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7〕4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7〕41号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17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23日
大连市2017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巩固市容环境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以全新的城市环境迎接大连夏季达沃斯会议召开,依据《大连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品质立市”战略,按照城市管理“人性化、精细化、智慧化、常态化”和“管住、管久、管好”的总要求,全面提升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水平,力争达到“视野无死角、区域有特色,范围无盲区、整体有品质”的标准。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城市区域,星海湾、东港地区。
主要从“拆、管、修(建)、绿、亮”5个方面实施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是:主次干道沿线及周边;广场、公园、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机场、码头、高速口、火车站等窗口地区;南部海岸线;轻轨、快轨沿线,飞机航线下,城乡结合部。
三、整治内容及工作分工
整治内容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顿路街沿线秩序、维修城市各类设施、提升园林绿化品质和打造特色滨城夜景5个方面,具体内容和责任分工见附件《2017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及完成时限明细表.doc》。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高品质的城市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加大投入,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要以块为主、上下联动。各地区要认真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定任务、定标准、定节点、定责任,确保按时限、高标准完成任务。
(三)创新机制,提高效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创新管理机制,重点研究和推进市容环境管理社会化模式,采取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完善群众引导和参与机制,激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迅速掀起全民参与的新高潮。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市城市建设管理考核办公室将分阶段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市容环境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适时通报。对按时高标准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扬;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地区和单位给予批评曝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和绩效考核,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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