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8〕7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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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8〕7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厦门市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进一步推进

“厕所革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厕所革命”的决策部署,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全面提升我市厕所建设管理水平,根据《福建省进一步推进“厕所革命”行动计划》,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厕所革命”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文明工程、民生工程,与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结合起来,与补齐社会文明和公共服务体系的短板结合起来,从思想认识、文化观念、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推进变革,大力推动厕所建设标准化、设施现代化、运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监督社会化、使用文明化,逐步从城市扩展到农村、从景区扩展到全域,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厕所脏、乱、差、少、偏等突出问题。按照“经济适用、协调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改造老旧公厕,新建标准公厕,合理规划三年目标任务,用精益求精的态度推进公厕的改造和建设,建立以独立式公厕为主、活动式公厕为辅、社会厕所对外开放的网络格局,基本实现“布局科学、数量达标、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目标。

 

㈠城乡公厕。以补建、提档、升级为重点,新建一批、改建一批、提升一批环卫公厕。2018年至2020年,全市安排新建改造239座城镇公厕,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区每万人3~4座,步行15分钟左右1座公厕的目标;农村新建改造38座公厕,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覆盖,所有创建美丽乡村的村都至少有1个水冲式卫生公厕。(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市政园林局)

 

㈡旅游厕所。以A级景区、乡村旅游和自驾车营地为重点,2018年至2020年,全市新建改造旅游厕所100座。4A级及以上景区至少有一个AAA级旅游厕所;四星级以上休闲集镇和特色村至少有一个AA级旅游厕所;其他A级景区、休闲集镇和特色村、自驾车营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A级标准;4A级以上景区具备第三卫生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旅发委)

 

㈢农户改厕。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到2020年,全市完成0.2万户农户改厕。(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爱卫办)

 

二、重点任务

 

㈠提升城乡公厕建设品质

 

1.合理优化公厕布局。公共厕所是城市公共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居民、行人提供公共服务不可缺少的环境卫生设施。市规划部门牵头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公厕现状调查和类别评估,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6)、《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技术规范标准,编制公厕专项规划,明确公厕布局,做到一次性规划布点,落实到具体地块,三年分步建设到位。补齐旧城区厕所“短板”,老旧小区、主要交通干道两侧、交通枢纽、公共建筑、大型公园绿地、集贸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应设置公共厕所。新建区必须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公共厕所。在土地出让时,需配建公共厕所的,必须将建设规模和标准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之一,并落实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向社会公示,建成后向社会开放。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根据游客的增量和容量因地制宜提高厕所建设密度。鼓励城市街道周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餐厅、超市、加油站、商业服务窗口、宾馆饭店等内部厕所对外开放。

 

2.严格落实公厕建设标准。认真执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按照“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要求,在新区建设、商业开发、旧城改造时,严格按标准配建公厕等环卫设施,并加强前置环卫基础设施专项审批和项目验收工作,对未按照要求配建环卫设施的项目,不予通过验收。规范设置各类公厕标识、指引,做到“标志统一、指示清晰、通俗易懂”,让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近的公厕。注重美化公厕内外环境,公厕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及其他环境要求较高的区域的独立式公厕以及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展览馆、机场、车站、影剧院、大型体育场馆、综合性商业大楼和二、三级医院等公共建筑附属式公厕应按一类公厕设计和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及行人交通量较大的道路沿线的独立式公厕以及一般商场(含超市)、专业性服务机关单位、体育场馆和一级医院等公共建筑附属式公厕应按二类公厕设计和建设;其他街道的独立式公厕应按三类公厕设计和建设。在人流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小于2:1。采用活动式公厕的,应至少配置一个无障碍厕位或第三卫生间及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相关人性化设施。旅游厕所建设,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16)的标准执行。

 

3.提高公厕科技含量

 

⑴打造公厕智能化平台。使用公厕电子地图或提供APP软件,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具备显示公厕开放时间、蹲位数量和意见反馈等功能的大数据平台,方便群众及时找到公厕。推进城镇公厕基础数据联网,建立和完善公厕档案,参与构建全国共享的“城市公厕云平台”。

 

⑵完善公厕标识指引系统。完善公厕引导牌配置,设置清晰、鲜明、易懂的标识和指引,方便群众识别和寻找最近的公厕。在道路醒目位置设立精确导引牌,指示牌可采用 LED灯等形式。

 

⑶加强科技应用。倡导采用新技术和新材料建设改造公厕,大力发展环保、节水、节能和生态型公厕。

 

4.改造提升城市老旧公厕。加快改造提升严重老化、设施缺失、功能落后、影响城市形象的公厕。严禁随意拆除城市公厕,确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需要拆除的,要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的原则严格审批,确保现有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不减少。

 

5.推动农村公厕新建改造。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公厕建设和改造。农村地区要重点完善人流聚集地公厕建设,外观与当地农村环境风貌相协调。农村公厕粪便污水应优先接入污水管网;没有管网覆盖的村庄,公厕污水应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尚未建设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有条件的地方,应尽量设置满足污水排放要求的适宜污水处理设施,不具备污水处理条件的,应定期将厕所污水抽运处理;要定期清掏粪渣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加强人性化设计。严格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要求新建和改建公厕。规范厕位尺寸,改善通风、采光条件,合理设置管理间、工具间;提高女性厕位的比例,人流密集场所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比例不小于2:1,其他公共厕所女蹲(坐)位的比例与男蹲(坐、站)位可为3:2;增设第三卫生间和无障碍设施以及盲道、轮椅坡道、母婴设施、扶手抓杆、儿童便器等,方便残疾人士及各类特殊人群使用。

 

