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5〕14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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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5〕14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历史文化遗产的调查和整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统筹协调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裴金佳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黄文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澎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燕菁市规划委主任
林进川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员:黄乔生思明区政府区长
徐国庆湖里区政府代区长
黄晓舟集美区政府区长
李伟华海沧区政府区长
黄燕添同安区政府代区长
游有雄翔安区政府代区长
郑一琳鼓浪屿管委会主任
张萍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柯献星市档案局局长
孟芊市发改委主任
曾文瑛市民宗局局长
韩景义市财政局局长
余江河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林德志市建设局局长
孔曙光市旅游局局长
吴明哲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吕庆端市执法局局长
白延蜻市方志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规划委),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的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林澎兼任,市规划委任国岩总工程师、市文广新局李云丽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本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5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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