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5〕19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5〕19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裴金佳(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倪超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廖华生(市政府秘书长)
王成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黄延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柏华冰(厦门海关关长)
马元林(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王跃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黄乔生(思明区政府区长)
徐国庆(湖里区政府区长)
黄晓舟(集美区政府区长)
李伟华(海沧区政府区长)
黄燕添(同安区政府区长)
游有雄(翔安区政府区长)
郑岳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上官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绍清(市委编办主任)
刘炳泉(市综治办主任)
蒋仕东(市效能办副主任)
孟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柯继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叔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赖菡(市教育局局长)
沈灿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范锦昌(市公安局巡视员)
刘平(市民政局局长)
叶勇义(市司法局局长)
韩景义(市财政局局长)
王文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林德志(市建设局局长)
阮跃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参军(市农业局局长)
王春生(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陈李升(市商务局局长)
陈海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郭勇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孔曙光(市旅游局局长)
卢晓东(市粮食局局长)
吴明哲(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黄杰(市法制局局长)
吕庆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兴明(福建厦门盐务局局长)
方添全(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海疆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饶满华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主要对口处室负责人担任。
本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2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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