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6〕13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2016厦门国际时尚周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1 00:29:39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2016厦门国际时尚周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6〕137号





各有关单位:


2016厦门国际时尚周方案已经市政府专题研究通过,为确保本届时尚周各项筹备活动顺利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2016厦门国际时尚周工作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组名单


组长:黄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檀庄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红(市发改委主任、市统计局局长)


潘力方(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吴小敏(建发集团董事长)


成员:上官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邓建华(市经信局副局长)


黄安杰(市卫计委副主任)


范锦昌(市公安局巡视员)


陈向光(市财政局副局长)


傅建洪(市商务局副局长)


傅国强(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周加荣(市市场监管局副书记)


陈桂林(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伟军(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颜跃喜(思明区政府党组成员)


戴宗垒(湖里区副区长)


黄颖(集美区副区长)


许国华(海沧区常务副区长)


柯玉宗(同安区常务副区长)


林久新(翔安区常务副区长)


张顺彬(鼓浪屿管委会副主任)


颜志平(市贸促会副会长)


叶衍榴(建发集团副总经理)


二、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及成员名单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由潘力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协调推进时尚周各项筹备工作,并统筹做好活动指导监督、资金保障、安全保障等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沈萍(市委宣传部外宣处处长)


翁晓岚(市发改委社会处处长)


李春灵(市经信局产业协调处主任科员)


郑林雄(市卫计委应急办副主任)


黄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第四大队大队长)


黄维津(市财政局科教文处处长)


陈慧坚(市商务局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蒋春平(市文广新局产业处处长)


马丁(市市场监管局12315主任)


陈少泓(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处长)


沈伯员(市市政园林局公园风景管理处处长)


杨东阳(思明区生产促进中心副主任)


丁学洲(湖里区文体出版旅游局副调研员)


吴吉堂(集美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杨文(海沧区发改局局长)


范世高(同安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国委(翔安区发改局副局长)


陈毅文(鼓浪屿管委会市场处处长)


马继红(市贸促会对外联络部副调研员)


王伟(厦门建发星光时尚公司总经理)


三、各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时尚周组委会开展宣传工作,协调发动市属媒体及境内外驻厦媒体开展对时尚周活动及厦门城市形象的宣传。


(二)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市政园林局、鼓浪屿管委会等负责组织、指导各相关领域的活动,并与时尚周活动做好衔接。


(三)市卫计委做好时尚周期间医疗卫生保障等工作。


(四)市公安局负责协调保障时尚周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等保障工作。


(五)市财政局负责时尚周的财政资金审核保障。


(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时尚周期间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等工作。


(七)各区政府按照时尚周方案,负责本区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八)建发集团作为厦门国际时尚周整体运营商,统筹推进落实2016厦门国际时尚周方案,并根据需要协调好本集团内部各类资源。


本届活动结束后,该工作组自行撤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3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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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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