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6〕1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0 23:53:56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厦府办〔2016〕1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闽政办〔2014〕65号)和《厦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我市教育督导体制,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厦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全市教育督导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监督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市政府督学;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任:国桂荣(副市长)
副主任:阮敦梁(市政府副秘书长)
赖菡(市教育局局长)
委员:杨琪(市发改委副主任)
郭献文(市教育局副局长)
洪丰颖(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范锦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巡视员)
陈向光(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娇容(市人社局副局长)
任国岩(市规划委副主任)
戴敏(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
陈锦良(市建设局总建筑师)
洪再福(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厦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月20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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