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8〕8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厦府办〔2018〕8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做好我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细化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于6月15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厅并在本单位政府网站公开。
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人员,抓好业务培训,加强督查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全年落实情况于11月3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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