烟地方立法,探索建立多部门合作的禁控烟执法工作机制。组建公共场所禁控烟工作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禁控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机关等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将医院、学校和机关事业单位打造成我市无烟环境建设的典范。规范戒烟门诊,提供戒烟服务。根据国家将戒烟药物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进程,逐步规范医保支付有关政策。禁止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期刊发布和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契机,加强公共场所禁控烟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正确认识,努力营造不吸烟、不敬烟和不劝烟的社会氛围。

(八)开展健康老龄化促进行动。依托我市生态环境优势,不断丰富健康、家庭、养老等服务产品供给,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健康服务企业。积极推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构建资源共享、有序衔接、合理分工的工作格局。建设医养结合、适老服务全覆盖的新型社区,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加强老年常见病的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落实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到2020年,初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体系。

(九)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行动。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构建覆盖我市城乡的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立中医药特色的预防保健平台。在市中医医院设立中医“治未病”中心,在县区中医医院设立若干个中医“治未病”分中心,在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治未病”健康指导室,实现“治未病”服务的全覆盖。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

(十)开展健康公益传播平台建设行动。实施“互联网+健康传播”工程。开展以传播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核心内容的健康公益传播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加大新闻媒体无偿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公益宣传力度,积极拓展健康教育新媒体宣传渠道。进一步完善“健康城市美丽大连”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对大连健康教育官方微博的管理和维护,形成由微信、微博构成的网络宣传模式。充分运用社交媒体特点,开展互动性较强的公众健康传播活动,努力吸引不同人群广泛参与健康促进活动。

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将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统筹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和任务,扎实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和评估对健康的影响,探索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机制。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要通过开展健康影响因素评价、居民健康状况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城乡建设和居民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估,明确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确定有针对性的干预策略和可行的阶段性目标,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完成工作目标。

(三)创新动员模式。各地区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理念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障财政对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基本投入,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形成各方力量有序参与的良好格局。发挥群众组织在自我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市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全民健身小组等开展活动创造便利条件。

(四)强化督导评估。充分发挥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督导检查的工作职能,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要充分发挥健康城市专家指导委员会的职能,探索建立适合我市的健康城市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组织指导各地区进行健康城市建设效果评价;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科学研究,提高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科学化发展水平。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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