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发改〔2018〕154号《漯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
漯发改〔2018〕154号
各县区发改(工信)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改局、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西城区财经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30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应用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在线平台建设运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线平台应用的重要意义
在线平台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载体。加强在线平台应用是推进投资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是创新投资管理方式、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加强投资项目审批监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在线平台应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二、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按照“平台受理,在线办理”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确保在线平台对所有投资项目、所有审批事项实现全覆盖,真正实现“网下无审批”、“网下无项目”。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严格执行统一项目代码制度
统一项目代码是投资项目全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是项目审批、监管、建设进展等信息归集的重要基础。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首次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时由在线平台赋码。各有关部门在接收申报材料时,要引导项目单位登录在线平台获取代码并校核验证。没有在线平台统一赋码的项目,各有关部门不得受理,发展改革部门不得予以审批、核准和备案,各级规划部门不得办理选址,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供地,住建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四、做好信息公开共享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纵横联动协同,及时将项目申报、审批以及监管等全过程信息数据汇入在线平台,实现各审批部门之间实时资源共享,提高联合审批效率。除涉密信息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相关政策法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中介服务、审批信息、监管信息等,要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
五、加大在线平台推广宣传力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在线平台的宣传工作,采取政府网站介绍、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大厅张贴标语制做展板、办事窗口讲解等多种形式,加强双向互动,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办理时限等情况,为在线平台的深入推广应用营造良好氛围。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印发在线平台项目申报指南、开设在线平台登录(注册)专区,主动引导和指导项目单位登录使用在线平台,凭借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申办各项审批手续;要加强在线平台在项目办理中的全流程应用,对于未在在线平台上申报并取得统一项目编码的项目,均不得受理任何审批事项。
六、应用公共信用平台
在线平台已经对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各级审批部门提供项目单位列入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为项目审批提供参考。各级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及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加强信用信息对规范投资项目建设的约束力。
市直有关部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认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和在线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压实推进责任,确保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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