7.实行分类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按二类标准建设的城镇公厕日常管理按《厦门市环卫公厕管理细则》执行;旅游厕所执行《国家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规定的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农村公厕按照《厦门市农村公厕养护标准》执行。推动有条件的环卫公厕实施24小时开放制度,夜间开放应配备专人管理,确保卫生达标、人员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㈡落实农村户厕卫生规范

 

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等标准,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工作。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强对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卫生厕所的厕屋要入户进院,鼓励农户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增配热水器、洗脸台等洗浴设施,提升卫生间功能。

 

㈢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

 

1.制定完善公厕管理办法。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厕运营管理、检查维护、考核监管、监督奖惩等长效机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制度,并向社会公示。推行“公厕长”模式,实行“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

 

2.加强公厕日常保洁管理。所有公厕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定期召开学习会、座谈会,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技能,学习公厕保洁业务,引导管理人员学深记熟弄懂制度内容和保洁标准。公厕的日常管理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明确保洁标准、保洁范围、冲洗次数和时间节点,见脏就扫、见脏就拖、见脏就擦,力争达到“六无四净三通二化”要求。加强日常维护,保持公厕的设施设备完好和运行正常。强化日常监管,公开开放关门时间、公开监督电话、公开当班管理员工号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张贴温馨标语,悬挂绿植,配备全感应全自动冲水系统等,营造良好的如厕环境。所有公厕应免费使用,有条件的公厕实施24小时开放。

 

3.因地制宜管好农村厕所。按照清洁卫生、整洁有序的要求,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农村公厕管理。将农村公厕作为农村卫生保洁的重要内容,乡镇、村庄建立健全农村公厕管理制度,做好公厕的导示牌系统,明确人员责任和监督检查、投诉处理要求并上墙,接受公众监督。要加强新建卫生厕所的卫生管理,达到干净、清洁的要求。新厕开放的同时,应及时将旧厕封填、拆除,防止农户继续使用。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市市政园林局、市旅发委、市爱卫办、市规划委、市建设局等市直部门和各区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负责协调督促公厕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市政园林局,由市市政园林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联络、协调,组员为市市政园林局、市、区市容环卫部门相关负责人员。

 

各区人民政府要参照本方案成立公厕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本辖区内公厕项目建设工作。

 

㈡明确工作责任。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形成合力,把“厕所革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文明城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推进全市厕所项目建设,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做好全市厕所建设相关情况的收集和资料汇总工作,为领导小组决策提出建议。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月调度报告制度,定期研究相关事项;收集各区、各部门需要提请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通报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制定推进工作方案,负责城乡公厕的新建、改造和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检查督导工作;做好全市城乡公厕相关情况的收集和资料汇总工作;做好全市城乡公厕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市市政园林局、市规划委负责制定城乡公厕编制方案,明确公共厕所的布局选点、建设总量、分类形式,将公共厕所规划纳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条件,确保新建公共厕所预留用地得到落实。规划定点对外开放附属式公共厕所。

 

市旅发委负责旅游厕所的新建、改造和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检查督导工作;做好全市旅游厕所相关情况的收集和资料汇总工作;负责做好全市旅游厕所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市爱卫办负责农村户厕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检查督导工作;负责做好全市农户改厕相关情况的收集、资料汇总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城乡公厕、旅游厕所的建设图集,督促各区在实施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时,将农村公厕和农户改厕尾水接入分散式处理设施进行进一步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督促公交首末站、长途汽车站等公厕建设管理、改造及对外开放。

 

厦门港口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客运码头等内部公厕建设管理、改造及对外开放。

 

市文广新局负责协调督促公共文化场馆内部公厕建设管理、改造及对外开放。

 

市体育局负责协调督促公共体育活动场馆内部公厕建设管理、改造及对外开放。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督促城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市场、超市等公厕建设管理、改造及对外开放。

 

市民宗局负责协调督促南普陀寺等宗教场所公厕建设管理、改造及对外开放。

 

市财政局负责“厕所革命”工作相关经费保障。

 

市发改委、市国土房产局、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督促指导各区相关部门对公厕项目的相关审批工作开设“绿色通道”。

 

国网厦门供电公司负责对公厕项目的用电开设“绿色通道”,并承担从配电网至用户电能计量表范围的电力设施建设。

 

市政集团(水务集团)负责对公厕项目的用水开设“绿色通道”,并承担配套的用水设施建设。

 

各区政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具体实施辖区内“厕所革命”工作。

 

㈢落实资金保障。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厕所革命”的建设任务落实建设资金。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市级部门的公厕建设资金,区级财政统筹安排区级部门的公厕建设资金。

 

㈣强化宣传引导。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厕所革命”专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厕所革命”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病等知识教育,提升公众对“厕所革命”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城乡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㈤加强督促检查。将“厕所革命”工作纳入文明城区考核内容,采取月报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形式,每月考核通报。市组织对各区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相关领导。

 

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新城区、开发区、片区新建和老城区改造时,公厕须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交付。市、区环卫专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厕建设的协调与监督。二是开发建设中遇需拆除公厕的,应落实“先建后拆、拆一补一”原则。三是所有公厕必须落实专人管理。通过招标、或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专业公司管理等办法,做好日常保洁和管养工作,所需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四是建立健全公厕管理考核制度。各级市容环卫专业管理部门要结合三年提升行动,定期组织检查考评,落实奖惩措施,提高公厕管理水平。

 

附件:1.厦门市“厕所革命”三年任务清单

 

2.厦门市环卫公厕建设标准

 

3.厦门市农村公厕养护标准

 

4.农村户厕改造相关要求

 

5.旅游厕所主要技术规范

 

6.厕所新技术与设备应用建设

 

7.厦门市环卫公厕管理考评标准

 

8.厦门市环卫公厕明细表

 

9.厦门市环卫公厕管理细则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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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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