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8〕1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外贸持续向好若干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0 14:23:16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外贸持续向好若干意见的通知》



厦府办〔2018〕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促进外贸持续向好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8日

 

 

厦门市促进外贸持续向好若干意见

 

为加快推进贸易强市建设和外贸转动力提质量优结构,持续开拓新市场,打造新品牌,壮大新主体,培育新业态,形成新优势,推动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和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意见。

 

一、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支撑力

 

完善招商政策,加强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政策为导向,加大进出口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深化产业链招商,持续生成和引进高端制造业补链强链扩链项目,提升进出口效益。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助推外贸提质增量。发挥自贸试验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的贸易便利化优势,吸引更多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投资平台、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自贸委、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走出去”与进出口互动

 

强化“走出去”管理、服务和引导,重点支持技术合作型、资源开发型、市场开拓型境外投资项目。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战略资源开发,扩大资源性产品进口;通过并购等方式加快建设国际营销网络;主动跟进境外投资的生产型项目,优化提升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出口的供应链服务。推动我市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强强联合,抱团“走出去”承揽工程,建立适应对外工程承包业务需求的供应链模式,带动大型成套设备、工程机械、建材等产品出口。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国开行厦门分行、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出口信保厦门分公司

 

三、深化“一带一路”市场合作

 

推动中欧班列常态化双向运营,整合厦台航运、物流口岸、海外仓、海外物流配送等重要节点优势,逐步形成连接两岸,覆盖“一带一路”、欧美日市场的便捷物流网络体系,打造新的跨境物流大通道。提升开拓国际市场政策针对性,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我市出口市场占比较低的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开拓力度,优化国际市场布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现有印度、南非、俄罗斯、日本投资贸易服务点基础上,增设更多海外投资贸易服务点,深化服务企业。发挥“厦门海丝投资基金”的作用,推动更多资本和企业“走出去”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等出口。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自贸委、厦门海关、厦门检验检疫局

 

四、做大做优进口

 

以海沧保税港区成为新一批汽车整车进口口岸为契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汽车整车进口规模。支持生产企业用好进口贴息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推动企业升级改造。用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平台,拓展进口发展空间,提升我市资源能源产品、消费品等商品进口数量和质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厦门海关、厦门检验检疫局、各区人民政府、自贸委

 

五、加快外贸综合服务发展

 

贯彻落实商务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17〕759号)精神,出台配套政策,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建设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大力拓展订单和货源,扩大外贸经营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国际品牌商、境外高端采购商、国内大型出口商等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供应链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厦门海关、厦门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外汇局厦门市分局

 

六、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建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综合园区平台和监管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积极支持探索创建跨境电商“智慧监管”新模式,建立各部门协调机制,出台配套的监管制度,统筹推进新型监管模式试点工作,通过与跨境电商企业的即时数据交互,实现智能化申报验放,有效降低通关成本。完善政策支持,吸引境内外大型平台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驻;引导本地有条件的传统外贸企业与国内外重要电商平台对接,整合平台的线上资源和外贸企业的线下服务优势;支持通过“跨境电商+保税仓”、“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模式扩大跨境电商进出口。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自贸委、厦门海关、厦门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外汇局厦门市分局

 

七、拓展融资租赁业务

 

加快发展融资租赁,进一步做大做强飞机融资租赁业务;支持非金融机构的租赁企业拓展融资租赁业务领域,推动医疗设备、高端生产设备等高附加值产品的融资租赁进口,以及国际产能合作项目的生产设备融资租赁出口,引导融资租赁企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自贸委

 

八、切实拓宽金融服务渠道

 

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完善骨干外贸企业还贷应急及风险补偿管理机制,建立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规模,强化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信贷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建立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相适应的授信考量方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监局、出口信保厦门分公司

 

九、优化出口退税管理

 

实现即时出口即时申报和每月按需多次申报,加快企业退税资金回流。开通无疑点快速通道,除四类企业外,经审核无疑点的出口退税申报实现无障碍办退。加快推广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试点,简化申报手续。拓宽退税申报方式,依托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出退税申报网页系统,实现出口退税申报“三免”(出口信息“免录入”、网页系统“免安装、免维护”)。加强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一对一”退税辅导,指导企业增强风险把控能力,制定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退税管理操作办法。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商务局

 

十、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深入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创新口岸查验机制和综合执法模式,建立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推进“一次申报、分部处置”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改革,为企业减负增效。支持航空维修、医疗服务等高端服务业发展;推进以供应链为单元的新型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减少企业申报频次、中间环节和交易成本。加快检验检疫业务管理模式改革,针对不同产品、企业实施差别化监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口岸办)、自贸委、厦门海关、厦门检验检疫局

 

十一、加强通关信息化平台建设

 

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项目建设的协调机制,提高信息化系统研发水平,完善数据交换机制,拓展平台功能,建设口岸核心能力动态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备案等系统。建设开放式的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推动“互联网+”理念与关检服务的深度融合。加强移动平台建设,推进各项执法工作的移动化。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口岸办)、自贸委,厦门海关、厦门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外汇局厦门市分局

 

十二、优化外汇管理与服务

 

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金融机构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凭境内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经常项下的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建立外汇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增强执法互认和监管互助。

 

责任单位: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外汇局厦门市分局

 

有关单位:厦门海关、厦门检验检疫局、厦门市国税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外汇局厦门市分局、厦门银监局、国开行厦门分行、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出口信保厦门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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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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