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5〕10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0 23:09:46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厦门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5〕10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制定的《厦门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13日


 


厦门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方案



市市政园林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1〕8号)、《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3〕45 号)精神,建立完善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促进我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切实做好我市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从源头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的问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实施,以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为宗旨,遵循“共同缔造、文明倡导”和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政府部门之间协调联动、高效运转的规范管理和监管体系,建立专业化收集、运输体系,逐步实现由餐饮单位(个体)到家庭住户的餐厨垃圾全面得到收集,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二、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实现餐厨垃圾规范收运,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泔水猪”等餐厨垃圾再次回到餐桌问题,保障食品安全和群众健康。至2015年底,全市餐厨垃圾收集覆盖率达30%,至2016年底,达到50%,力争在2017年底实现收集全市80%的餐厨垃圾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餐厨垃圾收运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及市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任成员,负责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的筹划、组织、协调及对各区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市市政园林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园林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各区政府成立区餐厨垃圾收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内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责任分工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制定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方案,推动餐厨垃圾管理立法,对全市餐厨垃圾产生、排放、收运、处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抓好餐厨垃圾处置。

各区政府负责辖区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组织实施。包括收运体系建立、收运设施设备配备、按市要求的数质量指标完成餐厨垃圾收集,运至市市政园林局指定的餐厨垃圾中转或处置地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经营许可的日常监管;负责餐厨垃圾产生、回收、处置和深加工环节商事主体的登记注册;负责查处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和餐饮服务的违法活动,监督经营者履行食品经营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法查处销售食用“地沟油”以及其他非法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以整治小餐饮、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医院食堂为重点,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及医院建立餐厨垃圾台账,将餐厨垃圾交给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企业收集运输和处置。

市、区农业部门负责牲畜养殖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加工成的饲料产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的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负责对餐厨垃圾产生、处置单位的环境污染防治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置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各种无证无照收集运输以及生产经营利用加工的油脂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旅游局负责督促星级旅游饭店将餐厨垃圾交给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企业收集运输和处置。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中小学校将餐厨垃圾交给取得收集运输和处置许可的企业收集运输和处置。

市市容环卫管理处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制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理标准和作业规范,指导、检查、监督各区做好餐厨垃圾收运申报和收运实施工作。

五、收运模式

(一)收集模式

采用“桶等车”的模式,即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已收集餐厨垃圾的专用桶放至指定地点,餐厨垃圾收运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运。

(二)运输模式

由各区依托区环卫处组建餐厨垃圾收运队伍、配套专用收集容器和专用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至市市政园林局指定的中转或处置地点,在餐厨垃圾处置地点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未取得餐厨垃圾收运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收运活动。

六、实施步骤

(一)收运体系建设(2015年6月-2015年12月)

各区政府要在2015年12月前,完成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建设,做好各项收运准备工作。

(二)宣传动员(2015年6月-2015年12月)

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的目的、意义,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向相关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并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强化群众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强化各餐饮单位的法律意识,引导餐饮单位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主动支持、配合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工作。

(三)摸底调查及合同签订(2015年7月-2015年12月)

各区政府要在2015年9月前,完成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摸底调查、统计,并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合同签订率应达50%以上。

(四)重点推进(2015年9月-2016年12月)

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为学校、医院)食堂、大型餐饮、酒店等餐饮单位落实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工作,至2015年底,各区收运目标为:思明区60吨/天,湖里区40吨/天,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各20吨/天;至2016年底,实现餐厨垃圾收运合同签订率及餐厨垃圾收集覆盖率60-70%的目标。同时,要开展各职能部门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联合常态整治工作,确保收运工作落实到位。

(五)全面执行(2017年1月以后)

深入推进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工作,向中小型餐饮企业延伸,引导和督促各类中小型餐饮单位和个人将餐厨垃圾交由获得行政许可的收运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力争85%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率的实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产生单位的管理

1.加强申报管理工作

根据《厦门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餐厨垃圾申报与生活垃圾申报结合,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申报下一年度餐厨垃圾的种类、产生量和去向等情况,办理餐厨垃圾排放等事项申报。

2.规范容器设置

为统一管理,各区政府要指导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要本着便于收运的要求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容器可由各区政府采取补助方式给以配置。容器设置标准由市市容环卫处统一制定。

3.加强日常监管

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督促餐饮服务企业、星级旅游饭店、中小学校等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和收集台账,并组织对产生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强化餐饮行业食品安全和信用约束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强对收运单位的管理

1.规范收运车辆配置

餐厨垃圾收运车辆的配置应与末端集中处理厂卸料系统相衔接,各餐厨垃圾收运主体应根据配置标准选用相应的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做到密闭化运输。具体配置标准由市市容环卫管理处制定。

2.规范收运记录台账

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采用四联单制,各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联单内容督促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建立收运记录台账,记录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收运单位每季度应向各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情况。联单样式由市市容环卫管理处根据省文件统一制定。

3.规范作业

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对餐厨垃圾应做到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清;在收运餐厨垃圾过程中,收运单位应当维护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整洁,减少对产生单位正常工作的影响;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应将收集的餐厨垃圾运至市市政园林局指定的餐厨垃圾中转或处置地点,并填写处置联单,不得擅自处置餐厨垃圾。

4.加强日常监管

各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进行日常监管。

(三)考核检查

市餐厨垃圾收运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的监管,定期对各区餐厨垃圾收运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餐厨垃圾收运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各区餐厨垃圾收运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四)专项整治

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未依法依规进行餐厨垃圾排放等事项申报行为的处理,每年不定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2.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法违规收集、运输餐厨垃圾行为的处理,每年不定期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五)资金保障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费用以财政投入为主。末端处理设施尽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垃圾处理费用由市财政统筹;收运容器、车辆、设施的建设及日常运营费用由区财政统筹。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组织保障。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理是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保证食品安全和群众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务必取得实效。

(二)充分准备,完善工作方案。各区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迅速建立相关组织,研究落实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落实责任人和联系人员,确保餐厨垃圾收运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同,形成工作合力。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是项系统工程,关系到各餐饮单位的生产生活和利益,矛盾问题多、工作难度大。各区应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餐厨垃圾收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由各单位指定的联络员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产生及收运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3004.html

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