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6〕1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三五”期间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1 00:29:55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三五”期间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



厦府办〔2016〕1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十三五”期间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工作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2日


 


厦门市“十三五”期间促进服务贸易


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105号)以及《福建省“十三五”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闽政办〔2016〕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我市“5+3+10”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实际,提出我市发展目标:争取到2020年,我市服务贸易重点发展领域进出口额超过170亿美元,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金额达20亿美元,服务贸易占全市对外贸易的比重显著提升,服务外包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为实现上述目标,现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推动重点领域服务贸易发展


(一)运输服务


1.海运服务。构建覆盖海西、连接内陆、面向全球的高效便捷物流网络和服务优质、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重点提升港口规模化水平,建设国际集装箱干线港;加快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物流网络;培育国际邮轮产业发展,建设区域性邮轮母港;加快航运要素集聚,建设国际航运服务业聚集发展示范区;促进厦台运输发展,建设两岸航运交流合作先行区;发展现代港口物流,建设东南沿海国际物流中心;创新管理和服务,构建功能完备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


2.空运服务。推进翔安新机场建设,打造我国重要的国际机场、区域性枢纽机场、国际货运口岸机场和两岸交流门户机场。重点建设厦门临空经济区,统筹布局航空维修、航空零部件制造、航空关键技术研发设计等业态要素,使厦门形成具备参与世界尤其是亚太地区和东盟地区航空发展高地的条件;积极拓展境外航线,重点开通与加密9个“海丝”重点国家空中航线,开通厦门至北美洲际航线,争取开通厦门至中亚等国航线;鼓励和引导国外航空公司参与厦门机场的运营和建设,构建城市间空中走廊;在条件完备的情况下,鼓励厦门空港适度开通红眼航班,推进机场全天候运行;开展海空等多式联运, 拓展航空货物航线。


(二)旅游会展服务


1.旅游服务。打造海峡、商贸、休闲、滨海和文化旅游五大品牌,创建区域旅游中心城市和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城市。加快旅游会展深度融合,积极发展会展旅游,探索自贸试验区旅游发展,实施旅游便利化措施,吸引台湾龙头旅游企业到自贸区内落户;抓住“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机遇,深化和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城市间的旅游合作,推出厦门至“海丝”主要节点城市邮轮航线,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进旅游产品营销、服务和设施国际化;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构建智慧旅游管理、服务和营销三大体系;加强旅游与文化、科技、工业、农业、商贸的融合和新型城镇化的结合,打造旅游节庆品牌、工业旅游特色项目、都市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产品,推动旅游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2.展会服务。培育世界级的专业展览会和高端国际性会议,招揽国际知名会展项目和机构落户厦门,吸引国际知名会展服务中介企业、配套企业来厦设立分支机构。以厦门现有的石材展、佛事展、工博会、游艇展、茶博会等大型专业展览会为依托,形成若干大宗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发挥会展业作为产业融合和升级的平台作用,形成“大会展、大旅游、大商贸、大物流”融合发展格局。


(三)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大力推动电信设备和电信服务“走出去”,参与全球市场竞争,推动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模式升级。支持发展“互联网+”产业,推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现代制造产业深度融合,推广大数据分析在商贸服务、医疗、教育、金融和公共管理等领域中的应用;优化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产业格局,支持云计算大数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继续引进一批国际服务器租赁商和大数据企业,拓展大数据增值业务产业链条。


(四)技术进出口


鼓励新兴服务贸易发展壮大,积极推动技术进出口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研发设计、专利、版权、商标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创新创优创品牌;加强对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需求变动情况的研究,指导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开拓活动,巩固和扩大我市高新技术产品占出口重点国家的市场份额;积极研究探讨相关政策,在资金扶持、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便捷通关、检验检疫、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五)金融服务


推动厦台金融服务业合作,建成对外辐射海丝、对内辐射海西的金融服务中心。搭建银、证、保等3个两岸金融合作平台和海峡金融论坛1个交流平台,深化两岸金融产业对接融合;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通过服务外包实现金融为实体服务;吸引金融机构总部来厦设立后台服务中心,打造金融后台服务群;依托厦门软件信息产业优势,打造互联网金融企业群和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发动金融机构为总部企业提供境内外资金集中管理服务,争取引进境外资金降低运营成本,打造总部企业金融服务平台;丰富重点项目融资手段,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的同时,综合利用融资租赁、PPP等金融手段,把重点项目的融资需要作为扩大金融业客源市场的契机,推动厦门金融业与城市建设、实体经济实现协同发展。


(六)文化服务


推动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影视出版、艺术品和演艺娱乐等文化服务,提升文化服务出口占对外文化贸易的比重。依托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政策优势,推动文化保税平台建设;发挥对台文化交流优势,深化国家级闽台(厦门)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建设;以软件园、火炬高新区、龙山文创园、闽台文化产业试验园区等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为载体,加快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借助我市会展环境优势,做大做强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厦门国际动漫节、中国移动游戏产业高峰会、DCC中国数字产业峰会、艺术厦门博览会等文化展会;鼓励和引导传统行业创新提升,大力推动雕塑、油画等视觉艺术品、图书等印刷品、乐器和声像制品等优势文化产品出口,提升传统对外文化贸易水平。将南洋文化节办成具有全国影响力、对接东盟、辐射“海丝”的文化交流平台。


