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6〕210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7-08 05:16:11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6〕21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部门:

经大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对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有关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和市政府决定取消调整的行政职权等情况,按照《大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大政发〔2015〕50号文件印发)的规定,共增加行政职权153项,减少行政职权115项。调整后,权责清单行政职权总数为3069项。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清单规范行使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梳理本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清单“瘦身”;认真做好下级部门清单动态调整的指导工作,确保市县两级清单统一规范。

附件: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xls(登录“中国大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lpd.dlbb.gov.cn/查询)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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