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
各县房管中心(住建局):
为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增加房地产经纪管理和经纪活动的透明度,促进我市房地产经纪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条件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条件
1、已取得营业执照;
2、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3、有2名以上(含2名)注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或者1名注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和2名以上(含2名)注册河南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4、有固定的经营场地。
(二)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条件
本市或外地依法设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备案条件:
1、已取得营业执照;
2、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3、1名注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和2名以上(含2名)注册河南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4、有固定的经营场地。
二、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备案材料
(一)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材料:
1、经纪机构备案申请;
2、经纪机构备案申报表(附件1);
3、营业执照;
4、公司章程;
5、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
6、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注册登记证书;
7、经纪人和经纪人协理的劳动合同。
(二)办理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材料:
1、分支机构备案申请;
2、分支机构备案申报表(附件2);
3、营业执照;
4、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
5、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注册登记证书;
6、经纪人和经纪人协理的劳动合同;
7、总公司备案证书。
三、备案程序
中心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备案,按下列程序办理:
1、受理: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中心窗口受理备案申请;
2、审核备案:市房管中心房管科负责审核、备案、发证;
3、公示:市房管中心房管科在市房管中心政务公开网站上公示已备案经纪机构有关信息。
已备案的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在名称、经营地址、法人代表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在1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备案证书有效期界满需提前30日办理续期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注销的,应当自注销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持注销备案申请(附件3)、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工商部门核准注销证明办理注销备案。
各县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备案由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
四、备案期限:
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五、其他要求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业务流程;交易资金监管方式;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价格举报电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被投诉举报记录等情况,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信用档案。
(三)市、县房产管理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受理等方式,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行政处罚等措施进行处理。
附件:【官网下载】
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报表
2.房地产经纪分支机构备案申报表
3.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注销申请报告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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