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2016〕17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九届海峡两岸文博会和2016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期间实施空域管制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8-11-11 00:29:55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第九届海峡两岸文博会和2016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期间实施空域管制的通告》
厦府办〔2016〕171号
为确保第九届海峡两岸文博会和2016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顺利举行,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11月4日0时至2016年11月7日24时,对思明区、湖里区空域实施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制期间,禁止轻型或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无人驾驶飞机、航天模型、航空模型、飞艇、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空飘物在管制空域内进行飞行或飘放。
二、空域管制范围内如需开展与第九届海峡两岸文博会和2016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有关的宣传拍摄、电视直播、应急救援、气象探测、人工影响天气等涉及飞行器起降飞行的作业,应报经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批准并报厦门市公安局备案。
三、第九届海峡两岸文博会和2016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期间,公安、民航、气象、体育部门及相关区等行政管理机关依职责落实安全管理监督责任,可视情对小型航空器、空飘物起降点实施关闭或对其管理的小型航空器、空飘物采取临时封存措施。
四、违反上述管制规定的飞行活动,由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处理。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8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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