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5〕2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5〕2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厦门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厦门市国内贸易流通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厦门市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裴金佳(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倪超(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王跃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陈李升(市商务局局长)
黄河明(市台办主任)
刘绍清(市编办主任)
孟芊(市发改委主任)
柯继安(市经信局局长)
李晓彬(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平(市民政局局长)
韩景义(市财政局局长、市金融办主任)
由欣(市规划委主任)
余江河(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阮跃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海疆(市市场监督局局长)
郭勇毅(市质监局局长)
张志红(市统计局局长)
黄杰(市法制局局长)
王琼文(市会展局局长)
王天舒(厦门海关副关长)
张冬冬(厦门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朱俊福(市国税局局长)
吴振坤(市地税局局长)
李伟平(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行长)
陈华(市邮政管理局局长、市物流办主任)
何东宁(思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徐国庆(湖里区政府区长)
黄晓舟(集美区政府区长)
李伟华(海沧区政府区长)
黄燕添(同安区政府区长)
游有雄(翔安区政府区长)
熊衍良(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商务局,负责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陈李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周山华担任。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0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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