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6〕9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6〕9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6〕57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裴金佳(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黄文辉(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廖华生(市政府秘书长)
张权(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明哲(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黄鹤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
张志红(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统计局局长)
柯继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叔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赖菡(市教育局局长)
韩景义(市财政局局长)
王文杰(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林德志(市建设局局长)
阮跃国(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金炼(市水利局局长)
王春生(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陈李升(市商务局局长)
林进川(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郭勇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琪(市旅游局局长)
吴顺彬(厦门港口管理局局长)
吕庆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林培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王中(团市委书记)
李钦辉(思明区政府区长)
徐国庆(湖里区政府区长)
何东宁(集美区政府区长)
孟芊(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主任、海沧区政府区长、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黄燕添(同安区政府区长)
游有雄(翔安区政府区长)
冯德财(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办公室副主任)
黄全能(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市政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吴明哲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黄志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向光、市建设局总建筑师陈锦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叶恒忠、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周山华、思明区政府副区长柯玉宗、湖里区政府副区长张家伟、集美区政府副区长叶德传、海沧区政府副区长林天德、同安区政府副区长许珠明、翔安区政府副区长许霖担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落实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掌握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市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收集各区、各部门需要提请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事项;实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月例会和季报制度;完成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如领导小组成员职务调整,原则上新任命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调整。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7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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