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7〕205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新型城镇化职业技能培训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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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新型城镇化职业技能培训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7〕205号






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新型城镇化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7日



厦门市新型城镇化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意见》(厦府〔2016〕309号)及《厦门市“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民转产增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现代农村、都市农业、新型农民”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培养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文明诚信、知法守法的新型农民,提高他们的的道德水平、文化素质、法律意识、技能水平和创新创业水平,有效引导农民就业创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培训对象

根据不同对象开展不同类型的培训,对年满16周岁的农民实现全覆盖。

㈠针对年满16周岁的村民开展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㈡针对农村具备一定知识水平的中青年,开展农业技能、职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

㈢针对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开展转岗就业培训;

㈣针对种植养殖大户、农家乐经营者、专业合作社创办领办者、行业协会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开展能人培训;

㈤根据厦门市特色小镇产业发展规划开展特色培训。

三、培训内容

㈠开展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培训。主要包括思想道德、文明礼仪、涉农政策法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生态环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市场营销、“互联网+”农业、现代农业经营与管理等公共基础课程。

㈡开展创业定制培训。针对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项目的培训对象,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以创业为导向,设计个性化培训课程,打造个性化定制培训,提高创业对象市场评估、风险评估、市场营销、成本核算以及财务管理等多方面能力。对创业培训对象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人手、场地等困难,给予持续跟踪和政策扶持。

㈢开展农业专业技术培训。服务发展都市农业,主要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农业实用技术等培训,培养一批职业农民、农业科技带头人和农业技术推广人才。

㈣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为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开展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的转岗就业培训。推行以就业为导向的多样化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当地企业的用工需求,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村镇实际,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四、组织实施

各区人社部门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区财政部门负责本级财政资金的保障落实。

㈠整合培训资源

以区为单位设立师资库。各区人社部门负责整合区级培训师资力量和培训课程。区组织部门协助提供“党建富民强村”相关师资和培训课程;区农业部门协助提供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相关师资和培训课程;区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协助提供本区内适合新型城镇化培训的相关师资和培训课程。

㈡制定培训方案

1.采用“一村一案”的培训模式,各村(居)根据本村(居)实际,结合区人社部门提供的培训资源和师资库制定培训方案,明确本村(居)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培训需求、培训工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2.镇(街)要组织村(居)对本地新型农民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指导各村(居)制定培训方案,对培训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对镇(街)属各村(居)培训方案进行统筹整合。

3.区人社部门要审定“一村一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区统筹,确定培训承办机构,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每期培训班的承办机构及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和工作要求等。

㈢优化培训方式

以讲师团、承办机构为依托,长训短培相搭配,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培训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充分掌握了解农民需求,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注重寓教于乐,通过设立流动课堂,开展就地培训等形式,下移培训重心,确保农民培训取得实际效果。

五、培训补贴及资金来源

㈠培训补贴方式

培训补贴可选择按课时补贴、人头补贴、培训包等方式,补贴由承办机构统一申请,村部组织成本及讲师费用由承办机构垫付。

1.按课时补贴方式

按课时补贴主要适用于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创业定制培训、农业专业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方式的培训,不受一年一次职业技能培训的限制。

2.按人头补贴方式

按人头补贴主要适用于考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培训鉴定补贴标准按照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3.培训包方式

各区可根据培训需求,按照我市购买服务相关要求,向社会购买培训项目(包括培训对象、培训职业标准、教学内容、教材、教学形式、考核标准、师资标准、实训条件等)。

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订单式培训或项目式培训,制定培训方案及相应的激励和补贴政策。

㈡资金来源

考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核发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鉴定费用由市财政经费开支,其余项目由区财政经费开支。

六、其它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街)、村(居)要高度重视新型城镇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各区人社部门要统筹全区培训工作,加强管理、监督和检查。

㈡做好宣传工作。各区、镇(街)、村(居)要加强新型城镇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报道成功做法和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新型城镇化职业技能培训的良好氛围。

㈢注重培训质量。要强化培训项目的甄选整合,深入发掘本区域内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培训课程,充分听取吸收农民意见,对能切实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政策理论水平的课程,要加以总结推广,根据培训效果动态调整承办机构、培训师资。要充分利用市、区、镇(街)、村(居)各级现有培训资源,建立全市新型城镇化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实行优质师资资源共享,鼓励吸纳本市民俗专家、专业技术能手和生产经营能手参与授课。

㈣强化监管评价。市人社部门负责制定各区任务指标,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考核评价。

各区、镇(街)、村(居)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强化过程督导和监管,确保培训政策落实到位。各区要密切跟踪培训方案的落实情况,对培训成效显著的镇(街)、村(居)进行鼓励,对未认真组织落实培训的进行批评教育。

附件:新型城镇化职业技能培训按课时补贴标准表

补贴标准表说明:

1.讲师补贴:每半天3课时,课酬为80元/课时,按50元/半天给予车贴,误餐补贴30元/餐,由承办机构垫付,按照班级实际发生额补贴给承办机构;

2.课时和人数规定: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培训课时数不高于36课时,成班人数为30人,其中村部共补贴3600元,承办机构每课时补贴180元;创业定制培训课时数不高于60课时,成班人数为25人,其中村部共补贴3600元,承办机构每课时补贴150元;农业专业技术培训课时数不高于48课时,成班人数为25人,其中村部共补贴3600元,承办机构每课时补贴150元;就业技能培训课时数不高于60课时,成班人数为25人,其中村部共补贴3600元,承办机构每课时补贴150元;

3.除讲师车贴、误餐补贴外,村(居)补贴金额按补贴标准和到课率乘积进行计算,承办机构和讲师补贴按课时数、课时(课酬)补贴标准、到课率三者乘积进行计算;

4.培训过程中连续三天到课人数少于15人取消本次培训,待培训人数组织到位后再统一参加下一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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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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