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8〕19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马上就办”掌上便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0 05:14:16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践行“马上就办”,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级政务部门掌上便民服务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结合《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i厦门”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137号)的实施,做好《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马上就办”掌上便民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77号)的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梳理公布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在充分利用已梳理的市、区、镇(街)三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由市、区、镇(街)政府部门梳理完成本部门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全面公开,要做到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办事要素同源管理发布,办事流程更加标准、规范。


二、进一步加大电子文件的应用


强化电子证照的共享应用,符合要求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备同等效力。各级政务部门对于电子证照库中已有的电子证照,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证照;不得拒绝申请人以电子形式提交的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并将上述事项于办事指南中予以明确。


三、强化“EMS+政务”服务功能


各区、市直各部门应加快审批系统、互联网申报系统与邮政快递系统的对接改造工作,所有尚无法完全电子化的办事事项均应支持邮政快递服务


四、进一步提升“i厦门”平台移动便民应用能力


㈠统一身份认证


实行跨部门、多服务事项“一号通行”,解决用户办理事项需重复注册、重复登录的问题。各区、市直各部门应将已有分散认证体系与全市统一实名认证体系对接整合,并由“i厦门”APP统一对接闽政通APP,实现用户交叉互认及用户信息的平台共享。


㈡提高个性化服务水平


对“i厦门”平台的用户进行数据画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根据用户信息属性、事项办理顺序、订阅服务需求等进行自动筛选与信息推送,以用户为中心打造个人和企业专属主页,提供智能关联办事事项推荐。


㈢加强服务资源互通共享


通过政务协同共享平台调用国家部委、省级统建业务系统等服务资源,借鉴“i厦门”平台积分入学、居住证办理等掌上便民经验做法,以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为导向,通过分析相关业务流程间的逻辑关系,对跨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和办结进行全流程再造,推动跨部门业务流程持续优化,加强服务资源互通共享。


㈣拓展重点领域掌上便民服务


依托“i厦门”平台移动端,加快推动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民政、住房、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高频、高关注度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㈤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运营推广


积极利用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下网点等渠道进行“i厦门”平台的推广,并在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线下推广平台和服务窗口,开展线下服务和推广。


㈥提升服务可用性和安全管控能力


加强接入“i厦门”平台的便民服务资源可用性监测,制定“i厦门”平台安全管理规范,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组织开展等级保护测评,提高平台稳定性,确保服务项目7×24小时不间断。


㈦加强对政务服务掌上办理的效能督查


将各级政务部门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理事项数量在本部门便民服务事项总量的占比情况、掌上办理事项的可用性和易用性作为审批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和用户体验。


各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掌上便民服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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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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