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6〕14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6〕14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做好顶层设计,整合调动各方资源,统筹协调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和《厦门市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实施意见》,决定成立厦门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裴金佳市长
副组长:黄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黄文辉副市长
成员:韩景义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
檀庄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沈顺文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志红市发改委主任
柯继安市经信局局长
黄晓舟火炬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赖菡市教育局局长
沈灿煌市科技局局长
吴新奎市人社局局长
由欣市规划委主任
余江河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王文杰市环保局局长
林德志市建设局局长
陈李升市商务局局长
王龙雏市国资委主任
吴明哲市市政园林局局长
张全军市金融办主任
朱俊福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洪和平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丛阳国网厦门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强常务副市长(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兼任办公室主任,柯继安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黄晓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经信局。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定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审定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空间布局规划及各项政策措施;
3.审议集成电路产业重大项目、重大专项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
4.协调解决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跟踪研究国家宏观产业政策,拟定集成电路产业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
2. 拟定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空间布局规划;
3. 拟定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包括项目招商、片区开发、重大专项资金安排等;
4. 协调推动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国有投融资和产业运营平台的建设;
5. 协调推进《厦门市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实施意见》各项政策的落实;
6.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政策措施、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等;根据招商项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推进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特此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2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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