(七)专业服务


1.法律服务。推动律师行业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思路,拓展服务领域,强化行业管理,改善执业环境,提升律师行业竞争力;积极筹划与服务贸易法律体系配套的公证法律服务模式,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推进自贸试验区内司法鉴定机构建设,设立与贸易相关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鉴定机构,建立通过CNAS认证认可鉴定类别的绿色通道,为片区内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司法鉴定服务;鼓励律师事务所在自贸试验区内提供专业服务;探索自贸试验区内跨境法律服务合作新模式;通过储备服务贸易方面的公证专业人才、延伸公证法律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等方式,最大程度地满足我市服务贸易领域内的公证法律需求;进一步加大已实施自贸协定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的利用率;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司法调解与商会调解的有效衔接,公正高效和谐地化解涉外商事纠纷;扩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鉴定业务,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设立以中国检验检疫集团厦门分公司为依托的产品质量检验司法鉴定机构,为自贸片区解决产品质量争议提供服务。


2.会计服务。拓展行业服务领域,将会计服务对象拓展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个人,将会计服务范围拓展到财政投资绩效评价、企业高新技术认证和新农村建设资金审核等三大类新业务。充分利用厦门会计教育资源优势发展会计培训基地,加快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建立会计服务外包示范基地,鼓励发展财务外包业务;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注册会计师向品牌化、国际化发展,为“走出去”打下基础;引进本土化国际知名会计事务所到厦门开设分所,推动本土所转型升级;以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为平台,促进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


3.医疗服务。探索自贸试验区内医疗服务业进一步对外开放,加强国内外医疗服务业合作交流,引进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办医,吸引国内外及港澳台高水平医务人员在区内执业和工作。在自贸试验区内试点开展健康体检、医学检测、医学美容、互联网医疗、远程医疗等医疗服务项目,以点带面带动区域外医疗健康服务业发展。


二、抓住服务外包发展引擎


(一)物流产业链上的服务外包领域


以创建国际航运中心和区域性物流中心为目标,借助两岸深化贸易合作的契机,以实现“大物流”平台的现代化、信息化、一体化为立足点,围绕航运、物流产业链,深度发掘供应链管理设计、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物联网方案设计、物联网信息技术服务、数据信息服务、地理空间信息处理、云计算外包、检验检测外包等服务外包领域业务,提高国际货物通关、中转、配送等环节的效率,优化供应链整体管理和服务。


(二)金融产业链相关服务外包领域


利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的契机,争取以两岸金融政策机制上的突破创新实现两岸金融机构的汇聚,配套发展金融产业相关的服务外包业务领域,主要包括:金融产品的研究开发、金融后台、金融信息技术服务、财务管理服务外包、供应链金融服务等。


(三)制造业产业链相关服务外包领域


依靠厦门第二产业的传统基础,结合台湾优势制造业行业,围绕电子、机械、汽车、船舶、纺织等制造业垂直支柱行业,实施“内嵌式”发展策略,重点发展飞机及其零部件维修服务、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测试平台开发、工业研发设计外包等相关服务外包领域,拓展周边和海外市场。


(四)电子商务产业链相关服务外包领域


借助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优势,以海峡西岸经济区为核心区域,以本土和台湾电子商务企业为主要对象,发掘信息平台开发与维护、呼叫中心、客户关怀、供应链管理设计、数据处理与分析、云计算外包等配套业务,以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带动相关服务外包市场规模的扩大。


三、明确主要任务


(一)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探索信息化背景下的新型服务贸易发展模式。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服务贸易模式创新,推动服务业转型,培育服务新业态,建立服务贸易新型网络平台,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各服务行业之间的融合发展,扩大服务出口;将承接服务外包作为提升我市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外包业务比重,促进产业价值链向高端延伸;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域,加快发展与制造业联动的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交通物流、电子商务、会展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等服务外包;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推动离岸、在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


(二)加快功能区域建设。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集聚作用,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自贸试验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推动两岸现代服务业、金融创新、国际航运、国际旅游等合作,积极发展高新技术研发、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旅游服务、文化贸易和版权贸易等服务贸易,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发展动漫创意、信息管理、数据处理、供应链管理、飞机及零部件维修等服务外包业务;在ECFA框架下,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扩大通信、运输、旅游、医疗等行业对台开放,承接台湾地区服务业转移;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服务出口功能,扩充国际转口贸易、国际物流、中转服务、研发、国际结算、分销、仓储等功能;制定服务外包示范园区促进管理办法,鼓励各区、各开发区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园区、服务贸易示范园区和服务出口基地,形成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企业集聚和示范效应。


