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6〕1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16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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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16年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16〕1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制定的《厦门市2016年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14日



厦门市2016年绿化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2016年绿化工作将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厦门市园林绿化“十三五”规划,按照“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要求,以创建国际知名的花园城市为目标,全力推进城乡绿化建设,持续推动“四边”绿化建设,优化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美丽厦门做出贡献。


一、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城乡绿化工程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绿化、彩化、花化、文化、变化”的理念,实施城乡绿化工程,优化城乡人居环境,让城市生活更美好、让乡村环境更宜居。


1.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由市、区两级园林主管部门牵头,2016年计划新增城市园林绿地面积400公顷,其中思明区5公顷、湖里区5公顷、海沧区120公顷、集美区75公顷、同安区110公顷、翔安区85公顷,使建成区绿地率达36%以上,绿化覆盖率达41%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平方米以上。


(1)“四边”绿化建设。做好厦沙高速红线内绿化提升工程、厦成高速海沧出口绿化工程等“界边”绿化,翔安南路红线内绿化工程、白云大道(旧324国道-同南公路段)绿化景观工程等“路边”绿化,九天湖综合整治工程、九溪流域(内田溪)绿化提升工程等“水边”绿化,以及集美天马山郊野公园、翔安香山郊野公园等“山边”绿化建设。


(2)重要线路沿线道路及节点绿化提升。结合我市举办国际高端会议的安排,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分段分期做好环岛路、鹭江道等重要线路沿线道路、节点的绿化提升。


(3)公园绿地建设。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城市公园,力争新增公园绿地100公顷。持续推进海沧蔡尖尾山、大屏山、同安西山等郊野公园建设,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的休憩场所。积极推动综合公园、儿童主题公园、社区公园及山地公园等各级各类公园建设。结合溪流整治,推进沿溪带状公园建设。提升公园绿地建设水平,完善绿地综合服务功能。


(4)绿道建设。实施《福建省绿道网总体规划》和《厦门市绿道和慢行系统总体规划》,继续推进绿道网络建设,力争完成80公里绿道建设,其中思明区5公里、湖里区15公里、海沧区20公里、集美区20公里、同安区10公里、翔安区10公里。


(5)绿荫建设。结合道路绿化新建及改造提升项目,大力推广林荫路、林荫停车场建设,着重选择冠大荫浓、景观效果佳的乔木,提高道路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


(6)立体绿化。积极推广立体绿化,提升城市的绿量和整体景观效果。总结天桥绿化、屋顶绿化示范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推动人行天桥绿化彩化及公共建筑屋顶绿化工作;继续对有条件的护坡、断面、挡土墙、围墙等进行垂直绿化。全市各区计划完成垂直绿化180处。


(7)流域沿线绿化景观建设。根据《厦门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以各区为主体,因地制宜建设沿溪景观带;推动翔安九溪等流域景观整治工程。


2.道路绿化建设。结合“两环八射”快速路网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市铁路建设指挥部等牵头负责,继续推动厦沙高速、厦深高铁、海翔大道等绿化建设。由市地铁办牵头,做好地铁沿线的绿化恢复工作。


3.村镇绿化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负责,按照“核心是共同,基础在社区,群众为主体”的总要求,创新村镇绿化建设形式,推进村镇绿化建设及环境整治工作,形成以居民自觉参与为核心的村镇绿化方式,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积极推动造林绿化工程建设


2016年全市实施造林营林工程建设252325亩。其中:“两沿一环”重点区位林分修复7193亩、山脚田边生物防火林带551亩、森林抚育4581亩、封山育林240000亩。各区任务是:集美区40204亩、海沧区21142亩、同安区141378亩、翔安区49601亩。制定实施生态红线控制管理办法,实施生态控制线林地占补平衡,分期实施增补的园地、林地和生态廊道建设。推进商品林转生态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工作,总结推广试点镇工作经验,做到有的放矢,有所侧重。对现有马尾松林分进行疏伐、套种适生的常绿阔叶树种。继续实施封山育林,通过造林和封山育林,有效调整树种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改善森林景观,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通过义务植树活动扩大国土绿化面积,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全社会要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2016年力争完成义务植树80万劳动工日。在新的形势下,要不断丰富和拓展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大力发动全民参与植树造林绿化,尤其对社区和村庄的房前屋后进行绿化植树,共同缔造美丽社区,美丽村庄。规范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使其继续健康地开展。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绿化责任。各区政府应将绿化建设任务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市政府将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区考核内容。各区要将城乡绿化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各建设项目及管护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市、区两级园林和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加强行业监管和技术指导。各区、各建设责任单位应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保障绿化资金和用地的落实,抓好工程质量与进度,保证绿化工程按时完成。


(二)加强前期组织。各区、各部门要加大投入,提高设计水平,抓紧开展2016年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市、区两级园林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绿化方案的评审工作。要突出厦门特色,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倡导建设大绿量、立体化、层次丰富的生态型节约型绿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大迁移苗木的再利用力度。要加强前期调查分析,重视土壤改良及喷灌系统完善。各业主单位要提前做好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绿化种植在春季完成。


(三)确保绿化质量。采取规划建绿的措施,按照划拨方式提供公园用地,保证道路两侧绿化用地足够的退线距离,确保城市绿化用地的落实。道路及其他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立项、统一征用、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各绿化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对绿化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源头上提升绿化项目水平。


(四)落实项目资金。实行市、区两级财政投资绿化的体制,进一步加大园林绿化资金的投入。2016年全市共投入绿化资金13.65亿元,其中:市级及社会资金投入5.18亿元,区级投入8.47亿元。在市、区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建立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吸纳社会资金用于绿化建设。绿化建设要突出重点,绿化资金要集中使用。绿化项目业主单位应抓好对绿化专项资金拨付的审核工作。


(五)加强行业管理。推广绿地分级管理,重要绿地实行精细化管理,提升绿化日常管养水平。公园管理要积极推广“物业化管理”方式,使公园管理水平上档次上水平。市、区两级园林主管部门要严格绿化迁移、占用审批,努力降低工程施工对绿化景观带来的影响,保护好园林绿化成果。加强对辖区内的在建绿化工程的建设管理和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好主体责任,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各区绿化办做好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将古树名木保护资金落到实处。


(六)加大绿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宣扬绿化工作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增强社会各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主动投身到绿化美化家园行动中来。


附件:1.厦门市2016年各区绿化任务表


2.厦门市2016年绿化工作任务汇总表(市直单位)


3.厦门市2016年绿化工作任务汇总表(各区)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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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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