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7〕49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贡献突出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8-07-08 05:30:18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贡献突出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



大政发〔2017〕4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2016年,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特别是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通力配合,积极协作,全面实施蓝天工程,铁腕治理环境污染,全市共拆除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1420台,升级改造保留的燃煤锅炉1432台,注销报废黄标车42663辆,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燃煤锅炉整治和黄标车淘汰两项重点任务,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1.7%,同比上升7.7个百分点,为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鼓励先进,促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政府决定,为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方涛等28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为许吨成等1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发扬团结协作、敢于担当、勇挑重担、拼搏奉献的工作作风,为推进我市“两先区”建设、建设美丽大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记功奖励人员名单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





附件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记功奖励人员名单

一、记个人二等功(28名)

方 涛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邱 野 大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大队民警

邱立斌 大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副支队长

金永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全 明 大连市集中供热办公室规划工程科科长

李 欣 大连市财政局基本建设处副处长

韩璐阳 大连市财政局企业处副主任科员

宋振军 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处处长

王 栋 大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秘延臣 大连市服务业委员会特业管理处副调研员

曲寿巍 中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林 超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西岗分局局长

刘渤航 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沙河口大队大队长

赵云峰 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华晓恒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园区分局局长

李士松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大孤山半岛分局局长

李付林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长兴岛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张 毅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花园口办事处主任

于成杰 普兰店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刘佳陆 旅顺口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赵士禹 大连金普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胡玉广 瓦房店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科科长

寇建平 庄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禄训 长海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殿龙 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张泓滨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副处长

高蔡玖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科员

田连顺 大连城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二、记个人三等功(10名)

许吨成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旅顺大队大队长

佟 麟 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郭 林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管理处调研员

姜永恩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分局副局长

赵栋林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西岗分局副局长

李翠红 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沙河口大队信访科科长

迮 义 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甘井子大队副主任科员

生晶晶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园区分局副主任科员

张 斌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大孤山半岛分局科员

盛思云 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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