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6〕3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三比一看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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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三比一看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厦府办〔2016〕3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进展,带动省市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现将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三比一看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4日



关于开展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


三比一看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


厦门市建设局


为促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拟在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中开展“比质量、比安全、比进度、看实效”活动(以下简称“三比一看”活动),现结合我市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三比一看”活动为载体,引入竞争机制,引导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组织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掀起保质量、保安全、保进度、增实效的工作热潮,并为重点项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提供客观依据,促进优胜劣汰。


二、评比内容


由市建设局会同市重点办牵头,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项目责任单位等单位配合,对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相关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一)比质量: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履职到位,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良好,质量管理资料健全,预防和控制质量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工作等。


(二)比安全: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履职到位,安全管理资料健全,预防和控制安全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工作,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到位等。


(三)比进度: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确保按计划完成形象进度和投资进度,及时优化施工组织,及时协调解决现场问题,及时拨付材料款、农民工工资等。


(四)看实效:及时办理、完善相关施工手续,有效促进固投增长,积极参与各类考评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交流推广,及时在主流媒体正面宣传,积极推广“四新”应用,减少对周边交通、市容等环境的影响,廉政建设落实到位等。


三、组织实施


(一)评比对象:在建的市级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


(二)评比步骤:


评比分为月度评比、季度评比、年度评比。


1.月度评比:由各项目责任单位会同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牵头,项目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参与组成检查组,每两个月按评分标准开展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于次月5日前书面报市建设局备案。


2.季度评比:由市建设局会同市重点办牵头,交通、港口、水利等行业管理部门及施工专家参与组成检查组(根据项目类别、数量可组建若干个检查组),每季度结合项目形象进度计划安排,选取一定比例的项目,按评分标准开展检查评比,评比结果及时通报。


3.年度评比:由市建设局会同市重点办综合月度、季度评比等情况,计算年度评比分数,进行评比排序,确定年度评比结果。


(三)评比标准:


1.月度、季度评比实行标准量化评分,可参考标准评分表进行(详见附件1、2、3、4,各行业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报市建设局、市重点办确认),质量、安全、进度、实效四个分项满分均为一百分,各分项按30%、30%、30%、10%的比例加权确定综合成绩。年度评比按照月度评比的平均分占50%、季度评比的平均分占50%,加权计算年度评比分数。


2.评比结果根据评比分数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90分以下)、及格(70分--80以下)、不及格(70分以下)等四个等级。


3.发生应列入黑名单情形,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且施工单位应负主要责任的,不得评为优秀、良好:造成人员死亡的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


(四)结果应用


1.年度评比结果作为重点项目年度考核中施工单位评优评先的依据。


2.季度、年度评比结果与行业管理部门信用评价体系衔接:季度评比结果为优秀的,记C3良好行为一次;年度评比结果为优秀的,记C3良好行为两次;季度评比结果为不合格的,记P6不良行为一次;年度评比结果为不合格的,记P5不良行为一次。施工单位被评为不合格项目多于优秀项目的,在评比结果发布一年内,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明确拒绝该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3.月度、季度、年度评比结果与黑名单制度衔接,发现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转相关监管部门组织调查,采集信息。


4.以片区、园区、新城、专项项目(机场、轨道、快速路,余同)为试点,在本试点范围内开展评比,并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运用评比结果:一是在同一片区、园区、新城、专项项目进行多个项目(标段)同时招标时,可设定公共暂定区项目(标段),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本项目中评比第一名(且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接公共暂定区项目(标段)施工任务;二是在同一片区、园区、新城、专项项目中设定一定比例的待建项目(标段),建设(代建)单位可直接委托本片区、园区、新城、专项项目范围内近三年评比中平均得分最高且为优秀等级的施工单位承接同等条件的待建项目(标段),或优先考虑近三年评比得分靠前且不低于良好等级的施工单位参与待建项目(标段)邀请招标。各试点单位在实施前应制定详细的方案,报市建设局审查后提请市政府研究同意方可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市建设局、市重点办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流程、标准,精心策划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月度评比工作,确保做到组织有力、人员到位、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评比活动,抽调熟悉业务人员参与检查组,及时将评比结果记入信用系统,及时查处违规问题,并指导所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相应工作。


(三)各项目责任单位、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参与评比活动,恰当运用评比结果。


(四)各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动各项目部积极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组织有力、人员到位、资料台账完备。


(五)各检查组成员要明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严肃工作纪律,科学公正开展检查。


附件:1.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三比一看”活动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2.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三比一看”活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


3.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三比一看”活动施工进度检查表


4.厦门市重点建设项目“三比一看”活动施工实效检查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5日印发


附件下载:



B39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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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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