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7〕3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7年15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7年15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
大政发〔2017〕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2017年15项重点民生工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5日
大连市2017年15项重点民生工程
一、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开工棚户区改造4000套,新增公租房补贴5000户。(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二、实施“暖房子”工程
完成“暖房子”改造230万平方米,同时对老旧住宅进行改造,并优化周边环境。(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内四区政府)
三、实施老旧房屋维修工程
维修“老房子”5万平方米,主要包括1980年及以前建成且未纳入拆迁、棚户区改造、“暖房子”计划的老旧住宅。实施“旧房子”排查工作,对市内四区2100余栋老旧住宅进行安全排查,作出初步鉴定意见。(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建委、市城建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内四区政府)全面严格落实《大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完成1万部住宅电梯纳入维保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四、实施城市管网改造工程
解决弃管楼煤气配套历史遗留问题2000户。(责任单位:市建委)维修200万平方米老旧住宅的失管失修下水管网。(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建委、市城建局、大连市通信管理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内四区政府)改造城市居民室内供水旧管网1万户。(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五、实施环境品质提升工程
完成泉水河、春柳河、周水河、周水河北支线、大化明沟、凌水河6条生态河建设。整治中心城区排污口21处。推进提标改造12个污水处理厂。补植主次干路行道树2000株,在主要道路绿地及城市公园内4万平方米裸露地面栽植耐荫植被及宿根花卉,在市内四区各建设一条精品绿化街路,提高社区绿化、硬化、美化质量。(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环保局、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金普新区管委会、旅顺口区政府、普兰店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大连钻石海湾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拆除134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取缔1万辆黄标车。(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
六、实施市政设施配套维修工程
实施西部通道北段改建工程和西安路(星辰街-五一路)打通工程。维修100条总面积100万平方米道路。为50条无灯路安装路灯。(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公安局、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大连供电公司)新增停车位6万个。(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房屋局、市规划局、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新设30处交通信号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七、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建设“宽带大连”,加快推进全域光纤网络建设,全市城乡宽带接入网络光纤化建设改造覆盖率达100%,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全面覆盖城乡。(责任单位:大连市通信管理局)完成大连科技馆基建主体建设。(责任单位:市科协、金普新区管委会)新建改建社区菜店30个。(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金普新区管委会)推动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建设智能信包箱500组。(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八、实施公交改造配套工程
更新公交车辆1200台,市内公交车全部实现清洁能源化,加快推进配套公交停车场和充电桩建设。完成河口公交枢纽站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屋局、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高新区管委会)
九、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新建通屯油路400公里,大中修普通公路300公里。(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完成金普新区三十里堡街道、石河街道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和旅顺口区24个村接入城市供水管网工程。实施15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金普新区管委会、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旅顺口区政府、普兰店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推进低压台区改造和井井通电等工程,完成19个中心城镇改造和192个行政村动力电提升。(责任单位:大连供电公司)完成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普兰店区政府、庄河市政府)
十、实施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工程
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补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免除无丧葬补助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为1000名残疾人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市残联)
十一、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程
在市内五区42个街道和其余9个区市县、先导区,各复制推广1个居家养老服务“林海模式”,为辖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家庭签约医生和文化娱乐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
十二、实施全民健身工程
完成中山区南山健身公园、西岗区云山公园、沙河口区幽谷公园、甘井子区椒金山山体公园、高新区磨盘山山体公园等市内五区山体公园二期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城建局、中山区政府、西岗区政府、沙河口区政府、甘井子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实施“三园一带”工程,改造小付家庄公园,开工建设植物园综合改造工程,改造星海公园,完成凌水湾景观带(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总工会、星海湾管理中心、高新区管委会)新建5个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大连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加强校园足球建设,培养城市足球文化和足球人才。(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金普新区管委会)
十三、实施医疗卫生惠民工程
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实施手术治疗,在享受医保和新农合待遇之外,每人最高救助标准1.5万元。为新生儿进行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免费筛查和听力筛查。实施窝沟封闭、涂氟防龋等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为符合救助条件的“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患病贫困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1万元的救助。(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
十四、实施教育惠民工程
大连职业教育基地投入使用,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开公办幼儿园10所,持续扩大普惠园覆盖面。改造农村中小学“暖校舍”10万平方米。为农村中小学教师新建集体宿舍150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建委、市经信委、市国土房屋局、金普新区管委会、普兰店区政府、瓦房店市政府、庄河市政府、长海县政府)
十五、实施“文化有约”系列惠民工程
推进数字文化馆建设,全年公益演出不少于350场,发售大连市市直国有专业剧场文化惠民卡5000张,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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