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5〕12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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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5〕1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的《关于调整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25日


 


关于调整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方案


厦门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切实巩固渣土车集中整治成果,提升执法工作成效。根据近阶段我市渣土车整治情况,现将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调整市级“四桥一隧”夜间联合执法方式

调整由公安、交通、行政执法、环保等四部门每晚20时至次日凌晨6时驻点“四桥一隧”的夜间联合执法方式,改由市公安交警支队桥隧大队为主负责,市交通局派驻路桥集团稽查站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在“四桥一隧”对渣土车进行定点全天候拦查。涉及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事项由市公安交警支队桥隧大队及时报市渣土办协调处理,市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配合参与执法联动,作为“四桥一隧”联合执法支撑。

二、实施市级联合执法移动巡查机制

由市渣土办牵头,从公安、交通、行政执法、环保等部门中各抽调至少2名相对固定的执法人员,组成市级巡查组,加强全市各区渣土车集中整治工作的巡回督查,突出对岛内思明、湖里两区的不定期、不定点巡查,重点加强施工工地、渣土车运输出岛路线的巡查,发现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并立案查处。执法巡查组组长由市渣土办选派担任,公安、交通、行政执法、环保等四个部门各自带一部执法保障车辆,具体执法时间和方案由市渣土办通知。市级联合执法移动巡查组执法人员由各单位选派并向市渣土办报备,原则上每半年一换。

三、强化路面巡查力度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对城市主次干道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和查处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未随车携带登记凭证、乱倾倒、渣土车溢撒漏造成路面污染等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行为。

四、加强工地的监督管理

建设、交通、市政、电力、国土、行政执法等部门要继续强化对在建工地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五、强化区级的集中整治

思明、湖里两区要对地铁站点等施工工程涉及的主要路段加大执法巡查;海沧区重点在大屏山隧道组织拦查;集美区重点对集美大桥、杏林大桥岛外端及环东海域片区开展拦查;同安区、翔安区也要结合本区域情况,适时调整执法力量、执法方式,持续加强对本区域的渣土车进行集中整治。

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市级联合执法移动巡查组、市级“四桥一隧”执法部门应于每日上午8:30前将前一日执法检查情况统一报送市渣土办,市渣土办每日上午9:00前汇总报送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各相关部门信息报送按原方案执行。

七、其他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除本通知调整内容外,其他整治工作仍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入开展渣土车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5〕38号)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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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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