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8〕7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0 08:03:16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8〕75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实施国家海洋督察制度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对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推进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庄稼汉市长
副组长:张毅恭副市长
成员:詹艳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春生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志红市发改委主任
黄珠龙市财政局局长
郭俊胜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何伯星市环保局局长
郭金炼市水利局局长
龚建阳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吴顺彬厦门港口局局长
葛小清市气象局局长
夏长文思明区区长
林重阳湖里区区长
何东宁集美区区长
柯少敏海沧区副区长
王雪敏同安区区长
胡盛翔安区区长
朱旭东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总经理
谢小青市水务集团总经理
协调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等,研究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督导反馈整改情况,推动建立依法管海治海的长效机制。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海洋与渔业局,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王春生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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