(三)培育市场主体。在运输、旅游、建筑、文化、软件信息技术、研发设计、通信等领域,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服务贸易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对服务贸易各领域的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参加“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服务外包重点企业”等评选;支持生产性企业剥离服务环节设立服务外包企业;鼓励政府部门不断拓宽购买服务领域,将可外包业务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将非核心业务外包。


(四)扩大服务业开放。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提高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放开商贸物流、电子商务、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支持外商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方式投资设立教育培训机构及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五)加强产业招商。鼓励外资投向节能环保、创业投资、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鼓励外商投资旅游商品和设施,参与商业性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鼓励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在厦门举办;引导外资投向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以及母婴照料、心理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领域;鼓励国际国内标准、计量、检测、认证服务机构入驻厦门;鼓励国内外著名文化创意、制作、经纪、营销机构与厦门市文化企业合资合作。重点开展服务外包专题招商,对具有集聚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落户我市,实行“一企一策”的政策措施。利用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等契机,吸引中国服务外包领军企业落户;通过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微软中国在厦研发基地,集聚一批动漫游戏开发制作服务外包企业;通过国家北斗产业化应用示范基地吸引一批空间地理开发维护服务外包企业落户;利用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吸引医药研发、试剂检测等生物医药服务外包企业集聚;借助我市发展第三方物流和跨境电商的契机,引进培养一批物流供应链、电商平台设计运维的企业;着力抓好重点项目招商,引进一批工业设计、工业研发和大数据运用等企业。


(六)推动服务业对外投资。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简化企业境外投资核准程序,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模式;支持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增加在境外的商业存在;促进企业创建海外分销中心、展示中心等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吸纳先进生产要素,培育国际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建设境外保税仓,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带动本地劳务输出和货物、服务、技术出口。


四、制定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定期编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确立主导行业和发展重点,扶持特色优势行业发展。各区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发展内容列入区政府和部门的“十三五”规划。


(二)加大财税支持。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政策作用,落实国家有关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扶持政策,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建立服务贸易专项资金,探索设立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支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落实“营改增”和国家对服务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和离岸服务外包增值税零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仓单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推动应收账款质押、专利及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运用好外贸企业“助保贷”业务,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增信和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在交易所市场上市、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加强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品种和保险业务,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提高承保和理赔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承保政策,简化投保手续。


(四)提升便利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探索对会展、拍卖、快递等服务企业所需通关的国际展品、艺术品、电子商务快件等特殊物品的监管模式创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创新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对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所需样机、样本、试剂等简化审批程序,实施分类管理,提供通关便利。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鼓励境内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扩大跨境支付服务范围,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落实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具备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可申请参与服务外包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为从事国际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的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出入境和居留提供便利,简化相关审批手续。提高国际通信服务水平,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为服务外包企业网络接入和国际线路租赁提供便利。


(五)支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支持服务业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和管理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企业建设境外保税仓,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带动国内劳务输出和货物、服务、技术出口;支持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赴境内外参加重点展会和项目洽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知识产权境外登记注册,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加大海外维权力度,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行国际认证按规定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境外服务贸易投资合作项目按规定给予补助。


(六)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服务贸易企业研发和创新,对服务贸易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根据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其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研究开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购买国外技术含量高或业务模式新的高端服务,推动我市服务贸易转型升级;大力支持文化出口企业科技创新,建设厦门国家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提升研发创新水平,通过省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集成设计、综合解决方案及相关技术项目等研发。


五、建立保障体系


(一)加强市、区两级的组织领导。调整原厦门市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成立厦门市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各区、各责任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规划编制、调查统计、贸易促进和政府执行政策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各开发区也要相应成立服务贸易与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所在区域发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的组织和推动。建立服务外包绩效考评机制。为了推动服务外包综合评价工作,将服务外包纳入各区、各开发区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对未能完成市政府下达年度任务的部门,由市政府进行通报,结果报市效能督查办并纳入绩效考评。


(二)加快人才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增设服务贸易相关课程,支持高校以人才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服务外包专业和人才结构。鼓励高校和企业创新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共建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加强高校教师与企业资深工程师的双向交流,对校企联办的服务外包创新大赛给予支持;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实训基地(培训机构)认定,鼓励校企共同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落实服务外包领军型人才、骨干型人才、实用型人才及服务外包培训机构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对培训费用给予支持;大力引进海内外中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允许取得注册会计师(CPA)资格的台湾会计专业人士在自贸试验区设立或加入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允许台湾建筑、规划、法律、医疗、教育、旅游等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持台湾相关机构颁发的证书,经批准在自贸试验区开展相关业务。


(三)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良好氛围。培育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推进行业诚信建设,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四)建立统计分析体系。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统计监测、运行和分析体系。开展我市重点国际服务贸易企业和服务外包数据直报工作,定期发布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统计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发挥高校、行业协会等机构在加强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促进作用,统筹安排资金保障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统计工作。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厦门市服务贸易发展目标分解表


3.厦门市服务外包园区发展定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13日印发

 


 

附件下载:



B144附件.doc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3204.html

本文关键词: 厦门市,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府办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