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关于公布第二批“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告知承诺书的公告
浏览量: 时间:2018-11-01 03:33:58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关于公布第二批“证照分离”改革实行 告知承诺制事项告知承诺书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共分五类,一是直接取消审批(5项),二是由审批改为备案(2项),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制(22项),四是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35项),五是强化准入监管(33项)。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由行政审批机关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企业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申请人达到法定审批条件后方可从事被许可行为。包括“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许可”等22项行政许可事项。
经我局编制并向事项原属职能机关市级部门征求修订意见,现将已定稿的第二批7个事项的《告知承诺书》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行政审批局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官网下载】
附件_1: 8.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附件_2: 10.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
附件_3: 12.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审批
附件_4: 13.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审批
附件_5: 14.音像制作单位、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附件_6: 2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告知承诺书
附件_7: 25.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项目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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